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雅特里斯(第2/7页)

我心醉神迷地坐着。当然,我并不爱雅各特夫人,然而,这种事情依然令我大开眼界。这种消遣——至少是比我年纪大的人的消遣——我连做梦都没有想过。它们的感觉不对劲,比我想像的爱情低俗平庸得多——然而那就是现实,是生活和冒险,坐在我身边的这个人已经有了体验,而他认为那是理所当然的。

我们的谈话渐渐冷下来,遗失了什么。我不再是那个天才小少年,却变成了一个普通男孩,聆听一个男人的话。然而即便是这样——和我多月来的生活相比——我也觉得愉悦,幸福。更何况,我渐渐意识到,这些都是禁忌,绝对的禁忌,不管是坐酒肆,还是我们谈论的内容。至少我从中尝到了精神和叛逆的意味。

我清楚地记得那个夜晚。凉爽潮湿的夜里,我们沿着昏暗的街灯往回走,我生平第一次喝醉了。那种感觉并不美好,很痛苦,却非常刺激,有甜蜜、逆反和放荡的意味,那就是生命和精神。贝克毫不留情地数落我不懂事,但还是对我表示关心,半扶半搀地带我回了学校,将我从一扇打开的窗户中偷偷推了进去。

我人事不省地小睡了半晌,然后痛苦地醒来,脑袋开始冷静,这时,一种疯狂的痛苦攫住了我。我从床上坐起来,身上还穿着白天的衬衫,衣服和鞋子扔得满地,散发着烟草和呕吐物的味道,在头疼、恶心和剧烈的渴意中,我的心中忽然浮现了一幅长久未见的画面。我看见了故乡和家园,父母,姊妹们和花园,看见我那宁静可亲的卧室,看见了学校和集市,看见了德米安和坚信礼课。这些画面无一不明艳照人,流光溢彩,奇妙,神圣而纯净,而这一切,此刻我意识到,这些在昨天甚至几个小时前还属于我、等候我的内容,在这个该死的沉沦时刻,已离我远去,推开了我,鄙夷地审视着我!自幸福的童年开始,我从父母那里感受到的一切爱意和热忱,母亲的每一个吻,每一次圣诞,在家时的每一个虔诚明亮的周日早晨,花园中的每一朵花——都已被蹂躏,被我践踏!如果此时有警察前来,捆住我,将我这个废物和渎神者带到十字架前,我肯定会同意,甘心跟他走,并觉得心服口服。

这就是我的内心本色!我放浪不羁,厌倦世界!我内心倨傲,追随德米安的思想!这就是我的面目:废物,下流胚,醉醺醺,脏兮兮,令人作呕,庸俗不堪,我是一头丑陋的畜生,被可怕的欲望驱赶不休!我就是这样的人,我生于纯洁、华丽、娇美的花园,曾经热爱巴赫和美丽的诗歌!我厌恶又愤怒地听见自己在大笑,那是酒鬼的笑法,歇斯底里,断断续续,愚蠢而无聊。这就是我!

然而即便如此,这种痛苦对我几乎算得上是享受。我盲目麻木地憋屈了太久,心沉默了太久,一直坐在冷板凳上,即便是这种自我谴责、这种恐惧、这种可怕的感觉,心也愿意接受。毕竟那是感觉,有火焰迸发,心在颤抖!在苦楚中,我竟莫名有解脱和希望的感觉。

在外人看来,我堕落得很快。有了第一次大醉,就有第二次第三次。我们学校里的学生喜欢在酒肆里胡闹,我是参与者中年纪最小的孩子之一,很快,我就从小跟班升级成了首领和明星,成了一个臭名昭著的酒肆常客。我再次完全堕入了黑暗世界,堕入了魔鬼之手,然而在这个世界中,我是杰出的人物。

同时我却依然悲哀。我过着自我毁灭的放荡生活,伙伴们以我为首领,称我为好汉,觉得我是一个胆大妄为、风趣幽默的男孩,我的心灵却满含恐惧和忧虑。我依然记得,某个周日上午,我从酒肆里出来,在街道上看见孩子们在玩耍,他们头发齐整,穿着周日的服装,阳光而快乐,那一刻,我竟落了泪。每次坐在低级酒肆脏兮兮的桌边,就着啤酒谈笑风生,以各种荒唐不经的俏皮话逗引或吓唬我那班朋友时,我的心底却对那些被我嘲弄的事物充满敬畏,内心深处,我已痛哭流涕地跪在灵魂和往日面前,跪在母亲和上帝面前。

我和伙伴们貌合神离,在他们身边依然孤单,因此更痛苦,然而这是有原因的。我是酒肆中的英雄,是哗众取宠的小丑,我对教师、学校、父母和教堂的言论显得聪明大胆——我能听别人讲下流笑话,自己甚至也能讲一段——然而我的伙伴们去找女孩儿时,我从不跟着一起去,虽然我在胡侃时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情场老手,其实却是独身一人,对爱情充满渴望,一种无望的渴望。没有人比我更脆弱,更害羞。看见面前走来年轻的端庄女孩,如此秀丽整洁、明艳文雅,我只在心中把她们看成奇妙而纯洁的梦影,在她们那无与伦比的高贵纯洁面前,我只得自惭形秽。有段时间,我甚至不敢光顾雅各特夫人的文具店,因为每次看见她都会脸红,想起阿尔丰斯·贝克说过的那番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