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和曼斯菲尔德在一起代译本序(第2/3页)

动手写《曼斯菲尔德庄园》时,奥斯丁三十六岁,不知是不是获得了更多的自我,奥斯丁的声音不再局限在一个主人公身上,她自由出入多个角色,既用芬妮的眼睛看,也用埃德蒙的眼睛看,一个转身,她也用托马斯爵士,甚至玛丽·克劳福德的眼睛看,所以,我们读者似乎也被逼着不能任性了,像伊丽莎白·班纳特那样一个角度看人,容易产生偏见的啊!

的确,《曼斯菲尔德庄园》把偏见降到了最低点,诺里斯姨妈是本书中最受嘲讽也最讨嫌的人物,但是,在第十章的结尾,一群年轻人旅行回程,奥斯丁还是非常公道地说了一句,“但是当诺里斯太太不再说话时,车上便变得死一般的沉寂。”所以,像诺里斯太太这样的多嘴多舌的中老年女性,都会因为这句话获得小说的生存权。同时,作为道德化身的芬妮,当她拒绝出演表哥表姐们的家庭戏剧时,我们也获得多种理由来解释她的动机,她害羞!她清教徒!还是,她跟她的姨父托马斯爵士一样,压根厌恶对家庭秩序和日常生活的破坏!

换句话说,阅读早期奥斯丁作品的经验在这里起了微妙的变化,现在的主人公不再能够被“理智”和“情感”、“傲慢”与“偏见”这样的概念所统摄,芬妮虽然寄人篱下,顺从听话,但她的内心法则却无比强硬,而这种强硬又完全不同于伊丽莎白·班纳特那种青春型的自由意志,毋宁说,芬妮的强硬和她小说中的年龄不相配,倒和作者奥斯丁的年龄比较相称,而同时我们也有理由认为,奥斯丁藉着芬妮,第一次把爱情概念扩大了,也第一次表露了最个人化的爱情观念: 以深沉的兄妹“情谊”为基础,这样的结合,远比罗曼蒂克的“爱”更有价值。

奥斯丁研究专家普遍认同这样一种说法,《曼斯菲尔德庄园》里,奥斯丁的讽刺笔触更加犀利也更加全面。好像是的,曼斯菲尔德庄园的朋友圈,大多是富人,而富人,一向是奥斯丁调戏的对象,所以,轮番出场的人物,从芬妮的两个姨妈到两个表姐,到表姐夫、表姐夫的妈妈,每一个人物都是领了奥斯丁淋漓的讽刺才落座的,但是芬妮除外。想想《傲慢与偏见》和《理智与情感》的主人公们,他们一个个比芬妮美,比芬妮更有激情更有思想更有才华,但每一个人都得过奥斯丁的冷嘲热讽,但芬妮没有。甚至,芬妮回到家乡朴茨茅斯,突然看不惯自己的家,看不起自己的父母,吃不惯家里的饭,奥斯丁也没有一句讽刺的话,还竭力地贬损她的家人来为她的反应正名,实在是,在芬妮身上,奥斯丁已经把自己卷进去了。

萨义德[1]曾处心积虑地用《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一个偏远地理概念——安提瓜,提出了文化和帝国主义的问题。他详细分析了托马斯爵士的离开,展示了小说中的家庭秩序对另一个世界——缺席的加勒比殖民地——的依赖。把他的这个思路推到小说中的人物关系,我们会发现,玛丽和亨利,相较于芬妮和埃德蒙,几乎就是亨利·詹姆斯后来反复探讨的关系,既是世俗欧洲对纯洁美洲的一次性启蒙,也是淫荡欧洲被清教美洲的一次爱教育。而在芬妮身上,更是多个层面汇聚一起,她是安提瓜,又是英帝国;是曼斯菲尔德,又是朴茨茅斯;是美洲,又是欧洲,而这样多层面交织的结果,无疑大大削弱了芬妮的爱情激素,《曼斯菲尔德庄园》也因此成了奥斯丁小说中最丰富也最严肃的一部。

事实上,除了奥斯丁以旁观者的热情介绍了芬妮对埃德蒙的感情,我们就没见过男女主人公像样地谈过一次恋爱,所以,被奥斯丁早期小说养育大的读者,面对这种水到渠成式的兄妹情爱,难免不满足。芬妮和埃德蒙的爱情,既没有财产需要赞美,也没有意志需要重申,漫长的岁月更拖垮了化学反应,甚至,原谅我还保留着《傲慢与偏见》时代的势利,《曼斯菲尔德庄园》看到最后,当玛丽·克劳福德对埃德蒙喊道,如果芬妮接受亨利,那大家就都快活了!有那么一瞬间,虽然这样的呼吁被埃德蒙认为十分罪恶,我却觉得也可能是一部分读者的心声。毕竟,在整部小说中,最有恋爱表情也最有恋爱勇气的,是这个花花公子亨利,他那么有激情,那么有诚意,那么可能成为达西!甚至,我在想,亨利可能给芬妮更大的幸福,因为,毫无疑问,只有离开曼斯菲尔德,芬妮才能获得真正的主体性,否则,她永远是曼斯菲尔德庄园的一个养女,埃德蒙的一个表妹。

奥斯丁听到我们说出这么冲动的话,摇头了。

《曼斯菲尔德庄园》看过几遍以后,终于明白,奥斯丁是不会让芬妮离开庄园的。这是伟大的英国文学传统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