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和曼斯菲尔德在一起代译本序(第3/3页)

问过很多从英国回来的朋友,最难忘的是什么?几乎百分百,他们都回答,英国乡村风景。根据奥斯丁小说改编的电影也不计其数了,我相信多数粉丝也最喜欢BBC版本,原因无他,BBC镜头里的英国风景最迷人。甚至,夸张地说,当英国田野、小路、河流、庄园在眼前徐徐展开时,我们莫名地会有一种乡愁感,虽然,比如我自己,从来就不曾到过英国。那乡愁从何而来?

很多个假期,我一遍又一遍地看奥斯丁,看到伊丽莎白·班纳特面对彭伯里无力自拔,我也跟着软无力。当然,你说我势利我也没意见,但彭伯里为什么比英国国会更激动人心?是什么东西催眠了我们的意志,让我们的心灵和伊丽莎白一样既轻佻又庄重?实在是,英国文学史上,使得乡村风景具有最大抒情功能的,奥斯丁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而奥斯丁的六部完整作品,哪一部离得开乡村风景?她自己也说得很明白,她写的,无非是“乡间村庄里的三四户人家”,而这六部中,倒有两部,还直接以地方命名。因此,与其说《曼斯菲尔德庄园》是一部爱情小说,不如说它是一部有关一个人对一个地方的爱的小说。

这样想,我们也可以对芬妮和埃德蒙的兄妹之爱释怀了。让我用最通俗的方法来解释一下,整部小说中,真正的男主人公是曼斯菲尔德庄园,你也可以说,它就是达西,所以芬妮第一次面对“他”时,并不愉快,这跟《傲慢与偏见》的出场很相似;而亨利·克劳福德的出场,就代表着要把芬妮带离曼斯菲尔德的力量,这力量当然只能以韦翰似的方式收场;相似的,为了让芬妮真正意识到曼斯菲尔德的好,需要让她离开一段时间,所以朴茨茅斯一段必不可少,虽然有不少读者嫌这一段多余,但曼斯菲尔德在道德上必须有朴茨茅斯这样的陪衬,就像曼斯菲尔德在经济上需要不出场的安提瓜;这样,最后,小说也就顺理成章以曼斯菲尔德和芬妮的关系结尾:


他们搬回曼斯菲尔德以后,便住在那里的牧师府中,这幢房子在它从前的两个主人居住时,芬妮每次走到那里,总不免要提心吊胆,惴惴不安,现在却很快成了她心爱的地方,在她眼中,它已与曼斯菲尔德庄园区域内的一切景物融成一片,变得同样美好了。


所以,一点不奇怪,小说中每次芬妮情绪波动,都是曼斯菲尔德庄园的景色出场,它是安慰,它是抚摸,它是爱情。这样的人和景色之间的绵绵情意,在英国文学中,由来已久,就像华兹华斯的《露西》组诗所表达的,“你绿色的田野曾最后一次/抚慰过她临终时的眼睛”。英国作家和风景之间,常给人一种“幸福,因为在英国”的感觉,那奥斯丁的贡献在哪里呢?

基本上,奥斯丁以最不动声色的方式,把英国作家的这种情怀扩大为英国人的普遍情怀,最后,藉着她世世代代的读者,英国风景无声无息地成为无数人的乡愁。她描写的村庄的景象、道路的状况、土壤的差别、庄园的气派、河流的反光,充溢其间的感情既是特殊的又是日常的,既是个人的又是普遍的,所以它具有介手神和人的品质,既给我们的心灵带来愉悦,也提供劝导: 就这样,和曼斯菲尔德在一起。

和曼斯菲尔德在一起,和英国乡村在一起,和英国在一起,奥斯丁对英国的“传销”,真正做到了: 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

奥斯丁的世俗笔墨具有真正的催眠性,感谢上帝,我们有这样好的译者,项星耀先生,不仅带我们亲临了十九世纪的庄园,而且还天仙配一般地把中文的魂魄附着在了奥斯丁身上。我想,这也就是奥斯丁对译者的所有要求了。

毛尖


[1] 爱德华·沃第尔·萨义德(1935—2003),著名文学理论家与批评家,代表作有《东方学》、《文化与帝国主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