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头和尾

"De balena vero sufficit, si rex habeat caput, et regina caudam."

布雷克顿,第三卷第三章

这句出自英国法律典籍的拉丁文,结合上下文来理解,指的是,任何人在英国沿海捕到的鲸鱼,鲸头必须归伟大的荣誉标枪手国王所有,鲸尾必须敬献给王后。鲸鱼的分割,非常类似于对半等分一个苹果,中间没有任何剩余的部分。因为这个法律经过修改,至今在英国依然有效;还因为它在各个方面都与有主鲸和无主鲸的总体法则相违背,这里单列一章进行讨论,出于同样的礼貌原则,英国铁路当局不惜建造单独的车厢,专门留作皇室之用。首先,为了严谨地证明上述法律依然在施行,我先给你讲一下两年前发生的一个情况。

似乎是多佛港,或者三维治港,或是五港同盟中的哪一个港,有几个诚实的水手,经过一番艰苦的追击,成功地杀死并拖上岸来一头肥鲸,起初他们是在离岸很远的海上发现它的。现在五港同盟部分处于一个叫作港监的警察或是小官吏的管辖之下。我相信,他是由国王直接任命的,五港同盟地区的王室收益都由他分管。有些作者把这个职务称作闲职,其实不然。因为港监经常在忙着征收他的额外津贴,他的收入主要来自这些征收。

当这些晒得黧黑的可怜水手,赤着脚,裤腿高高地挽在鳗鱼般的大腿上,疲惫不堪地把他们的肥鲸拖上岸,指望着从珍贵的鲸油和鲸骨中能足足赚到一百五十英镑;幻想着依靠他们各自的分成与自己的妻子品品好茶,与老朋友喝起上好的麦芽酒;这时走过来一位颇有学问、极其虔诚和慈善的绅士,胳膊下夹着一本布雷克顿的法律书,他把书放在鲸鱼头上,说:“请勿动手!师傅们,这是头有主鲸。我以港监的名义没收它了。”可怜的水手们一听到这话,全都吓得诚惶诚恐——英国人的确是这样——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全都拼命挠起脑袋来,可怜巴巴地一会儿看看鲸鱼,一会儿看看这个陌生人。但是,那于事无补,也根本感动不了这位腋下夹着本法律书的有学问绅士的铁石心肠。其中有一个水手,挠着脑袋想了很长时间的主意,最后鼓起勇气说道:

“请问,先生,谁是港监?”

“公爵。”

“但是公爵和这头鲸没有一点关系呀!”

“鲸是他的。”

“我们费了很大周折,冒着风险,还付出了一定的代价,所有好处就都成了公爵的了,我们千辛万苦白忙一场,只得到两手血泡吗?”

“鲸是他的。”

“公爵穷到这个份上,非得这么不择手段地谋生不可吗?”

“鲸是他的。”

“我还想用这头鲸的分成,给我卧床不起的老娘治病呢。”

“鲸是他的。”

“难道拿个四分之一或是一半,公爵大人还不满意吗?”

“鲸是他的。”

一句话,鲸鱼被没收了,卖了,威灵顿公爵大人也拿到了钱。从某些特殊角度来考虑,这件事再怎么说也是相当过分,在这种情况下,当地一位正直的牧师恭恭敬敬地给这位大人写了封信,恳请他充分斟酌一下这些不幸水手的情况。对此,公爵大人的回复(两封信都公开发表了)大致上说,他已经这么做了,也收到了钱,如果牧师先生将来能够不管别人的闲事,他将不胜感谢。这就是那个脚跨三个王国、勒索穷人的救济金、好斗不减当年的老人吗?

不难看出,在这件事中,公爵对鲸鱼拥有的所谓权力是来自国王的委托。那么,我们必须追问,国王最初是根据什么原则来授予那种权力的。法律本身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但是,普洛顿给我们举出了理由。普洛顿说,捕到的鲸鱼属于国王和王后,“是因为它乃超凡出众的动物”。在这类问题上,许多最高明的诠释家都认为这个理由最有说服力。

但是,为什么国王应该要鲸头,王后要鲸尾呢?你们这些律师先生们,给个理由吧!

在关于“王后的钱”或者“王后的零用钱”的论文中,一个叫威廉·普林的高等法院老作家这样说道:“你们的尾巴是你们王后的,这样王后的衣橱里才会有你们的鲸须。”他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正是格陵兰鲸或露脊鲸的黑色软骨大量用于女士紧身上衣的时代。但是这种软骨不是长在尾巴上,而是长在脑袋里,对于普林这样睿智的律师,这可是一个悲哀的错误。难道王后是美人鱼,这才要人们把鲸鱼尾巴献给她?这里可能潜藏着某种寓意。

被英国法律著作家们称作皇家鱼的有这么两种——鲸鱼和鲟鱼;两种鱼在一定范围内,都是皇家财产,名义上是皇室的第十项日常税收。我不知道是否有其他作者提及这件事情;但是根据推断,在我看来,鲟鱼一定是像鲸鱼那样分割的,国王得到的是鲟鱼特有的极其紧密而又富有弹性的头部,其象征意义可能是幽默地基于某种假设的相似性。从而,世间万事似乎都有道理,哪怕是法律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