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洛岭(第2/11页)

我回答说,我也不想和这么想的男生约会。有什么问题吗?

这句话说到艾尼心里去了。他一下就容光焕发起来,手在半空中比画来比画去。

“绝对正确。”他说,“就是这样的态度。诚实的工作,永远别听这种人的话。她们因为一份诚实的工作就打击你。做你自己的事情,别理她们。保持你的骄傲,有人不喜欢,那就让他们将就吧。”

讲这番话的时候,正义和赞许让他硕大的脸闪闪发亮,他急促热情的动作,让我第一次起了疑心,第一次沮丧地怀疑,这个建议毕竟还是有一定的重要性。

一张纸条从门下塞进来,说贝丝想和我谈谈。我担心她要跟我谈我把衣服搁在楼梯扶手上晾干的事儿,或者指责我走路的声音太响,她丈夫布莱克白天要睡觉(有时候),她的孩子们白天也要睡觉(永远)。

门内一派悲惨的景象,屋里乱成一团,预示贝丝的好日子早已经结束了。湿淋淋的尿布和味道奇重的婴儿羊毛衫高高挂在天花板上,消毒柜里的奶瓶嘟嘟冒泡,炉子咔咔作响。窗户上全是蒸汽,椅子上扔着湿透的衣服和脏兮兮的毛绒玩具。大孩子吊在婴儿护栏上,发出愤怒的号叫—显然贝丝是故意把他搁在那里的。小点的婴儿在一把椅子上,嘴角、下巴上沾满了南瓜玉米颜色的食物,像长了皮疹。

贝丝就在这么一幅情景之中往外看,紧张的神情,扁扁的小脸上有一种优越感,仿佛在告诉别人,这世界上没有几个人能像她这般忍受如此的噩梦,尽管世界竟然吝啬到没有给她丝毫的荣誉。

“你搬进来的时候……”她的嗓音提高八度,为了把大孩子的声音压下去,“你搬进来的时候,我告诉过你,地方够大,可以住两个人,是吧?”

高度可不够,我想说。但是她立刻继续说下去,告诉我另外有个姑娘要搬进来了。她大概每星期四星期五住在这里,她是学校的旁听生。

“布莱克今天晚上搬张沙发床过来。她占不了多少地方。我想她也不会带多少衣服来,她就住在城里。你已经一个人住了六个星期。不过以后,周末还是你一个人的。”

甚至提都没提减房租。

妮娜确实没占多少地方。她个子很小,举手投足都小心翼翼的,从来不会像我那样,经常撞在柱子上。大半的时间,她都是盘腿坐在她的沙发床上,棕黄色的头发垂下来盖住她的脸,一件宽大的日本和服松松垮垮地搭在她孩子气的白色内衣上。她的衣服都很漂亮—驼毛外套,山羊毛套头衫,别了银别针的格子百褶裙。总之都是那类在时尚杂志上看到的衣服,往往都还配着这样的标题“全新的大学生活需要添置的……”不过,一从学校回来,她就把衣服全扔在地上,换和服穿。她甚至都懒得把衣服挂起来。我和她一样,一出门就换上学的衣服是常规,不过我还得烫衬衫,还要让我的长裤、毛衣保有清新的气味,所以衣服都是小心挂起来的。晚上,我穿羊毛浴袍。我都是在学校早早吃过晚饭才回来,晚饭算是工资的一部分。妮娜似乎也吃过了,不过不知道她在哪里吃的。也许她的晚餐就是零食,杏仁、橘子,还有用红色、金色、紫色的锡箔纸包装的巧克力球。

我问她穿这么薄的和服,会不会感冒。

“嗯哼。”她抱住我的脑袋,靠在她的脖子上,“我永远都这么暖和。”她说得没错。就连她的皮肤颜色,看起来都很暖和,但她说是因为晒成褐色了,颜色正在消褪。和她温暖的皮肤有关的,是一种特殊的香味儿。仿佛一种果子的味道,或者是某种香料,我不是说这种气味让人讨厌,不过经常洗澡的人,身上不会有这类味道。我自己也谈不上味道清新,因为贝丝规定,每星期只能洗一次澡。那年代,很多人至多一周洗一次澡,我有种想法,即使人们会用爽身粉和磨砂膏,周围人的味道更多。

我通常看书看到很晚。我原以为,屋里添了一个人,看书恐怕就难了。不过妮娜是个容易相处的人,她剥橘子,撕巧克力的包装纸,耐心地摆放纸牌。有时候她伸手去够纸牌会有一点点动静,叹气或者嘟囔的声音,仿佛在抱怨不得不挪一下身体,不过,她还是乐在其中的,如果她玩够了,就蜷起身子睡觉,灯还一直开着。因为没什么特别需要聊的,所以我们很快就开始聊天了,谈的都是自己的生活。

妮娜二十二岁,下面就是她十五岁以后所经历的事。

首先,她把自己搞怀孕了(这是她的原话),然后就嫁给了孩子的爸爸,孩子的爸爸也不比她大多少。那时候,她住在芝加哥城外的某个小镇。小镇的名字叫兰尼维尔,在那儿,男孩子能做的事只有在谷物仓库干活或修机器,女孩子只能在商店里打工。妮娜的理想是当个理发师,但想要学理发,必须离开小镇。乡间小镇不是她长大的地方,而是她外婆生活的地方,她之所以和外婆住在一起,是因为她爸爸去世了,妈妈改嫁了,继父把她赶出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