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第2/4页)

这次看望姐姐的时候,汤米星期六很晚才回家,一直在房间里睡觉。母亲进去叫醒他,叫他穿上衣服,和舅舅舅妈一起吃星期日的正餐。汤米粗鲁的声音从门缝里传了出来:“我他妈才不在乎,让我睡觉。”他母亲只好回到厨房里,抱歉地笑了笑。

于是他们没有管他,自己吃饭。奈利问姐姐,汤米有没有惹来真正的麻烦,她摇摇头。

奈利和妻子正准备出门,汤米总算起床了。他含含糊糊打了个招呼,走进厨房,居然对母亲叫道:“喂,妈妈,给我做点东西吃行吗?”但这不是请求,而是娇生惯养的孩子在任意支使母亲。

母亲尖声说:“吃饭的时候起床就有饭吃,现在我才不给你做饭呢。”

这种难堪的场面其实不算什么,但刚睡醒的汤米还有点起床气,犯了错误。“唉,去你妈的,少他妈唠叨了,我自己出去吃。”话刚出口,他就后悔了。

艾尔舅舅像猫扑耗子似的跳到他身上。不但因为他姐姐今天受了侮辱,还因为他私下里显然经常和母亲这么说话。汤米从不敢在舅舅面前说这种话。今天他实在是疏忽了——算他倒霉。

就在两个惊恐的女人眼前,艾尔伯特·奈利不慌不忙、冷酷无情地揍了外甥一顿。刚开始这小子还企图自卫,但很快就放弃了,拼命求饶。奈利几个耳光扇得他嘴唇肿胀流血。他抓着这小子的脑袋一下一下地撞墙,一拳一拳打在肚子上,又把他按倒在地,拿他的面门擦地毯。他叫两个女人等一等,拖着汤米下楼坐进车里。他在车里吓得汤米屁滚尿流。“要是我姐姐再告诉我,你用这种语气和她说话,今天这顿打相比之下就会像是小姑娘亲了你一口,”他说,“我要你改邪归正。你上去吧,告诉我妻子,我在车里等她。”

两个月后,艾尔伯特·奈利值夜班回家,发现妻子离开了他。她收拾了所有衣服,逃回娘家。她父亲说丽塔害怕他,说因为他的脾气,她害怕和他一起生活。艾尔听得愣住了,不敢相信。他从没打过妻子,甚至没有威胁过她,对她只有爱。她的离开让他大惑不解,决定过几天去她家里找她谈一谈。

不幸的是,第二天夜里,他值班时惹出了大麻烦。他接警出车去哈莱姆处理一起人身攻击案件。和平时一样,车还没停稳,他就跳出车门。时间已经过了十二点,他带着超大号手电筒。出事地点一眼就能看见。一幢公寓楼门前聚集了一群人。一个黑人女人对奈利说:“有个男人拿刀划一个小女孩。”

奈利冲进门洞。走廊尽头有一扇门开着,里面灯火通明,他听见有人呻吟。他一边摆弄手电筒,一边顺着走廊过去,进了那扇敞开的门。

地上躺着两个人,险些绊倒他。一个是二十五岁左右的黑人妇女,另一个是个黑人小女孩,顶多十二岁。两人身上脸上都被剃刀划得血淋淋的。奈利看见肇事者就在客厅里。他认识那家伙。

凶手叫瓦克斯·贝恩斯,臭名昭著的皮条客、毒贩子和暴力犯罪者。此刻他吸了毒,两眼暴突,血淋淋的剃刀在手里微微发颤。两周前贝恩斯当街严重伤害一名妓女,奈利逮捕了他。当时贝恩斯对他说:“喂,哥们,别多管闲事。”奈利的搭档也说什么黑鬼喜欢自相残杀就由他们去吧,但奈利还是把贝恩斯抓回分局。贝恩斯第二天就被保释出去了。

奈利向来不怎么喜欢黑人,在哈莱姆做事更是让他越来越讨厌他们。黑人吸毒酗酒,让老婆工作或者卖屁股挣钱。他看不惯这些混蛋。贝恩斯明目张胆犯法激怒了他,见到小女孩被剃刀划得浑身是血让他恶心。他冷静地在心里作了决定:他不会抓贝恩斯回警局。

可是,目击证人已经从背后涌进公寓:楼里的几个住户和巡逻车上的搭档。

奈利命令贝恩斯:“放下刀子,你被捕了。”

贝恩斯哈哈大笑。“哥们,你不开枪就别想逮捕我,”他举起剃刀,“还是说你想尝尝这个?”

奈利动作飞快,搭档来不及拔枪。黑人一刀刺来,奈利超乎凡人的反应神经让他用左手掌挡开攻击,他用右手抡圆了手电筒砸过去,一下子打在贝恩斯的脑袋侧面,打得贝恩斯醉汉似的两腿打结。剃刀从手里掉下来,他毫无还手之力,因此奈利的第二下完全是多余的,警局听证会和刑事审判后来在目击者和搭档的证词下证明了这一点。奈利用手电筒从上向下砸在贝恩斯的头顶上,这一下力量大得可怕,敲碎了手电筒的玻璃,珐琅护垫和灯泡崩出来,飞到了房间的另一头。手电筒沉重的铝合金外壁也弯了,多亏里面的电池,才没有折成两截。住在公寓楼里的一位黑人看得目瞪口呆,后来为检方作证说:“哥们,那黑鬼的脑壳够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