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一(第3/6页)

不管伊娃的日子是否过得高兴,在波依波依造访以后,她就不再走出卧室,逐渐把这座房子的底层留给住在那里的人们。住在楼下的人也各式各样,有路过的亲戚,有流浪汉,还有许多新婚夫妇,她不但让他们租住,还让他们自己管理家务;一九一○年之后,她根本不愿意走下楼梯了,只有一次例外,那是为了点火,冒出的烟味在她的头发里好几年都没有消散。

这座又大又旧的房子里居住的房客中,有伊娃收养的几个孩子。她的选择标准完全建立在个人的偏爱和偏见之上。她派人去接来的那些孩子要么是她在卧室阳台上看到的,要么是从到她这里来玩跳棋、读《信使报》或是选彩票号码的爱嚼舌头的老头们那里听到的。一九二一年,她的外孙女秀拉十一岁时,伊娃已经收养了三个这样的孩子。他们来的时候戴着粗呢帽子,用的是他们的母亲、外祖母或别人起的名字。伊娃把帽子从他们头上一把抓下来,无视他们的名字。她仔细打量着第一个孩子,察看了他的手腕,研究着他的头形,还从他的目光中揣摩着他的禀性,然后开口说:“来吧,看看杜威。哎哟哟哟哟。”那年的晚些时候,派人从街对面接来一个经常从门廊上摔下来的孩子时,她又说了一样的话。别人提醒她:“可是,伊娃小姐,你已经管之前的孩子叫杜威了。”

“那又怎么样?这个就算老二吧。”

第三个孩子被带到她家时,她还叫他杜威,于是人们都认为她实在是想不出别的名字来了,要不就是她的聪明才智终于耗尽了。

“别人该怎么区分他们呢?”汉娜问她。

“有什么可区分的?他们都是杜威。”

汉娜的问题听起来并不那么必要,因为每个杜威的外貌都和另两个相距甚远。杜威老大是个肤色深黑的男孩,脑袋挺漂亮,眼睛由于慢性黄疸而呈金黄色。杜威老二肤色较浅,周身长满雀斑,还有一头浓密的红发。杜威老三有一半墨西哥血统,一身巧克力色皮肤,头上留着乌黑的刘海。再说,三个孩子分别差一两岁。不过,鉴于伊娃经常会说“叫一个杜威出去给我买点加里特牌奶油,要是没有,就买毛茛牌的”,要不就是“过来啊,你这个杜威”,还有“给我叫一个杜威来”,汉娜的疑问不无道理。

慢慢地,几个孩子都从被母亲或别人抛弃时的蚕茧中爬了出来,接受了伊娃的观点,名副其实地成了一个杜威——三人合在一起,成了使用一个复数名字的三位一体:彼此间不可分离,除了他们自己之外不爱任何东西、任何人。有一次冰箱的把手掉了,三个杜威全都挨了抽,他们眼中没有泪水,一声不吭地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把屁股高高撅起让人鞭打。到了黄眼睛杜威该上学的时候,他非要跟另外两个一块儿去不可。那年他七岁,雀斑杜威五岁,而墨西哥杜威才四岁。伊娃的解决之道是把他们三个统统送去上学。巴克兰·里德先生说:“可那个小的才四岁啊。”

“你怎么知道?他们是同一年到我这儿来的。”伊娃说。

“那孩子来的时候是一岁,现在刚过了三年。”

“他来的时候有多大你并不知道,老师也不清楚。把他们送去吧。”

老师吃了一惊,但并没有怀疑,她早就放弃揣摩镇上黑人的行为方式了。因此,当里德太太说他们三个都叫杜威·金,是堂兄弟,都是六岁时,老师只是轻轻叹了口气,就把他们登记在一年级的注册本上了。她曾经也一样认为分辨他们毫无困难,因为这三个孩子长相完全不同。但她逐渐发现和先前的那些人一样,自己也开始分不清他们了。他们不允许别人分清他们。他们在她的头脑里搅作一团,最后她确实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了。他们用同一种声音说话,用同一个头脑思考,还维持着一种令人不悦的私密感。这三个杜威胆大包天,难以接近,行事难测,从他们在梅德林生活的日子到之后的岁月里始终是一个谜。

杜威们是在一九二一年来到伊娃家的。在这之前的一年,她把厨房外的一间小屋租给了“柏油娃娃”,那是个瘦削、沉默、漂亮的男人,说话总是细声细气的。多数人认为他有一半白人血统,可伊娃却说他是个纯种的白人。伊娃说她一眼便能看出一个人的血统,这个人可一点黑人血统都没有。他初来梅德林的时候,人们都叫他“漂亮的约翰尼”,可是伊娃瞅了瞅他奶油色的皮肤和玉米须一样的头发,就半开玩笑半挖苦地叫他柏油娃娃。他是山里的孩子,独居独处,从不麻烦别人,只求把自己灌得烂醉。他起初在一个禽类市场干活,拧了一天鸡脖子之后便回家自饮自酌,直到上床睡觉。后来他开始旷工,并经常付不起房租。他丢了那份工作之后,便一大早出门,到处干点零工,有时也伸手讨点小钱,一回家就拿起酒瓶。由于他不招惹是非,吃得不多,别无所求,只不过喜欢喝劣质酒,倒也没人讨厌他。而且他时常参加星期三晚上的祈祷会,还用人们所能想象的最甜美的高音唱出《赞慕福地歌》。他打发杜威们去替他买酒,大部分时间里他瘫在地板上,或是坐在椅子上盯着墙壁出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