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第2/6页)

闵红玉塞了几块油豆腐给车前头地陈大吃,又拿了一块个、让给潘健迟,潘健迟摇了摇头,说道:“我不爱吃这些零食。”

闵红玉就说:“那你讲嘛,反正咱们这次也没多少机会活命,你要是不说,再没人知道了。”

潘健迟笑了笑,说道:“其实有些事,经历过就好,有没有人会知道,又有什么相干。”

闵红玉拿蒲包上的叶子擦了擦手指上的油迹,她本来盘着双膝靠着车栏杆而坐,此时笑吟吟地倾过身子,亦娇亦嗔地说道:“要说便说,这样吞吞吐吐像什么男子汉?”

潘健迟笑道:“你也不用激将我,我既然说了要说,也不会有什么吞吞吐吐。其实我和她,是同学。”

闵红玉拍手道:“这个我喜欢,男同学女同学,青梅竹马,真像鸳鸯蝴蝶派的小说。”

潘健迟倒有点意外似的:“你还看小说?”

闵红玉哼了一声,说道:“你也忒瞧不起人了,难道我们这些人,就不许认得字不成?若是认不得字,那又该怎么样背戏文?别说看小说,我还看过《红楼梦》呢。因为《红楼梦》里也有红玉,原先在宝玉屋里,后来给了王熙凤的那个丫鬟,改名叫做小红的。虽然只是个丫鬟,可她说的那句话真好:‘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

潘健迟听了这话,越发诧异了,说道:“你果然是读过《红楼梦》的。连这句话都知道,这是全书的文眼之处,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哎,其实煌煌十万字,讲的就是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闵红玉道:“我何止知道这句话,我还知道探春的那句话:‘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真是这样的道理,你看易家,开牙建府,封疆大吏,连大总统都不能不给易家几分面子,在这江南行省里头,谁敢轻易去撼动。可是易家几位少爷兄弟阋墙,自己闹家务,闹到不可开交,才会像今天这样,连符远城都保不住了。十万子弟兵,到头来,都是自己人打自己人。”

潘健迟听在耳里,越发觉得惊疑不定,只管看着她。心想她有这般见识,怪不得不肯安于富贵,反倒要去乱军中搏命。可是她既然有这般见识,怎么又会行事轻狂,周旋在易家兄弟之间?他这样思忖着,闵红玉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我又讲得岔了,你只管说你的吧。”

潘健迟想起自己与秦桑初识的时候,便觉得心口一阵温暖。举头看时,只见大道茫茫,一路平沙,只是向前延伸开去。而早春的太阳,这时候已经西斜了。远处依依雾霭,却是平林里掩着两三户人家,被这样薄薄的阳光一照,树林是淡淡地灰色,就像是西洋画里的铅笔素描,而那些白色的墙,灰黛色的瓦,却是西洋画里不会有的风景。耳边听得车声辘辘,在这样的下午,倒像是有一种格外的安静与妥帖似的。

“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倒是在学校的大会上。我比她还要高一个年级,所以那天是新生欢迎会,选举了我当代表,去欢迎新生,作一个演讲。”

闵红玉忍不住问道:“你当初在学校里,十分出风头吧?”

潘健迟点了点头,说道:“倒也不是出风头,不过跟同学老师都相处得来,所以老师挺器重似的,逢有演讲这样的事情,都叫我去。”

闵红玉笑道:“我倒想起我们一起学戏的一位师兄,也是十分聪明,在一堆师兄弟里头最出色不过,所以师傅私心里十分爱他。想必你的老师也是这样爱你,做老师的人,都会有一个这样的得意弟子。”

潘健迟淡淡地一笑,说道:“还有什么得意可谈呢,到如今,是两手空空,一事无成,报国无门。”

闵红玉不禁地叹了口气:“看吧,这就是你们男人的想法,动不动就想着什么报国。要我说呢,这国何尝需要你去报,这么大的国家,那些政客,军阀都不急,你在急什么?”

潘健迟淡淡地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纵然我没什么本事,成不了什么大事,但是总是要为国家,尽自己的一份力的。”

他这句话虽然说的声音并不甚大,也并没有加重语气,只是这样平淡道出,可是情真意切,仿佛理所当然一般。闵红玉一时为他的气势所夺,半晌竟然没有搭腔。只听大车的胶皮轮子碾过路上的碎石,哗哗地响声,而这样颠簸的车上,他不过粗衣科头,斜坐在陋车之上,可是那种镇定从容的样子,仍仿佛穿着笔挺的军装,面对千军万马一般。

闵红玉没再说话,隔了一会儿,潘健迟说道:“其实她那时候年级小,而且出身富贵,并不知道这世间艰险。认识我以后,我们两个虽然很谈得来,却也只是将对方视作知己,并无任何越轨之处。所谓的私定终身,也只是她心里明白,我心里知道而已。念书的那几年,是我人生中最快活的几年,后来……家里遭了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