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八章 强烈判定!保守派:认为激进派判的太轻,不够激进(第2/3页)

“因为被告方提出来刑期减免的观点,主要是认为没有对被害人造成太大伤害和被告人作为外国人。”

“但实际上被告人对我方和对学校中的其他女学生,造成了严重的侵害和精神损伤。”

“一个还未出学校的女生遭遇了这种事情,对于她的精神损害是非常巨大的,并且社会对她的议论也是具有严重恶劣影响的。”

“从网络上对于这件事情的观点不难看出,造成的影响力有多大。”

“再有……我不知道被告方是不是想提出来,被告人作为外籍人士,在国内可以获得减免的刑期。”

“但是无论是我国的法律,还是国外的法律,都有着相关的规定,对于在国内犯罪的外国人员,无差别对待。”

“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表明了外国人是在国内犯罪享有特殊的豁免权。”

“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基于以上,我方并不认同被告方的观点。”

……

庭审三方,被告方要求减刑,遭到了公诉人和控告方的明确拒绝并且详细的阐述了相关理由。

审判台席位上,审判长于越,心里面非常清楚,目前庭审已经进入到了焦灼的场面。

于是敲响法锤:

“休庭!”

……

本次案件已经进入到了相应收尾阶段。

庭审在场的各方也都明白,这一次的庭审休庭。

最关键和最重要的是,商议对于被告方作为外籍人员的判定处理。

休庭期间。

苏白轻呼口气。

这个案子说实话,从头到尾只涉及到了学校方面和被告人作为外籍学生的身份问题。

一来是学校方面的包庇,二来是马斯库不属于国内国籍。

在庭审上,姜民所能辩诉的问题不多。

是否属于强制猥亵,就是姜民提出来的最关键的问题。

只不过这个申请被驳回了。

剩下的问题就相对简单的多了。

对于减刑……

苏白的看法很简单。

减刑?

在刑期上要求有一定减免?

拿出法律依据!

一名普通的外籍留学生在国内违法犯罪,按照刑事诉讼第17条外国人刑事责任的追究。

除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情况以外,其余人依照相关的刑事责任进行追究。

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外籍留学生有着刑事减免的条例。

那么……审判就应当遵从着国内刑事法律规定。

如此一来……

这场庭审所关注和所讨论的点就少了很多……

……

另一边。

休庭期间,姜民来到了被告人马斯库面前大致的描述了一下,现在庭审的情况。

马斯库眼睛瞪大,嘴里不断的说着no,no,no。

甚至憋急了,还磕磕绊绊的说了几句中文。

“不可以……”

“他们不可以审判我,我什么事情都没做……”

“我需要联系大使馆和学校,要求中止……审判。”

姜民听着马斯库的话,没有多说什么,毕竟他只是一名律师。

并不负责其他事项。

……

与此同时。

合议庭商讨室内。

于越和其他另外两名合议庭成员,商讨着关于本案的刑事判决刑期问题。

这个案子毋庸置疑的就是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明已经确定。

只需要对于刑期方面进行讨论就可以了。

于越拿起泡着枸杞的水,一边拧瓶盖一边开口:

“这一次的庭审涉及到了外籍学生。”

“对于被告方提出来的,认为检方推荐延期过高。”

“你们是怎么考虑的?”

于越看向自己的左手侧。

左手侧的老梁对于刑事方面以及外国人触犯法律判决方面有一定的经验。

他问出这个问题,也是在询问老梁的意见。

老梁注意到于越将目光转向自己,开口回复:

“在实际的判决中,一般考虑到外国人因素,的确会在刑期上面有所减免。”

“不过……”

“对于这个案子,我的看法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了?”

于越问了一句。

“首先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问题在于影响力。”

“这个案子的影响力那么大,并且还涉及到了留学生多次猥亵,强迫未遂学校内的其他女生。”

“学校方面的责任问题咱先不讨论,就单单说,为什么外国人在国内留学那么嚣张。”

“主要原因是什么?”

“主要原因在国内的其他院校对于留学生的做法,采取的是包容和放纵的状态。”

“就像这个案子,根据我的了解,以及我和公诉人的交流,马斯库这个被告在学校内多次做过类似的事情。”

“学校方面就一直压着,学生们也不敢去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