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国妖艳川岛芳子 第三章(第2/7页)

不过芳子觉得自己跟她们不一样。

她们是一些卑劣的、没见过世面的犯人,一生未经历过风浪,只在阴沟里鼠窜,干着下作的勾当。

她瞧不起她们。

针尖那么微小的事儿也就吵嚷了一天,有时不过是争夺刷牙用的牙粉。

芳子在狱中,仍有她的威望。总是喝住了:

“吵什么?小眉小眼!”

她发誓如果自己可以出去的话,死也不要再回来。

不知是谁的广播,在播放一首歌,《何日君再来》,犯人们都静下来。

何日君再来?

呜咽如鬼叫的尖寒。

芳子缓缓闭上眼睛,听着这每隔一阵就播放着的歌——也许是牢房中特备的镇痛剂。

四下渐渐无声。

摆在显赫一时的“男装丽人”面前只有两条路:默默地死去,或是默默地活下去。

“芳子小姐!”

她听到有人喊她。

张开眼睛一看,呀,是律师来了。芳子大喜过望:

“李律师!”

他来了,带来一份文件,一定是她等待已久的礼物。

芳子心情兴奋,深深呼吸一下,把文件打开,一行一行,飞快看了一遍,马上又回到开端,从头再看一遍:

川岛芳子,即华裔金璧辉,乃肃亲王善耆的第十四王女。只因鄙人无子,从芳子六岁起,由王室进至我家,于大正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正式成为鄙人之养女……

芳子脸上神情渐变。

继续看下去:

……自幼即被一般日本人公认为日本国民之一员。

她不相信!

又再重看一遍,手指用力把文件捏紧,冒出冷汗。

她朝夕苦候的户籍证明是这样的?

——并无将出生年份改为大正五年,也不曾说明她是日本籍。

一切“似是而非”。

这不是她要的!

芳子陡地抬头,惶惶地望定李律师。不但失望,而且手足无措:

“并没有依照我的要求写?——我不是要他写真相,我只要他伪造年龄和国籍,救我出生天!”

李律师满目同情,但他无能为力:

“川岛浪速先生曾经与黑龙会来往,本身被监视,一不小心,会被联合国定为战争罪犯。他根本不敢伪造文书。现在寄来的一份,对你更加不利。”

“但他已经八十多了——”

“芳子小姐,我爱莫能助。”

芳子色如死灰,颓然跌坐,她苦心孤诣,她满腔热切,惟一的希望。

这希望破灭了。

她好像掉进冰窟窿中,心灰意冷,双手僵硬,捏着文件。一个人,但凡有三寸宽的一条路,也不肯死,她的路呢?

她第一个男人!

芳子不能置信,自牙缝中迸出低吟:

“奇怪!一个一生在说谎的人,为什么到老要讲真话?真奇怪!”

她萎谢了。凄酸地,手一垂,那户籍证明文件,如单薄的生命,一弃如遗。

一九四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午前十一时十五分,法官宣判:

“金璧辉,日名川岛芳子,通谋敌国,汉奸罪名成立,褫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没收,处以死刑。”

宣判的声调平板。

闻判的表情木然。

芳子默默无语,她被还押回牢房时,身后有听审群众的鼓掌和欢呼。

她默默地走,这回是深院如海的感觉了。一室一室,一重一重,伸延无尽。

芳子知道自己走不出来了。

瘦小的背影,一直走至很远……

掌声欢呼微闻,重门深锁,戛然而止。

忽地怀念起北平的春天。新绿笼罩着城墙,丁香、迎春花、杏花、山樱桃……拥抱古老的京城。亭台楼阁朱栏玉砌,浴在晚霞光影,白天到黑夜,春夏秋冬,美丽的北京城。

她翻来覆去地想:

春天?明年的春天?过得到明年吗?

不可思议。

也许自己再也见不着人间任何春天了。她是一只被剪去翅膀的凤蝶,失去翅膀,不但飞不了,而且丑下去。

关在第一监狱这些时日,眼窝深陷,上门牙脱落了一只,皮肤因长久不见天日而更加白皙,身材更瘦小了,一件灰色的棉布囚衣,显得宽大。强烈地感到,某种不可抗拒的命运向她袭来。但她一天比一天满不在乎。

甚至有一天,她还好像见到一个类似宇野骏吉的战犯被押送过去,各人都得到报应。

看不真切,稍纵即逝。战犯全卑微地低着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