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回 灯下话余惊共消长夜 案中藏秘计对质公庭(第3/4页)

桃枝退下,传被告小香。问:“那天晚上十点钟以后,你到那里去了?”答:“我出了六朝居的门,遇到李太湖,他要我散步,我跟着到夕照寺去梁家去了。”问:“梁家有些什么人?”答:“主人翁病在医院里,他太太也在医院里。到的时候,有他寄居的朋友于水村在那里。”问:“什么时候到梁家的?”答:“约莫十二点钟,因为路太远了,我们是走去的。”问:“李太湖要你到梁家去,事先说明了没有?”答:“是说明了。”“那末你们是和奸。”小香低了头,半晌没作声。法官问:“你们有过奸情几次?”答:“一次都没有。”问:“胡说!没有奸情,何以夜深到梁家去寄宿。”答:“是,但是……”问:“但是什么?”答:“我们不是奸,我们是夫妻。”问:“你们是夫妻,正式结过婚吗?”答:“没有。因为家庭通不过,就很简单的秘密宣布结婚了。”问:“宣布结婚,对谁宣布?”答:“就是这位于先生。”问:“在什么地方?”答:“在清凉山翠微亭上。”问:“什么时候?”答:“就是那晚前一天的上午。”问:“这是不合法的,你知道吗?”答:“知道,但为了爱情的原故,望法官原谅。”小香退下去,传太湖。问:“那天你为什么把秦小香带到梁家去?”答:“因为我爱她!”问:“她不是你的妻吗?”答:“是……”说着,他顿了一顿,回过头望了小香一望。那个是字的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问:“既是你妻,你为什么不答应是你妻该同居?却答应是爱她?”答:“推事,我不应该爱她吗?”法官笑了,法警笑了,全法庭的人都笑了。太湖站在栏干边,倒低了头,手只抚摸着栏干。问:“你住在梁家是谁开的门?”答:“是我的朋友于水村。”“那天还有别人知道吗?”“夜深了,其余的人未起床,但是我到那里去是公开的,并不瞒着人。”太湖退。

传于水村。问:“你要说公道话,你是全案最关紧要的一个证人了。你知道李太湖和秦小香是什么关系?”答:“我知道他们由朋友变成夫妻。”问:“他两人很有爱情吗?”答:“秦老板爱不爱李先生,我不知道,若说李先生对于秦老板,是爱到死而无怨。”问:“你何以知道?”答:“我和他各爱一个歌女,共谋进行,所以彼此的心事都不相瞒。”问:“他成功了,你呢?”水村略侧着身子,由桃枝那里望到万有光那里,然后踌躇着答道:“设若这个问题,对于本案没有什么关系的话,我请求庭长不问我。”法官点头微笑。被告和证人席上,这时你偷看我,我偷看你。问:“就不问吧。那天太湖小香去了,你何以开门容纳?”答:“太湖原也是寄居朋友之一,他在那里有房间。他带了他的爱妻去度蜜月,我一个第三者,有什么法子不容纳?推事明鉴,就是那天晚上,推事是我的话,恐怕也不好意思让他们跑回夫子庙吧?”全法庭的人,哄堂大笑起来了。水村退下。传刘氏上去问话。问:“那天晚上,你女儿什么时候走的?”答:“在六朝居唱完了戏,就没有回来。”问:“她唱戏的时候,穿什么衣服?”答:“穿绿色旗衫。”问:“她回来的时候何以穿着身上这件紫色的衣服呢?”答:“她唱戏不红,衣服少,好的舍不得穿,只要唱完了戏,她就换下来的。”问:“她在哪里换的衣服?”答:“我不知道。”

传小香问:“你在那里换的衣服?”答:“我先带了旧衣服,交给一个茶房老刘,唱完了戏,我在他手上拿了衣服穿着走了。”问:“这样说,你是有心和李太湖出去住宿的了,不然,何以不回家换衣服呢?”答:“是的。”

小香退下去,传刘氏,问:“你的女儿和李太湖交朋友你知道一点吗?”答:“我只知道他们彼此认识,别的不知道。我不能让我姑娘嫁他这一个穷光蛋,我告他。”法官道:“你告他,那是另一件事,现在问不到。不过你女儿供是二十岁,李太湖供是二十六岁,他们已经可以婚姻自立了。他们除是手续欠缺一点,只要他们自己承认是夫妻的话,父母也是无法反对的。”

说着,传原告,“还有什么话说没有?”柏正修请的律师便道:“被告秦小香虽然是说那晚在夕照寺,但是李太湖是她的爱人,于水村是她的朋友,也许有人从中串通一气,预先商量好了供词,做好了证据了。”法官道:“也许两个字,法庭上是不适用的。你还有别的证据吗?”法庭上的义务律师也起立道:“原告以莫须有罪名,加到一个弱女子身上,本来不对。而况李太湖不过挺身出来为秦小香作证人,将他告了,更是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