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第3/11页)

也就是说,在大学毕业走上社会之前,我接受了一个非宗教人士所能接受的最好的宗教教育。

然后呢?

然后我几乎是逃跑一样远离了我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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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叛逆。也不是信仰的迷失。坦诚一点说,那是漠然。因为没有那样的需要。我成了一名体育记者,事业发展得不错。工作占据了我的生活。星期六早上我要报道大学橄榄球赛,周日早上则是专业橄榄球赛。我不再参加礼拜。哪来的时间呢?我过得不错,身体健康,收入稳定,社会地位逐步改善。我觉得,我没有什么要向上帝祈祷的,只要我不去害人,上帝对我应该也没有什么别的要求。我们之间基本上达成了类似“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的约定,至少我是这么想的。我不再遵从任何宗教仪式。我约会的女孩,有着不同的宗教信仰,最后我娶了一个漂亮的黑发女孩,她有一半黎巴嫩血统。每年十二月,我给她买圣诞节礼物。我们的朋友们打趣说:犹太小子娶了信仰基督教的阿拉伯人。祝你们好运吧。

岁月荏苒,我越来越无法忍受那些彰显与众的宗教行为。对于那些有着热诚宗教信仰的人,我退避三舍。我在政界和体坛所目睹的虚伪的虔诚——从情人住处赶去参加教堂礼拜的议员们;先是弄虚作假,再为了比赛结果而下跪祈祷的橄榄球教练们——这一切让信仰变得不可信。此外,美国的犹太人和虔诚的基督徒,穆斯林,或者是穿纱丽的印度人一样,内心总觉得太表露自己的身份信仰,会惹人不快,所以大家在宗教问题上总是欲言又止。

所以我也闭口不谈。

实际上,这些年里我和宗教的唯一关联就是我童年时代在新泽西加入的这间教会。我始终没有加入其他教会。我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情况显然没有什么道理。我住在密歇根——那离我们的教会足有六百英里之远。

让我们这么说吧,我肯定可以找到一个更近的地方祈祷。

但是,我还是守着我的老地盘。每年秋天,我都飞回家,和爸爸妈妈一起参加犹太新年日的礼拜。或许是我太顽固了,不愿意改变。或许是因为这件事情并没有那么重要,没有必要去改变。但一个没有料想到的结果是,有一件事情因此而一直没有改变:

从出生那天起,我就有一名拉比——而且始终只有一位拉比。

阿尔伯特·刘易斯。

从始至终,他主持着同一所犹太教堂。

我们都是对一个教会从一而终的人。

我觉得,那可能是我们之间唯一的共同之处。

亨利的故事

我在郊区长大的同时,有个和我差不多岁数的男孩生活在纽约市布鲁克林区。有朝一日,他也在他的信仰问题上挣扎彷徨。但他的道路是截然不同的。

这个孩子睡觉的地方有老鼠出没。

亨利·科温顿在他爸爸威利和妈妈维尔玛·科温顿所生的七个孩子中排行第六。他们住在华伦街一间非常小、非常破的公寓里。四个男孩挤在一间卧室里,三个女孩睡在另一间。

厨房里老鼠肆虐。

夜里,为了防止老鼠窜到卧室里去,他们会留一盆米饭在桌上吸引老鼠。白天,亨利的大哥用BB枪来对付老鼠。亨利从小就怕老鼠,因为怕被老鼠咬而总睡不安稳。

亨利的妈妈是个女佣——通常为犹太人家庭服务——而他的父亲则是个高大、壮实的混混,特点是喜欢在家里哼歌。他的声音优美,像奥蒂斯·雷丁[11]。到了星期五晚上,他在浴室里边刮胡子边哼“粗腿的娘们”之类的小调,他的老婆听了总是怒火中烧,因为她知道他要去什么地方鬼混。接下来夫妻俩多半要干上一架。大声且凶蛮。

亨利五岁的时候,有一次父母酒后混战,在诅咒和尖叫声中,他的父母从屋内吵到了屋外。维尔玛拿出了一把点二二口径的来复枪,威胁要把丈夫给毙了。就在她拉下扳机的那一刻,一个赶来劝架的人喊着冲了过来:“不,夫人,住手!”。

子弹射进了这个人的胳膊。

维尔玛·科温顿被关进了贝德福山监狱,那是一所警备森严的女子监狱。她在牢里待了两年。周末,亨利跟着爸爸去监狱看望她。隔着玻璃窗,他和她说话。

她会问:“你想妈妈吗?”

亨利会回答:“想的,妈妈。”

那几年,他瘦得皮包骨头,得吃一种奶油糖般的营养补充剂来增加体重。周日他会去家附近的一个浸礼会教堂,因为那个教堂的牧师在礼拜结束后带孩子们回家吃冰激凌。亨利很喜欢。他就是这样开始接触基督教的。牧师给他们讲耶稣和天父的故事。亨利看到过耶稣像,但上帝的模样却需要自己想象。在他的想象中,他觉得上帝像一块巨大的乌云。乌云有眼睛,但不是人类的那种眼睛。云上还顶着一个皇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