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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想做个诗人,除了黛安估计没人知道这一点,大学时学的文学,也拿到了教师资格证,但就是对诗歌着迷。那时候读过的名作我都喜欢:艾略特、狄兰·托马斯、卡明斯2、罗伯特·弗罗斯特、惠特曼、艾米莉·迪金森,还有豪斯曼、马修·阿诺德和约翰·多恩的一些诗。再比如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勃朗宁和丁尼生,我还背过其中的一些。”路易说道。

“那你还想得起来那些诗吗?”艾迪问。

路易背诵了《J.阿尔弗瑞德·普鲁弗洛克的情歌》的开头,《蕨山》里的几句,还背了《而死亡应不能统摄一切》里的几句诗。

“那之后发生了什么呢?”

“你指的是为什么我没继续这个爱好?”

“是啊,你看起来仍然很喜欢诗歌。”

“的确还喜欢,但跟过去那种喜欢不一样了。开始教书后,荷莉也搬了过来,生活变得更忙了。我趁着暑假去给别人刷房子,为了赚钱,至少当时我们需要那笔钱。”

“我记得你刷房子的事,当时还有其他几个老师。”

“黛安那会儿不想工作,我也同意了,毕竟荷莉需要有个人在家陪她。所以我会在晚上写一点儿东西,或者周末写点儿什么。有一些日报和季刊发了我的诗,但大部分投出去的诗都被拒绝了,退回来的时候连句话都没有。但凡从编辑那儿收到些只言词组,我都看作是种鼓励,而且能靠这几句话振奋好几个月。现在看来,那些诗被拒掉一点儿也不奇怪,写的真是糟透了,鹦鹉学舌,过度复杂。我还记得我的一首诗里有一句用了‘鸢尾蓝’这个词组。本来这也没什么,但我把‘鸢尾蓝’这个词给拆了,变成了‘鸢尾蓝里的弋’3。”

“那是什么意思?”

“谁知道呢?又有谁会在意呢。我拿给我的大学教授看。他盯着那首诗,然后看了我一会儿,说:‘呃,挺有意思,继续加油吧。’唉,那可真是惨不忍睹的作品啊。”

“但是如果你坚持下来的话,说不定能写得更好。”

“也许吧。不过没有后来了。我就是没有那个才华。而且黛安也不喜欢我写诗。”

“她为什么不喜欢?”

“不知道。可能对她而言诗歌在某种程度上是个威胁吧。我觉得她嫉妒我对诗歌的那种感受,嫉妒我与诗歌相处的时间。那段时间只属于我,既隔绝又隐秘。”

“她不支持你做这件事?”

“除了照看荷莉,她就没有什么特别想做的事。就像我跟你说过的那样,她和那群女人碰面后,就更不喜欢我写诗了。”

“嗯。我希望你能重新捡起这个爱好。”

“我已经过了那个阶段,现在我有你了,你知道的,这让我充满热情。那你呢?你从来没说过你想做什么。”路易问道。

“我想当老师,当时我在林肯市的大学教书,但怀上康妮后就辞职了。后来上了短期班学习记账,这样可以帮助卡尔。就像之前告诉你的那样,我在他手下兼职接待员,还帮着记账。当吉恩开始上学的时候,我在霍尔特镇办公室做职员,然后在那里工作了很久,太久了。”

“为什么没再回去教书呢?”

“我觉得我从来都没有真正投入过或者热爱过这件事情。教师或者护理,就是女人们通常会做的职业而已。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像你那样,找到真正热衷的事。”

“但我也没做下去。我不过是门外汉。”

“可你喜欢在高中教文学啊。”

“是挺喜欢的,但这跟喜欢诗歌不是一回事。我一年只教几周诗歌,而且也不再写诗了。孩子们根本不买账。大部分孩子都对诗歌毫无兴趣,只有很少的几个才会喜欢。以后如果他们回忆起那段时间,会觉得那不过是老沃特斯在喷口水而已,念叨着一百年前的某个人写的诗,关于一个死去的年轻运动员被放在椅子上抬过小镇4。他们根本没法联系到自己身上,也想不出自己的生活里会发生这种事。我让他们背一首诗,男孩子们会想尽办法挑最短的来背。当他们站起来背诗的时候,整个人都僵硬了,紧张得要死。我都开始觉得对不起他们了。”

路易接着说道:“我班上有个孩子,他过去十五年的人生都在学习怎么开拖拉机、种小麦、给收割机上油,现在居然有个家伙逼着他当着教室里所有男生和女生的面大声背诗。班里所有的同学平时也都在种麦子、开拖拉机、喂猪。而为了通过考试,摆脱这门英语课,现在他不得不背诵‘最可爱的树,樱桃树啊’5,而且还真的要大声念出‘最可爱的’这个词。”

艾迪笑了出来:“但这对他们有好处。”

“可能吧,不过我觉得他们不这么看。也许现在他们想起来,也不会觉得那算什么好事。他们不过是对上了那个老头的课,还通过了这件事有种集体自豪感,把这看作是个值得庆祝的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