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第2/11页)

人总是喜欢从上帝那里逃开。

但现在,我正逆向而行。

遇见“大先生”

沿车道我走到门前,脚下的门垫四周散落着碎叶子和青草。我摁下门铃。这些平常不过的举动,却让我感觉很怪异。我想那是因为我从没有想象过一个神职人员会有门铃。但现在回头想想,我觉得那是我自己的问题,我不知道自己在盼望看到什么。那就是栋房子。他还能住什么地方呢?难道住在山洞不成?

因为门铃都让我感到了意外,应门铃之人更让我没有思想准备。他穿着袜子,凉鞋,一条长款的百慕大短裤[2],领尖带纽扣的短袖衬衫,衬衫没有束进裤子里。在此之前,我所见到的到“大先生”不是穿着西装就是长袍。我和我的少年朋友们那时都叫他“大先生”。这名号可以归类在我们对超级英雄的称呼里:“大石头”[3],“绿巨人”[4],还有“大先生”。我说过的,那时候他是个令人生畏的角色,高大,严肃,大脸庞,浓眉毛,密密的头发。

“哈——罗,年轻人,”他快活地招呼我。

噢,嗨,我一边回答,一边刻意地把目光从他身上挪开。

离得近了,他看起来似乎有点弱不禁风。我第一次见到他裸露的上臂,瘦弱且布满了老年斑。他鼻梁上架着的镜片很厚。他不停地在眨眼,似乎是要看清楚某样东西。他那样子,好像是个老学究,穿衣服穿到一半,被人打断了。

“进——来,”他唱了起来,“进——来吧!”

他捋到一边的头发,介于灰白与雪白之间,下巴上花白的范戴克式胡子修剪得很短,但我还是注意到有几处没有修干净的地方。他朝书房走去,步履有些蹒跚,我跟在后面,看着他皮包骨头的腿,尽量缩小脚步,害怕会撞倒他。

怎样才能形容我那天的心情呢?我后来发现在《以赛亚书》里,上帝是这样说的:

“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

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

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

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

我应该有那样的感觉——低微,没有什么价值。我的意思是,这个人是耶和华的使者。我应该要仰视他的,对不对?

不过,我还是迈着小步跟上了他,这个穿着袜子和凉鞋的老头。当时我唯一的感觉就是他看起来傻呵呵的。

一点历史

我应该交代一下,我为什么不想接受这个致悼词的任务,或者说,故事开始的时候,我的宗教立场。老实说,我的立场是没有立场。你知道基督教是如何描述堕落天使的。或者再想想古兰经是如何形容拒绝向神的创造物低头的伊比利斯[5]的下场的。

但在现实生活中,堕落其实并没有那么戏剧化。你是不知不觉中走远的。走着走着就迷失了。

我知道。因为我就是那样的。

唉,我是多么有可能成为一个虔诚的人啊。我有成千上万次的机会。我出生于新泽西郊区一个中产家庭,父母一周三次把我送到“大先生”主办的圣经学校。一种选择是欣然接受,另一种选择是像个犯人似地被拽去。我属于后一种情况。我(和街区里其他几个犹太家庭的孩子一起)坐在车上,羡慕地看着那些基督教家庭出生的朋友们在街上踢球玩。为什么是我?我愤愤地想。在课堂上,老师会发些小饼干给我们吃,我坐在那里,舔着饼干上的小盐巴,懵懵懂懂的,一心盼着快点下课,那样就自由了。

十三岁的时候,同样,在我父母的要求下,我不仅接受了严格的训练,参加了教会的坚信礼[6],我还学会了如何吟诵《摩西五经》[7],也就是《旧约》的前五卷。在周六的早礼拜上,我还经常上台读经。我得穿上唯一的一套西装(当然是海军蓝色的),站在一个木箱上,因为只有这样才够高,能够看得到经卷。“大先生”就站在几步之外看着我。我完全有机会在仪式结束之后和他攀谈,谈论那一周的宗教命题。但我从来没有那样做过。仪式结束后,我会和他握握手,然后赶紧逃到我爸爸的车里,回家去。

读高中的时候——在我父母的再次坚持下——我上了一个私立高中,一半的时间学世俗知识,一半的时间学神学。除了几何和欧洲历史,我学习了希伯来文的《出埃及记》,《申命记》,《列王纪》,《箴言》。我还写过关于方舟,吗那[8],卡巴拉教[9]和耶利哥城墙的文章。我甚至还学过古亚拉姆语[10],因为这样我就可以翻译十二世纪犹太哲学家拉什和马蒙尼德关于犹太法典《塔木德经》的论著。

到了该上大学的时候,我进了马萨诸塞州一所小型私立大学,布兰迪斯大学。这个大学有很多犹太裔学生。为了补贴学费,我到波士顿的一个教会里组织过几个青年社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