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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夹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厚。这案子已经宣告侦破,但第六分局的档案会像尸体上的头发和指甲一样不断生长。查监时发现理查德·范德普尔吊死在蒸汽管上的狱卒得交份报告。同样得交报告的是宣布他死亡的医官,以及斩钉截铁判定他死因的那位。他是撕开床单绑结成绳后,系住自己的脖子吊死的。最终法医的检验报告会总结说:温迪·汉尼福德遭理查德·范德普尔谋害,而理查德·范德普尔则畏罪自杀。第六分局,以及其他与此案有关的人员,已经下定这个结论。而这个结论的前半,他们早在范德普尔入狱之前就已下定。

我回头重阅某些资料。照片我一张张拿来细看。公寓本身不会显得特别凌乱,这表示凶手是她的熟人。我回到验尸报告。温迪的指甲缝没有皮肤,没有明显的挣扎痕迹。脸部瘀青呢?是有。这样看来,他在割她时她有可能已经昏迷。她可能是过了一段时间才死亡。如果他先割喉咙,而且把颈静脉划开,她应该可以走得快点。问题是她躯干上的伤口失血太多。

我挑出一张照片,塞进衬衫。我不确定我目的何在,但我知道没人在意。我认识布鲁克林圆石丘一名内勤警员,他习惯把他经手的每张恐怖照片复印收藏。我从没问他原因。凯勒回来时,我已收拾好所有文件,摆回档案夹里。他换了根雪茄抽。我从他书桌后站起,他问我是否满意。

“我还是想跟潘科夫谈谈。”

“都安排好啦。我知道你他妈的死脑筋,不可能改变主意。那堆垃圾里头你捞出啥宝贝没?”

“我怎么晓得?连要找什么都搞不清楚。听说她拉客,有证据吗?”

“没铁证。不过要找的话,准能找到。衣柜里都是名牌,手提包里有好几百块,看不出她靠啥过活。答案再明显不过。”

“她为什么跟范德普尔同住?”

“那小子有根十二英寸长的舌头。”

“不开玩笑。他帮她拉皮条吗?”

“可能。”

“他们俩都没前科,对吧?”

“没有,没坐过牢。等他割了她以后,两人才上官方记录。”

我阖了一下眼睛。凯勒叫一声我的名字,我抬起头。我说:“只是个念头闪过。你说过一切发生太快,汉尼福德措手不及。除了你提的情况以外,我还想到一层:如果杀她的人身份不明,你就得把她过去两年多的生活查个一清二楚,放到显微镜下看个仔细。问题是案子还没开审就宣告落幕,调查她的过去不再是你的工作。”

“对啊。所以现在变成你的工作。”

“嗯。他拿什么杀她的?”

“医官说是剃须刀。”他耸耸肩,“也是猜的。”

“凶器下落呢?”

“是啊,我就知道你少不得要问这个。我们没找着。不过你可抓不到我们小辫子。有个窗户开着,搞不好是从那儿扔掉的。”

“窗户外头是什么?”

“通风井。”

“你检查过?”

“唉。任谁都有可能捡到,随便哪个路过的小鬼。”

“检查过通风井里有没有血迹?”

“你开啥玩笑?在格林威治村的通风井?有人从窗户往外撒尿,还有人丢卫生棉、垃圾什么的。十个通风井有九个可以找到血迹。你会去查吗?何况凶手已经畏罪自杀。”

“不会。”

“反正啊,忘了那个通风井吧。他手里攥着把刀窜出公寓。或者是剃须刀,管他什么鬼。他把凶器扔在楼梯。他冲上街以后把它扔到人行道上。他把它扔进垃圾箱里。他把它丢进下水道。马修,我们没有人证看到他跑出大楼。必要的话,我们是可以找到一个,不过那狗娘养的在他干掉那女孩三十六个小时以后死翘翘了。”

讲来讲去老回到这点。我现在做的是警察的分内工作——如果他们有必要做的话。但理查德·范德普尔省了他们的麻烦。

“反正我们不晓得他是啥时闯上街的,”凯勒说,“潘科夫逮到他的前两分钟?十分钟?这么长的时间,他要嚼掉那把刀吞下肚里都没问题。”

“公寓里头有剃须刀吗?”

“你是说直形剃须刀吗?没有。”

“我是说男用剃须刀。”

“唉,他有把电动的。你他妈的怎么念念不忘那把剃须刀?你也知道天杀的那些验尸报告是怎么回事。我几年前接的一个案子,验尸处那儿一个他奶奶的混账居然说凶器是把斧头。我们在寓所逮到那狗杂种时,他手里抡的可是棒球棍。你说说看,连人家脑袋瓜是被斧头劈碎的还是棒球棍捣烂的都搞不清楚,这种人还分得清刀口跟私处吗?”

我点点头。我说:“我在想他的动机何在。”

“因为那狗杂种他妈的脑子坏了,就这么简单。他在街上来回乱跑,全身都是血,吼得震天响,还把老二抖给大家看。问他为什么这么干,呸,他自个儿也搞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