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被子(第2/2页)

他从脑袋开始装扮,先是戴上那顶海狸皮帽子,顺便交代一句,那帽子相当之高,然后——裤子还没有穿上——他就找到了他的靴子。老天爷在上,他都干了些什么,我真是没法说了,他的下一个动作就是手里拿着靴子、头上戴着帽子,挤到了床底下;从各种各样猛烈的喘息和挣扎来判断,他是在大费周章地给自己穿靴子;尽管我没有听说有任何成文的礼法,要求一个男人在穿靴子的时候要保持隐私。可是,你看见没有,奎奎格还是一个过渡阶段的生灵——既不是毛毛虫,也不是蝴蝶。他的文明程度刚好可以让他以最为奇怪的方式表现他的异国风情。他的教育还没有完成。他还是个肄业生。如果他不是稍微有一点教化,他也许就无需为了靴子费这么大的麻烦了;不过,如果他只是个野蛮人,他就永远连做梦都想不到要钻到床底下去穿靴子了。最后,他顶着凹瘪得十分厉害、一直压到眼睛上的帽子出现了,开始嘎吱嘎吱瘸着脚在屋地里乱走,仿佛还不太习惯他这副潮乎乎皱巴巴的牛皮靴子——也许根本就不是定制的——在严寒刺骨的早晨,这靴子刚一穿上就把脚夹得生疼,让他倍感苦恼。

你知道,窗户上没有窗帘,街道非常狭窄,从对面的房子可以一清二楚地看见这房间里的情况,观察到奎奎格制造的这个越来越不得体的场面,他除了帽子和靴子,几乎一丝不挂地在屋地当中嗖嗖转悠;我极力恳求他加快盥洗的进程,尤其是尽快穿上裤子。他顺从地照办了,然后继续梳洗打扮。早晨的那个时刻,任何基督徒都已经洗完了脸;可是奎奎格让我大为吃惊,他满足于将自己的洗礼局限在胸部、胳膊和两手。紧接着他套上了马甲,拿起脸盆架台面上的一块硬肥皂,蘸了点水,开始往脸上涂肥皂沫了。我正在观察他把刮胡刀放在哪儿了,便瞧见他从床角里抄起标枪,卸掉木头长杆,从鞘中拔出枪头,在自己的靴子上磨了磨,大步跨到墙上的那面小镜子跟前,起劲地刮起脸来,或者毋宁说是在用标枪狠锉自己的两颊。我想,奎奎格啊,这是在用罗杰斯最好的刀具来复仇啊。后来我对这种操作便没有那么惊奇了,我逐渐了解到,他那标枪头系精钢打造,又长又直的刃口两边始终磨得无比飞快。

他的盥洗程序不久即告完成,他骄傲地步出房间,裹着他那了不起的领航员大外套,像一个元帅耍弄着指挥棒一样操起标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