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8章 西域大移民(第2/2页)

苏咏霖把提议者和支持者训了一遍,让他们写检查交给复兴会监察部,并且罚一个月的俸禄,以示惩戒。

于是没人再提这个事情了。

“我们要讲究的是自愿原则,绝对自愿,没有这个绝对自愿原则,那么就一定会引发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事情,搞不好还要出现抗议,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吗?

咱们国人讲究一个故土难离落叶归根,让他们离开家乡移居外地,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正是因为困难,才要我们做工作,搞动员,之前做了那么多先期准备不就是为了现在吗?”

苏咏霖再次将自愿原则传达到全国每一个地方,要求全国官员贯彻落实,不管多少,只要自愿就可以。

而且在自愿者收拾打包准备移居西域之前,在真正登上官府准备的车子离开家乡之前,官府要询问三次他们是否愿意,尤其在上车之前,还要最后问他们一次。

这三次询问的时候但凡有一次他们反悔了,都应该予以认可,允许他们反悔,但是登上官府准备的车子之后就不能反悔了。

上车之后就已经开始享受朝廷提供的衣食住行了,再反悔,就是违约,是要遭受官府的惩罚的,要罚款,真金白银的罚款。

所以先把该说的都说好,先把所有的条件都讲清楚,不坑人,不蒙人,不骗人,做到坦坦荡荡,那么就算是反悔的人被罚款了也不会有所怨恨,最多嘴巴上不干不净几句罢了。

同时,为了让更多人愿意接受,苏咏霖还决定设一个三年期限。

就是说在政策上三年免税期期间,户籍还是被留在原籍的,如果移居西域的人实在不喜欢西域的日子,那么三年免税期过了之后,就可以向官府申请返回原籍,官府不得阻拦。

有了这个准出许可之后,苏咏霖觉得会更容易招募到人前往西域,而不至于让人们瞻前顾后。

而事实也证明了这个准出条款极大的解决了民众瞻前顾后的担忧问题,他们想着就算去了之后发现日子很南坚持下去,实在是不习惯那边的生活,那也没关系,反正就三年。

坚持得住不说了,坚持不住,那三年之后就直接回去,一来一回衣食住行都是朝廷承包,还有三年免税期,等于这三年都不用花多少钱。

这有啥不好呢?

有衣食住行方面的兜底,有朝廷政策的兜底,还有素来很讲信用的官府的承诺,无论怎么看,都不存在坑人的事情。

大明朝廷多年讲信誉办实事所积累的民间信誉度在这个时候就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有不愿意去的,但是没有怀疑大明朝廷讲假话骗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