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第3/8页)

去镇上的话便宜的需要肉票和机遇,去的晚了就卖完了,不要票的就只能出高价买。

也说不上是直接给钱好还是买肉作为酬谢的好。

现在这地里的活都是自己的,不能不卖力,这样连轴转,赵来娣和李满芬都有些吃不消了。

但吃不消也得吃,这可是自己家的粮食,而且忙过这一阵,挨过去就好了,这段时间,家家户户都比较大方,之前不舍得吃的大米、鸡蛋、腊肉、腊肠,有一样算一样,端上餐桌补充体力。

收获完毕称量上交一定比例给集体的时候,张成业一看产量,好家伙,那些个有壮劳力出去了没有在家里帮忙干活的这产量依旧比之前好上不少!

换到整体来看,数字就更好看了。

这说明他们做的是对的。

苏浅明和田思怡也有些吃力,田思怡身体一直不大好,下地干活的事情很少做,要是勉强,搞不好就是一场大病,不仅帮不了忙,还要耽搁其他人来照顾她,得不偿失。

所以后来哪怕看到他们吃力,她也不会说要下地干活了。

村里人知道她这情况,不止一次说过她好福气。

一般人家有这毛病,哪里还能过的这么滋润?

也就是她男人能帮着看些小毛病,才能把这个家撑起来。

常小荷在儿子去上大学的时候跟着去了,她是个从来没有离开过这片土地的人,能出去长见识,一方面可以送儿子,另一方面也大大的满足了她看看外面世界的好奇心。

在火车上,她看到了很多人,她不会说普通话,一开始还好,但是越来越多别的地方的人上车,她很多就听不懂了,刺激的她回来就嚷嚷着说要学这个普通话,她怕呀,要是大儿子在那边娶了儿媳妇,那边的俗语她不会就算了,但要是普通话也不会的话,她们婆媳以后怎么交流?

去到了儿子的学校之后,她有些失望,跟她想象中的高楼大厦有些差异,好吧,这是学习的地方。

她帮着儿子收拾床铺,还送了他的舍友一些吃的,指望他们跟自己儿子好好相处,她本来说送儿子到了学校就回来了,但是苏仲拉着她在招待所住了一晚。

拉着她到处逛了逛,有一座大学,这地方不会太差,总有值得逛的地方,他们还在那里的供销社买了不少特产,大大的长了见识,回来之后,对着自己娘家人和其他村里人,她能滔滔不绝的说上半天都不带喘口气的。

值得说道的东西太多了,不管是那咕噜咕噜的火车,还是说买不到坐票只能站着回来的体验、五湖四海的乘车人、还有异地他乡的俚语,吃食风俗,太多太多……

回来之后,苏仲就去找活干了,他说要把花销给挣回来,让她放心,她怎么放心?

要不是每个月都有信回来,上面还有钱,还不知道要怎么担心。

他每个月也有寄钱回家,跟其他人差不多,还会有其他的东西,比如说几件时兴的衣服,儿子用得上的手表,公公婆婆喜欢吃的食物……

她不知道苏仲赚的大头他都留在手里做本,就这每个月寄回去的数量也足够让她惊喜了。

对于妹妹,苏茴在信上一个字都没敢说,就怕他爸察觉出了不对。

他也庆幸不用面对,他爸看不到他心虚的表情,他从小到大就没什么能瞒得过他爸的,就像第一次送妹妹和卫国去首都学校报到那次一样,回来的时候跟着妹妹做了点小生意,说好要瞒着苏浅明的,但压根就没瞒住。

在爸的逼问下很快就投降了,这一次他觉得也不会有不同的结果,他不敢保证自己不会露出什么不该有的表情,然后把妹妹的事情泄露出去。

不过也拖不了太久,过年他是一定会回去的。

——

苏仲的事情占据了苏茴的时间不多,她主要的精力分成了两半,一半在服装厂,一半在酱料厂。

服装厂那一边她又研究出了一种颜料,是嫩黄色的,是一种矿物跟另一种矿物混合后展现的颜色,这种颜色在雪纺上面散发出来的感觉最飘逸,嫩黄得让人很容易联想到春天。

这种颜色最适合花样年华的少女。

苏茴还因此认识了一个香港来的富商,她跟一般的富商有些差别,她是一个女性,今年三十多岁,保养的很好,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岁月在她身上的痕迹。

当初那个岁月很多人过不下去了,对面的香港那里却是一派繁华,没有正经的途径过去,有的在绝路的时候靠着自己的一双手、破破烂烂的圆木就这么出发,运气不好的一个大浪就消失在了茫茫大海中,但总有那么些运气好的,顺利到达了目的地,以偷渡客的身份在那里取得自己的身份地位。

王海雯就是这么一个人,她一开始就是以偷渡客的身份出现在香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