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教堂(第2/7页)

“我可没什么盲人朋友。”我说。

“你根本就什么朋友都没有。”她说,“就是这么回事。再说,该死的,他的妻子刚死了!你就不明白吗?那个人刚刚失去了他的爱人!”

我没回话。她跟我讲过一点儿那个盲人老婆的事儿。她名叫比尤拉。比尤拉!那是一个有色人种女人的名字。

“他老婆是个黑人?”我问。

“你抽什么疯呀?”我妻子说,“你是疯了还是怎么的?”她拿起一块土豆。我看见它砸在地上,滚到炉灶底下。“你犯什么病呢?”她说,“你喝醉了吗?”

“我就是随便问问。”我说。

就在这之后,我妻子给我补充了更多的细节,远远超过了我所关心的范围。我倒上酒,坐在餐桌旁听着。故事的碎片一点点地就座。

那年夏天,我妻子离开西雅图以后,比尤拉开始为那个盲人工作。没过多久,比尤拉和盲人就在教堂举办了婚礼。是一个小型的婚礼——谁会想去参加那样一个婚礼?就他们两个人,再加上牧师和牧师的妻子。但那是个正经八百的教堂婚礼,他说过,那正是比尤拉想要的。那时,比尤拉肯定已经得了乳腺癌。他们两个难分难舍地生活了八年以后——我妻子用的词:“难分难舍”——比尤拉的健康状况急速下滑。她死在了西雅图的一间病房里,盲人坐在病床边,一直拉着她的手。他们结了婚,一起生活过工作过,一起睡觉,当然肯定也性交过,然后这个盲人不得不自己把她下葬。而经历过这一切以后,他都还没有看过这他妈的女人到底长什么样子!我是理解不了。听了这些,我先是有点替那个盲人难过,但又发现自己琢磨着这个女人的一辈子是多么可怜。想想吧,一个女人永远无法让自己出现在爱人的眼里;一个女人可以日复一日地生活,却从没得到过爱人对自己面容的哪怕最轻描淡写的恭维;一个女人,不管是痛苦还是喜悦,丈夫都永远无法读出自己脸上的表情。可以化妆,也可以素面朝天——他能看出区别吗?要是她愿意,她可以一只眼涂上绿色的眼圈,鼻孔里钉根向外龇出来的大头针,穿黄色的休闲裤配紫色的鞋,无所谓。我想象着:就在她滑向死亡,那个盲人手拉着她的手,失明的眼睛里淌着泪的时候,她最后可能会想:她坐在通向死亡的快车上,而盲人连她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她给罗伯特留下了一笔微不足道的保险赔偿和半块二十比索的墨西哥硬币。硬币的另一半跟着比尤拉进了棺材。可怜哪!

时间流逝,妻子已经去火车站接他去了。都是这个瞎子闹的,除了干等着,我无事可做。听见车开进家门前车道的时候,我正喝着酒看电视。我拿着酒杯,从沙发上站起来,跑到窗边,向外看。

我看见妻子笑着停下车。我看见她下了车,关上门,嘴上仍挂着一丝微笑。真是好极了!她走到车的另一边,那个盲人正准备下车。设想一下:这个盲人竟然长着络腮胡子。盲人加胡子!有点儿过了,我对自己说。盲人摸到后座上,拉出一个手提箱。我妻子挽着他的胳膊,关了车门,一路聊天,带他走下车道,又走上前面门廊的楼梯。我把电视关上,喝光了酒,涮了涮杯子,擦干手,走到门口。

妻子说:“来,见见罗伯特。罗伯特,这是我丈夫。我跟你聊过好多他的事儿。”她笑容满面,拉着盲人的大衣袖子。

盲人放下手提箱,伸出了手。

我握住了他的手。他紧紧握着我的手,攥了一会儿,才松开。

“我觉得就像我们已经见过面似的。”他说话轰隆隆地响。

“我也是。”我回答。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然后我说:“欢迎啊,总听她提起你。”我们移动起来,凑在一起像个小组一样,从门廊走进客厅,我老婆一直拉着他的胳膊引导着他。盲人用另一只手提着箱子。我老婆不时提醒他。“左转,罗伯特。对了。现在,小心,这有把椅子。好了,就坐这儿吧。这是沙发,我们两周前刚买的。”

我谈起以前的旧沙发,我喜欢那个,但没提这一点。我想说点别的,闲聊嘛,比如沿着哈得逊河坐火车过来,两旁的风景如何。要是从这儿去纽约,你应该坐在车厢里的右手边,要是从纽约来这儿,要坐左手边,诸如此类的话。

“这趟火车坐过来,感觉还好吗?”我说,“顺便问一句,你坐的是哪一边呢?”

“哪边?这叫什么问题?”我妻子说,“坐哪边有什么关系?”

“我就是随便问问。”我说。

“右边,”那个盲人回答,“我已经有将近四十年没坐过火车了。上次坐,我还是个小孩子,和我父母在一起。很久以前了。我都快忘了那是什么感觉。现在,我的胡子密得都能放得下一整个冬天了,”他说,“反正别人这么跟我说的。我看起来是不是很神气,亲爱的?”盲人对我妻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