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姐弟相见(第6/10页)

这话刚说完,一名小勤务兵从指挥部那边跑了过来,气喘吁吁地停到了苏秉君面前:“苏队长,大帅说了,今晚和弟弟——哦不,弟老爷——也不对,弟少爷——一起吃饭。”

苏秉君皱起眉头:“这叫舅老爷,哪儿还来了个弟老爷?”

小勤务兵们看着苏秉君,倒觉得他比白雪峰更亲切,也敢和他说笑两句:“大帅管他叫弟弟,我就没反应过来。”

这些人站在太阳底下,连说带笑,而叶文健天聋地哑似的坐在一旁,只是垂着头一动不动。到了傍晚时分,众人对他总算是有了个固定的称呼:文少爷。因为雷一鸣在开晚饭前,问了勤务兵一句:“小文呢?”

勤务兵立刻出去,把叶文健带了进来。此地不通电,天一黑,就只能靠着蜡烛、油灯照明,自然是不如电灯明亮。雷一鸣抬头一看,就见他和下午相见时相比,又变了一点样子——他身上那套松松垮垮的旧军装,已经换成了一套较新的灰布裤褂,鞋袜也都齐全了,瞧着又添了几分人样。

雷一鸣今天下午回忆了一番,记起叶春好确实提过这个弟弟,并且是提过好几次,每次都是越说越生气,因为她是大他十岁的大姐,像个小妈妈似的照顾他,哪知道这个弟弟小小年纪竟狼心狗肺,她白对他好了。

她生气,说明她是真在意这个弟弟,所以雷一鸣在把他审视够了之后,忽然对着他粲然一笑,一边笑,一边又招了招手:“小文,到我这儿坐。”

叶文健低头走到他身边,坐了下来。雷一鸣拿起筷子,给他夹了几筷子菜:“吃吧!到了我身边,就和回了家是一样的,想吃什么就夹什么。”

叶文健这回微微转向了他,嘴里咕哝了一句:“谢谢大帅。”

雷一鸣抬手摸了摸他的秃脑袋:“叫姐夫。”

叶文健没有即刻喊他姐夫,而是试探地抬眼望着他,仿佛是满心惊疑,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有了个姐夫。雷一鸣由着他看,并且又给了他一个可亲的笑容。

这笑容堪称完美,他的瞳孔映着灯火的光影,光影闪烁,让他目若星辰。叶文健惊魂不定似的看着他,看着看着,惊惶散了,魂魄定了,他重新垂下头去,嘴角一动,也回了他一个笑。

雷一鸣和这种半大孩子没什么可说的,于是就又拍了拍他的后背:“吃吧,吃饱了好睡觉。有姐夫在这里,你往后就什么都不用怕了。”

叶文健拿起筷子,挑起一筷子米饭送进嘴里,慢慢地咀嚼咽了。

米饭的香味让他感到了一种刺激,他极力克制着自己的食欲,用哆嗦着的手,又往嘴里送了一筷子米饭。

然后他的精神防线彻底崩溃——他不吃菜,只吃饭,来不及似的把米饭往嘴里扒,喉咙是直的,不用咀嚼,直接囫囵着往下咽。

叶文健吃了五碗大米饭,还能继续吃,但雷一鸣怕他撑死,不许他吃了。

他是吃尽了人间苦头的孩子,熬得没了胆量和骨头,旁人不许他吃,他就乖乖的不吃了。苏秉君把他带进了一间屋子里,给了他一张洁净的小床。他幕天席地的在外露宿了三年,如今重新躺回到柔软的床上,他感到了极度地眩晕,以至于一闭眼睛,就立刻睡了过去。

这样的一张床,他睡了两夜,才最终确定了自己并不是在做梦:床是真的,饭是真的,姐夫也是真的。

除了姐夫之外,他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是苏秉君,苏秉君的名字,他听一次就记住了,因为里头有“酥饼”两个字的发音,让他一听就又馋了起来。

到了第三天上午,他已经敢于主动往指挥部走了。他想去瞧他姐夫一眼——在知道了当下的好日子并不是梦之后,他又有了新的担忧:他怕姐夫会抛弃了他,不带他回北京去。

刚走到指挥部门口,他就听见了雷一鸣的声音。姐夫既是还在,他便放了心,悄悄地又走开了。

(四)

叶文健在这军营里住到第四天,跟着他姐夫启程回直隶去了。

雷一鸣早就觉得这一仗没法打——他这一趟进河南,只不过是服从军令而已,并不是为了追杀张嘉田。况且纵是他真想去追杀张嘉田,凭着他现在所带的这两个师,也不大够用,毕竟张嘉田今非昔比,身后已经有了靠山。

他认为自己还是得尽量保存实力,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所以听闻洪霄九已经带兵进入了河南境内之后,他当即下令撤退,不打了。

在回家的这一路上,他一直把叶文健带在身边,对他是相当的和蔼可亲。叶文健这孩子倒是不讨厌,没嘴葫芦似的在角落里坐下来,他一坐能坐小半天,恨不得和周遭环境融为一体,生怕碍了谁的眼睛。

雷一鸣的专列被张嘉田炸了——炸就炸了,雷一鸣他从小到大,没受过穷,所以一方面知道钱是好东西,得拼了命地往怀里搂,另一方面又“视金钱如粪土”,不把这些身外之物往心里放。他的士兵就地调来了一列火车,把里面的座位改装了一番,充当了他的临时专列,沿着京汉线北上开向直隶。而路上无事,雷一鸣坐在车厢内的沙发上,十分清闲,便对角落里的叶文健一招手:“小文,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