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官匪一家(第4/5页)

去年秋季,王员外和汪正早就将远超定额的粮草、布匹分别运到了州府府库和边军府库。盐引的话,一直拖到今年年初才发下来。

算起来从粮草备齐到如今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年,海北的两个盐场都没有将对应分量的私盐发出,导致他们迟迟无法外出交易。

“汪大当家这话什么意思?是觉得老夫故意压着不放盐给你们么?你们不过才等了一年而已。北边那几个盐场,等守支等上三年五载,乃至十年八年也很寻常啊。”

“是啊,毕竟朝廷可以滥发盐引,但是灶户们一年也只能生产那么点盐,大家都要排着队呢,不止你们而已。”

县太爷夹了口菜,顺着说道。

听到这两位“父母官”居然如此大言不惭,万达都惊呆了。

“开中法”的意义不就在于利用商人的积极性,调动各地的经济发展么。

结果各地州府拿了别人的粮草,不给别人食盐,商人们被困在边境无法回到内陆继续交易商品。

长此以往,商人的积极性被打击,违背了开中法只是结果之一。

更加严重的是,官方的食盐买卖因此被拖延,各地通过正常渠道买不到食盐,或者食盐价格因此上升,很快就有私盐来弥补这个空缺。

果然,卢老爷之后的话语,就印证了他的想法。

“反正汪大当家该收的‘余盐’都收了。不耽误你们做买卖。”

所谓“余盐”,其实就是私盐。

在各地海边煮海作盐,包括内陆自贡井盐的民户们,被称为“灶户”。

灶户们也是世代承袭的,他们历来不种地,只负责生产食盐。将生产出的食盐按照定额上缴给官府,这一部分就是日后的所谓“官盐”。

那么上缴后多余的食盐,就是所谓的“余盐”了。

多余的盐去了哪里?

自己吃是肯定吃不光了,自然通过某种渠道进入了市场,成为了历朝历代严令禁止,却屡禁不止的“私盐”。

王员外和汪正,一个有专营课盐的“盐引”,一个负责收买灶户手中的“余盐”。

到时候,两边一起运作,官盐掺着私盐卖。

因为拿着正儿八经的照牌,官府想要打击都打击不起来。

所以在大明朝能做私盐卖买的,绝对不是绿林草莽,而是手眼通天的各地世家大族。

十多年前的汪正趁着国本不稳,“土木堡之变”“夺门之变”相继发生,官员无暇南顾之际,渐渐接触到了这门生意。

在在广西逐步做大,到如今则是一家独大。

十多年间,浔州府的知府和县令走马灯似得转换。有些愿意和他一起共同钻研这门生意。

至于不愿意合作的……山上的叛军和盗匪们,可不是讲道理的人啊。

广西这边,地方官的伤亡率比北边重镇可要高多了。

当然,汪正也不是傻子,如果他真的敢自起炉灶,单独贩卖私盐。估计刚走出岭南,就被官兵给围住了。

汪家的商队再有能耐,也干不过朝廷的正规军。

“卢老爷,明人不说暗话。您在这买卖里头也有抽成。我们拿不到盐,食盐出不了广西,也影响您的进项啊。”

汪正眯起眼睛笑道。

这卢老爷的抽成可厉害了,他和王员外是五五分账的,另外还要单独抽出一成五分,分别贡献给知府和县令。

除了固定的抽成,一年四节,长官和亲眷的生辰,儿女婚嫁,乃至死了个小妾姨太太,他们都必须有所“表示”之外。还要投其所好,送上各种古董书画,姣童美婢,以示“孝敬”。

如今这卢老爷收了钱,却不给安排盐场的守支出库,除了故意拿乔,想要再多分些好处。汪正也想不出别的理由了。

“倒不是老爷我故意为难你们。老爷也有老爷的难处啊。”

卢知府拉过一旁漂亮男孩的手,在胸口摸了摸。

“朝廷有消息,南京组建的讨贼大军,不日就要开拔前来广西剿匪了。估计就下个月的事情吧。朝廷这次呢,粮草摆明是不足的,多多少少,需要在本地抽调粮草。就你们上次缴库的粮草数量,还远远不够呢。”

“你们被下家催算得了什么?老爷我天天被朝廷催呢。”

卢老爷放下酒杯,对着北面的方向拱拱手。

听到他居然将朝廷机密就这样随随便便说给汪正和王员外两个商人听,万达和在不远处假山上蹲守的杨休羡两人俱是无言以对。

“要不这样,你们再补上一倍的米粮,我这就让北海那边给你发盐。只要粮草齐备,我宁可不要抽成。怎么样?”

卢知府非常无赖地说道。

“剿匪……之前也不是没有剿过。”

王员外终于有些回过神来了,干巴巴地说道,“天顺八年的时候,打的那么厉害,也不至于影响守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