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捕鲸业的荣誉和光荣

有些冒险事业,其真正的规则便是既小心翼翼又混乱无章。

我对捕鲸这件事沉潜得越深,把我的研究推进到它的根源上,我便越发被它伟大的荣誉和悠久的历史所打动;尤其是当我发现,这么多伟大的半神和英雄、各种各样的先知,都以某种方式在这个行业里立下了丰功伟绩,想到我尽管身份低微,但也跻身于这么一个辉煌的团体,我就有些意乱情迷。

朱庇特之子,英勇的珀耳修斯便是捕鲸者的鼻祖;而且,使我们这个行业永远感到荣耀的是,应该说,我们的同行攻击并杀死第一头鲸鱼,并不是出于任何卑鄙的意图。那是我们这个行业充满骑士精神的时代,我们拿起武器仅仅是拯救受难者,而不是为了填满人们的灯油壶。人人都知道珀耳修斯和安德罗墨达的美丽故事;可爱的安德罗墨达公主,被绑在海边的一块岩石上,在大海兽就要把她攫走的刹那,珀耳修斯,这捕鲸者的王子,勇猛地冲了上去,用标枪将怪物刺死,解救了那个姑娘,并和她成了亲。一标枪掷去,便杀死了大海兽,这是一件令人钦佩的技艺高超之举,现在最好的标枪手都只能望尘莫及。谁都不该怀疑这个亚基人的故事,因为在古代约帕,也就是现在叙利亚沿岸的雅法,在一座异教寺庙中,很多年来就一直保存着一头巨鲸的骨架。根据该城的传说和所有居民的断言,那正是珀耳修斯所杀怪物的骨架。后来罗马人占领了约帕,在凯旋时将这副骨架运到了意大利。这个故事中最为奇特和富有暗示性的地方在于,约拿是从约帕上船出海的。

与珀耳修斯和安德罗墨达的冒险很类似的——事实上,有人推测它就是间接起源于此——是圣乔治与龙的著名故事;我坚持认为故事中的龙就是鲸鱼;因为在许多古老的编年史中,鲸鱼和龙是奇怪地混淆在一起的,往往彼此代替。“你如同江河的狮子,也如同海里的龙。”以西结说。这里明显指的是鲸。事实上,《圣经》的有些译本用的就是鲸这个词。此外,如果圣乔治遇到的是一条陆地爬虫,而不是与深渊中的大怪物战斗,那会极大地减损他功绩的辉煌。任何人都能杀死一条蛇,但是,只有珀耳修斯、圣乔治、考芬这样的人,才有胆量勇敢地向鲸鱼冲去。

不要让表现这种场景的现代油画误导了我们;因为,尽管这位古代勇敢的捕鲸者所遭遇的生物被模糊地画成狮鹫兽的模样,尽管画面中的战斗是在陆地,这位圣徒是骑在马背上的,但是,考虑到那是极度无知的时代,艺术家根本不知道鲸鱼的真正形状;考虑到就像珀耳修斯的情况一样,圣乔治的鲸鱼可能是从海里爬到岸上的;考虑到圣乔治的坐骑可能仅仅是一头大海豹或者是海马;把这一切记在心里,把这所谓的龙认为正是那海兽本身,就不见得与神圣的传奇和最为古老的绘画完全矛盾了。事实上,把这整个故事置于严格而透彻的真理面前,它就成了非利士人将鱼、人、鸟合成的偶像,只不过打着龙的名义;把这龙竖在以色列方舟前面,它那颗马头和两只手就会掉下来,只剩下一个残躯或者是鱼身了。那么,我们的高贵印记之一,即便是一名捕鲸者,就是英格兰的守护神了;而我们楠塔基特标枪手便有充足理由列入最为高贵的圣乔治骑士团了。所以,休要让那个荣誉团体的骑士们(我敢说,他们中没有人曾经像他们伟大守护神那样和鲸鱼打过交道),永远不要让他们瞧不起我们楠塔基特人,哪怕我们穿的是羊毛衫和黑裤子,也比他们更配得上圣乔治勋章。

究竟是否要接纳大力士赫拉克勒斯加入我们的行列,长久以来我一直心存疑虑;因为,尽管根据希腊神话,那个古代的克罗克特和基特·卡森——那个立下过让人欢欣的伟绩的壮汉,曾被一头鲸鱼吞下又吐出来;然而,严格说来,他能否因此算作一个捕鲸者,是有待商榷的。没有任何地方表明他真正用标枪刺过大鲸,除非他是在鲸鱼肚子里刺过它。不过,可以把他当作一个非自愿的捕鲸者;无论如何,即便他没有抓住鲸鱼,鲸鱼也抓住了他。我主张把他算作我们团体中的一员。

但是,某些意见相左的最具权威人士认为,赫拉克勒斯与鲸鱼的希腊故事,是从更古老的约拿与鲸鱼的希伯来传说中衍生出来的,反过来也是一样,它们当然是非常相似的。如果我承认了这位半神,为什么就不承认那位先知呢?

我们团体的全部人员,并不仅仅由英雄、圣徒、半神和先知组成。还得把我们的至圣先师的名字加上去;就像古代帝王一样,我们发现,我们这个兄弟会的源头绝对缺不了那些伟大的神明本身。那个神奇的东方故事,至今仍在经书上传颂着,它说的是可畏的毗湿奴,印度教的三大神之一,经书上说,这个神圣的毗湿奴就是我们的上帝;毗湿奴,以其十个尘世化身的第一个化身,始终被单独看成是鲸鱼之神。经书上说,当梵天或者是众神之神,在世界经历过周期性的一劫之后,决定重新创造世界,他生出了毗湿奴,让他来承担这项工作;但是,在毗湿奴开始创造之前,他的一件似乎必不可少的任务就是熟读那部神秘的《吠陀经》,它一定包含着切合实际的提示,可供年轻建筑师们参考。而这部《吠陀经》深藏在海底,于是,毗湿奴化身为鲸,借此潜入深不可测的海底,把这部神圣的经卷打捞上来。那么,这个毗湿奴难道还不算是个捕鲸者吗?这岂不正如我们管骑马的人叫作骑手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