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他们总是那么嫌弃我,或许我死了,他们会感到很高兴,举宗欢庆。

当然,也有人可能不会高兴,比如眼前这位殊少宗主,可能恨不得我别死在产房里,而是死在他的折磨之下。

我的孩子七个多月了,进水牢前,药老给我估计过生产的时间,他说我正常应该是正常足月生产,也就是两个月后,我的身体虽然不好,也没放开吸取营养和灵力供养肚中的孩子,但孩子自己却很坚强,尽管没有足够的灵力,却一直很顽强的活着。

这个我当然是知道的,没有人比我更知道他有多顽强。在仙云宗山上,我那般抑制着吃食和灵力,让他长得不似同月孩子那般大,但他活着。在仙魔大战时,作为父亲的我快要死了,他却仍旧活着。

药老曾说:“这个孩子肯定有个强大的父亲。”

他不说孩子的父亲是殊亦谌,他肯定已然猜到我肚子里的这个孩子并不是殊亦谌。其实这也并不难猜,因为如果我肚中的孩子是殊亦谌的,那么即便他很嫌弃我肚中这孩子,也定然不会看着外人取我胎盘,甚至要我的命。

可惜了,药老猜错了,这孩子的父亲并不强大,而是一个普通到尘埃的傻子凡人。

对一百三十斤起心思,是我和他见的第四面,那时我已进入仙云宗三月,或许是因为那紫衣修士的原因,殊亦谌对我的新鲜不似以前,太可笑了,我对殊亦谌的了解真的很泛泛。

水牢的三天前,我才得知他竟是担心我喜欢上他。然后,我便不觉得可笑,只觉得好笑。

因为那时我有喜欢的人,却不是殊亦谌。我一心扑在一百三十斤身上,每次下山,我都必定要给他准备许多吃食,面条馒头包子混沌面饼,全部是混杂着肉的,争取给他的身体补好一点。

傻子真是很喜欢吃肉,尤其是喜欢吃鸡肉,我给他带的灵鸡永远是最后吃的,他说:“好吃的都要放在最后吃,喜欢的人也要放在身后保护着,染染,林林好喜欢你呀!”

这傻子,谁对他好,他就喜欢谁。我并未放在心上,每个人都可能得到别人的喜欢,我谢染没有资格,这傻子喜欢的不过是我给他做的饭罢了。

但卑微如我,却也仍觉得欢喜。

“我见你喜欢吃这鸡肉,那我以后就多给你带点鸡肉过来,但其他肉你也要吃,要营养均衡。”我当凡人时,爹娘就常说家里没甚吃的,我没营养长得瘦小,那时我不甚懂得爹娘的话,糙米饭也吃得香。现在看到这傻子,我才懂他们的关爱,“知道不?不准挑食!”

一百三十斤傻乎乎的点头,说:“林林知道的!染染也吃,染染瘦,也要长肉肉!”

我确实瘦,几次下山,遇见的凡人,但凡是开餐馆的,都会招揽我进去吃饭,觉得有生意。

我有时候还偶尔挺喜欢我这纤瘦的身材,因为看着像仙风道骨的修士,而不是合欢骨。我有时候也不喜欢这纤瘦的身材,因为如果作为凡人男人,这便看着不能撑起一个家。

傻子把包子递给我,我掰开成两半,毫不客气的吃了,好吃!

我想,我对傻子肯定是很喜欢的,我爹娘表达喜欢就是不断的投喂我,我此时不断投喂傻子的行为,肯定也会喜欢他。

好在我灵丹不少,灵石也有,而灵鸡极为便宜,因繁衍快长的迅速,一次繁殖能有几十只,仙云宗上出售灵鸡的价格非常低廉,甚至赶上好时候还会买一只送一只,再不卖,仙云宗养殖场就要被灵鸡淹没了。

之后,我就比较多的给他带灵鸡,有我灵鸡妖兽肉等带灵力的食物喂养,傻子的身体真的好了很多。除了吃的,我还给他带了许多衣服,他身量和殊亦谌差不多,我就比对着殊亦谌的身材给他做衣裳。

我已经知道了,他是个被人救起来的傻子,身上有伤。我猜他应该是凡间落魄的王公贵族,不会是修士,因为他体内没灵力,可能被山匪抢劫或者对家陷害攻击而沦落到此。

他没衣裳换,也没有吃的,带着点肉馅的馒头是他能吃到的最好吃的食物。他也没住的地方,只有一个茅草屋,他也没朋友,唯一一个喜欢他的对他好的便是我,他最爱待的地方就是桃林,因为那里有我,那是我们约定好的地方。

这么一个傻子,我能允许他过这么差的日子?

那时,殊亦谌对我差不多是不见了。和一百三十斤第四次见面时,我就拿出了请炼器师炼制的房子,不算太大,只是凡间的普通小院,一个房间,一个大堂,一间厨房和厕所,还有一个杂物间以及一块巴掌大的院子。

我是合欢骨,肯接我单子的只有刚练手的炼器师,好在我的要求不高,只追求住,并不追求防御,否则可能还炼制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