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第12/16页)
“没有人能长生不老的,派拉特。”
“不能吗?”
“当然不能。”
“没人能吗?”
“当然,没人。”
“我看不出为什么不能。”
“死亡和生存一样都是自然的。”
“死亡没什么自然的。那是世上最不自然的事。”
“你认为人们会长生不老?”
“有些人,是的。”
“谁来决定呢?哪些人该活又是哪些人该死?”
“人们自己。一些人想长生不老。一些人就不想。我相信差不多就靠这个决定他们的死活。如果人们想死,那时候他就会死。要是不想死就死不了。”
露丝感到一阵发冷。她一直相信她父亲是想死的。“事关我的儿子,但愿我能指望你的忠诚。但是我认为,如果我真的那么指望,我就会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蠢女人。你亲眼见到你父亲去世,就像我看见我父亲去世一样;你看到他被人杀害了。你认为他想死吗?”
“我看到爸爸被人开枪打死了。从篱笆上飞上天五英尺高,我看到他在地上扭动,我还不仅看到他死,我从他让人射中一直瞅着他。”
“派拉特。你们大家亲手埋葬了他。”露丝说话的口气似乎在对一个孩子讲话。
“是麦肯埋的。”
“反正都一样。”
“麦肯也看到了他,在他从那篱笆上飞起之后,在他埋了他之后,我们俩都看到了他。我至今还能见到他。他对我很有帮助,真的有帮助。告诉我该懂的事情。”
“什么事情?”
“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他在身边,心里就踏实。我告诉你,他是个我永远可以信赖的人。我再告诉你,他是我可以信赖的唯一的一个人。我老早就和人们隔绝了。你不能想象那是什么滋味。我爸爸让人从篱笆上打飞以后,我和麦肯游荡了几天,直到我们闹翻分手为止。我想我当时大概十二岁。我自己独自上路,向弗吉尼亚走去。那会儿我记得那地方我爸爸有亲人。要不就是我母亲有。在我看来好像有人说过这事。我不记得我母亲,因为在我出生前她就死了。”
“在你出生之前?她怎么会?”
“她死了,跟着我就出生了。不过她死的时候我已经吸进了空气。我没有看到她的面孔。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可是我确实记得她来自弗吉尼亚。别管怎么说吧,我就是往那儿走的。一路上我到处找人收留我,给我点活儿干一阵子,好挣点钱去那儿。我走了七天,才找到一个牧师住的地方。那可是个好地方,只是他们害得我跑路,磨坏了鞋子。他们还送我上学呢。那是一所一间屋子的学校,大伙儿都坐着。我那会儿十二岁,可是既然我是初次入学,只能和那些小家伙坐在一块儿。我不太在乎这个;事实上,我倒挺喜欢这样。我喜欢地理课。学了地理,我就想读书。而教师也为我这么喜欢地理课而高兴得抓耳挠腮。她给了我那本书,我就带回家去看。可这时候牧师动手抚摸我。我当时很蠢,懂事太少,没法制止他。但是被他老婆当场抓住了,竖起拇指戳着我的胸口,把我轰了出来。我随身带着我的地理书。我本可以留在那城里,因为有许多黑人愿意收留我。在那年头,要是谁太老了,干不成活,就收养孩子。大人出门干活,就把孩子留在别人家。可他们都是牧师那号人,我琢磨我得逃跑。我一无所有,因为那地方不给工钱,只管食宿。于是我只带了我的地理书,又拣了一块石头当纪念品,就走了。
“那天是星期日,我碰上了一伙采摘工。现在人们都管他们叫农业季节工了;那会儿就叫采摘工。他们收留了我,待我很好。我在纽约州干摘豆子的活,后来又挪到另一处地方摘别的作物。我每到一处就拣一块石头。那伙人一共有四五家,互相都有这样那样的亲戚关系。他们都是好人,对我也很不错。我和他们在一起待了三年,我记得是这么回事,而我待下去的主要原因是那儿的一个女人,我跟她在一起。她是个刨根工。她教会我许多东西,有了她,我才不想家,不想麦肯和爸爸。我脑袋里没有就此离开他们的想法,可我还是离开了。我不得不离开。过了一阵子,他们不想再留我在身边了。”派拉特嘬了一口桃核,由于沉湎在当年如何这么早就和别人隔绝,她的脸显得阴沉呆板了。
那个男孩。那个翻地刨根女工的侄子,要不就是表弟。在她十五岁的时候,一天下着大雨,他们只好躲在小木板棚里(这是指有木棚的人家——别人只有帐篷),在那样的雨天是没法收庄稼的。那男孩同派拉特躺在一起。他并不比她大,既然她身上的一切都使他愉快,也就没什么可让他惊讶的了。于是一天晚饭之后,他毫无任何恶意地向一些男人提起(不过不远的女人们听得见),他不知道有些人有肚脐,而有的人却没有。听到他的话,那些男人和女人都睁大了眼睛,让他解释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绕着弯子扯谎,最后还是讲出了实情——他原以为他们会吃惊的,因为他把这个戴一只耳环的漂亮姑娘弄到了床上——可是他很快发现,有关肚脐的事情惹得他们烦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