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金作赎刑(第2/2页)

话说,史上北伐三杰,大败而归。便各自罚铜抵罪,贬为庶人。

试想,损兵折将,一败涂地,尚可免死。诸相不过免为阿党之罪。实则无非匡正不利,未曾监管长淮马会。如何不能罚铜抵罪。

不料堂堂王子师。竟学脑满肥肠,混吃等死,无能之辈。行此等,下作之举。

曹太保,怒极反笑:“不知四相,欲罚铜几何?”

“太保,少安。一观,便知。”

不其侯伏完,早有准备。乃由黄门令左丰,亲自捧盘入内。

“匣中何物?”董侯遂问。

黄门令左丰,亲自开启:“请陛下过目。”

待漆木匣,当殿开启。

一时神光大作。

董侯脱口而出:“可是‘夜日昼星’,‘隋侯珠’是也。”

“正是。”

隋侯珠,乃春秋战国时,随国至宝。亦称为“隋珠”,与“和氏璧”并称为“春秋二宝”。“隋珠和璧”或“隋和”。

《搜神记》言其:“径盈寸,纯白而夜光,可以烛室。”《淮南子》又曰:“隋侯之珠,卞和之璧,得之者富,失之者贫。”

至汉时,称“悬珠”、“垂棘”、“明月珠”等。

《拾遗记·卷六》:“(郭况)错杂宝以饰台榭,县(悬)明珠于四垂,昼视之如星,夜望之如月。里语曰:‘洛阳多钱郭氏室,夜日昼星富无比。’”

便是后世所说,夜明珠。

咕咚!

君臣不约而同,齐吞口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