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2/3页)

房子拿出来的那瞬间,一百三十斤直接瞪大了眼睛,嘴巴张得圆圆的,“哇!染染,好大的房子!你真的是仙人呀!”

在一百三十斤面前,我给自己塑造的形象就是仙人。我好虚荣啊,或许是在一百三十斤面前,我能找到一点存在感,像个男人那样被人依靠,所以我极不愿意被他知道我是合欢骨。

也有可能,是我不想从他的眼中看见对我的鄙夷。因为他再傻,应当也知道合欢骨和妓子没甚差别。

傻子很喜欢这栋房子,忙里忙外忙上忙下的收拾,我没帮他,只看着他像只勤劳的小蜜蜂转来转去,心里觉得很满足。

多像我想象中的生活啊。

后来傻子实在太累了,也什么都不会,我方用了灵力帮他,收拾规整。

和傻子在一起时,是我最开心的时刻。只是,天道对我实在太不公平,我越想在傻子面前显摆什么,它便揭我的短,我越是想在傻子面前掩饰什么,它便越是要扯下我的面皮。

那炼器师炼制的厨房,竟塌了一小半,我想用灵力恢复,却感到丹田干涸。更严重的是,我发现我身体渐渐发热,从腹下三寸开始,一直蔓延到我的胸膛。

有火在烧!

有欲.望在攀升!

我浑身发痒,恨不得有人摸摸我抱抱我,我合欢骨体制发作了,我痒得热得身子发颤。

这段日子太过开心,我竟是忘了合欢骨多少时日不交.合就会欲.火焚身。仔细算算,我大约有半月未和殊亦谌发生关系了。

我好想死啊,这般狼狈的模样出现在了傻子的面前。他定然会嘲笑我,会鄙视我,肯定会傻乎乎却刺我心脏的说:“你好像城里玉春楼里的小姐呀~”

我双腿也打着颤,只一瞬间就决定离开这里,悲哀的我知道我必须找个男人,否则我就会死。可在我起身的那一刻,傻子却抓住了我的手臂。

滚烫的温度立刻引爆了我的理智,我双腿一软,便倒在了傻子身上。

“染染,你好香呀。”那是合欢骨的香,有迷惑人的功效,他双眼迷茫,却抓着我的胳膊不放,他掌心的温度也越来越高,“染染,我好难受,林林好难受呀~”

你难受抓着我作甚!

我想到,但却不争气的抓住了他的要害,诱惑着说:“那要我帮你吗?”

傻子难受是因为我,与其我在外面找陌生男人,不如找他。

傻子呆呆的也不会拒绝我,就说好。

初时我很有负罪感,觉得这是在欺骗一个傻子,我与那些欺辱我的人有何区别,可到了后面我才发现,别看傻子傻,他在这方面简直天赋异禀。

最后竟是我浑身酸软眼前发黑,直接晕厥过去,而傻子还未停。此后几次,更是折磨得我苦不堪言。

第四次见面,我和他胡天胡地,合欢骨体质发作的消了也没停,最后还是我叫住了贪欢的他,我们才消停。

那时我还不明白我已对他起了心思,直到傻子傻呵呵的捧着我的脸,很认真很认真的对我说:“染染,林林喜欢你。”

他对我有男人原始的欲.望,有对心爱之人的喜欢。

我也知他不是说着玩的,因为我和他在一起时,体质发作,他从我这里得到了不少好处,神智似是恢复了些。

至于他的身体,早在我锲而不舍的投喂下,康健了许多。肌肉轮廓隐隐出现,不再面色苍白而是红润。

所以,他有可能在恢复了,而在恢复中的他应当有几分清醒。所以他喜欢我也该是真的,不是因为食物而喜欢。

我太缺爱了,太缺别人对我好。在那一刻,我眼睁睁看见自己沦陷,第一次主动亲吻人,不从生理而从感情上来说,我献出了我的初吻。

我爱上了他。

回来后没多久,我便发现了自己有孕,肚子里多出了一个新的生命。我虽疑惑为何我会怀孕,但对这个孩子,我却无比的看重和欢喜。

也因着这个孩子,即便不双修,我合欢骨的体质也再未发作。只是从那以后我便没在下山,直到仙魔大战开始,因为我怕,怕我孩子的父亲被发现被杀死。

那是我爱的人,我愿他长命百岁,永远安康。

丹药太苦,我想喝水,可是没有。忽的,我身上的铁链被打开,殊亦谌将我带了起来。

咦?这次他除了给我送药,还要放我离开水牢?

我不解,只踉踉跄跄的跟着他出去,可恨!岳博贺竟在外面。

三日未见外面的太阳,我却像过了许久。日光太刺眼了,我抬起手掌放在眉毛上,挡了挡光,也顺便挡挡一边的岳博贺。

“岳博贺,你给我仔细看着谢染,发现他和哪个男人不清不楚,就派人来告诉我!”纸鹤传信不太安全,人比较安全。

原来殊亦谌要走了啊。

岳博贺颔首应下,冷冷的看着我,“放心,你回去修炼便是。入魔之后需得好好调养,否则对日后修行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