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制作火腿 这不是猪叫,是孙宝宝叫!……(第4/4页)

整形是为了更好的暴晒,也是为了猪腿能够能好看。

这个步骤做完后,把火腿挂在木梁上晾晒,晾晒个四五天,然后挂在干燥的室内贮藏发酵两个多月。

只是这也已经是之后的事儿了,孙宝宝在抹完第一次盐后,吃了晚饭又回房中睡了一觉,直接睡到第二天。睡醒后又吃顿早饭,摸着滚圆的肚子打出一个嗝,离开空间。

空间外,时间还没过去一个小时。

“宝宝,你不多休息会儿吗,这下才三点多。”

孙宝宝下楼时,林文心正好上楼。

她摇摇头,“不睡了,我先去厨房。”

林文心瞧她脸蛋又红润又精神,丝毫没有累惨的模样,连个黑眼圈都没有,心里头不由得暗暗羡慕。

宝宝这睡眠质量也太好了吧!

“哎对了,赵思衡给你送燕窝来了,放在楼下桌子上。”林文心快到房间了又想起这事儿,匆匆对着孙宝宝大声喊道。

“晓得啦!”

孙宝宝看看燕窝,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把这几盒燕窝全部放到柜子中,一边往厨房走,一边把钱给赵思衡转过去。

厨房里边,二雄几人搬着几个塑料筐往小院走去。

“是今天晚上的菜送来了吗,今天倒是早了十几分钟。”孙宝宝也跟过去看看。

二雄放下最后一筐东西,抹抹额头上的汗,“今天是袁明亲自送来的,我看这鸭血毛肚,都比早上的还新鲜。”

孙宝宝也掰开盖子看看,点点头,显然也十分满意。

“袁明人呢?他今儿怎么亲自来送。”

二雄用冷水冲个脸,道:“他有事儿顺路,这会儿已经走了。”

孙宝宝“哦”一声,然后戴上围裙和帽子,再把袖子卷起来,开始准备毛血旺的配菜。

她今天的必点菜,就是毛血旺!

毛血旺,是她最爱的一道菜之一,甚至超过了水煮牛肉。

孙宝宝先将鳝鱼给杀了,宰杀完后切成长片。

鳝鱼准备完后再切鸭血,鸭血是毛血旺的重中之重,所以鸭血一定要嫩。不过袁明送来的鸭血挺嫩的,倒是让孙宝宝省不少事儿。

除此之外,还要把毛肚切成长条,把卤锅中的肥肠切成斜刀端,再把午餐肉切片。最后,还需要准备黄豆芽以及金针菇这两个素菜。

不对不对,还有一个东西!

孙宝宝又匆匆跑到内院客厅,把藏在柜子中的一袋麻花取出来,拎到厨房中。

她今儿早上做的时候是忘了这事儿,毛血旺,还可以加麻花啊!

孙宝宝把毛血旺所需的所有材料都准备完后就放在一边,这道菜刚出锅时会更好吃,所以得四点半之后才能做。

*

孙家饭店门口。

李思和下了车,看到门口这幅景象,还是有些震惊的。

这可是乡下,不是闹市!

可这家饭店门口,竟然停了好多车,也布满好多人。

“小郑,先别进去。”李思和忙叫住他,“先过去看看。”

说着,李思和来到游廊最后面,随意找个人问道,“你好,这还能排队吗?”

那人赶紧点头,“你快坐下吧,没剩几个位置了。”

李思和好似松了一口气,感激的笑笑,“饭店生意还真够火爆的。”

前边的客人和善解释:“今天还不算什么,往日这个点儿了可早没了座位。”

“哦?这是为什么,今天发生什么事儿了吗?”李思和好奇问道。

“今天情况特殊,隔壁上龙村搞了一个美食部落,听说有大降价,还有万元抽奖,所以好多人赶去上龙村。”这位客人说道,接着撇撇嘴,有些不屑一顾。

“上龙村……跟孙家饭店没法比,那些人也就过去蹭蹭今天开业的福利,明天肯定又回到望天村。”

“而且美食部落这玩意儿,大爷您千万别信,都是割游客韭菜的,有这钱还不如省下来多在孙家饭店点两道菜。”

李思和恍然大悟的点点头,对孙家饭店是越来越好奇了,居然能让顾客推崇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