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第2/3页)

某人被剖心以后,差役将他押往陕西,投生到一个普通人家当儿子。他二十多岁时,正值当地闹土匪,他又陷身在土匪群中。有位将军前往平定贼寇,抓住了很多土匪,某人也在其中。某人心里还想,反正自己不是贼,希望能够说明情况,获得释放。等他见了堂上坐着的官员,也是二十多岁的年纪,再仔细一看,原来就是兴于唐。他不由大吃一惊,说:“我命该绝了!”过了一会儿,俘虏全都被释放了,只剩下最后一个某人,兴于唐也不容他辩解,竟然就将他斩了首。某人到了阴间,投了状子告兴于唐。阎王不马上拘捕兴于唐,要等他的禄命尽了,这样,推迟了三十年,兴于唐才来到,与某人当面对质。兴于唐以草菅人命罪,被罚作畜牲。阎王又检查某人的所作所为,发现他曾打过父母,他的罪孽和兴于唐也差不多。某人唯恐来生再有什么报应,请求转世做大牲畜。阎王便将他判为大狗,而兴于唐为小狗。

某人出生在北顺天府的集市上。一天,他正卧在街头,有个客人从南方来,带着一条金毛犬,和狸猫差不多大。某人一看,原来是兴于唐。某人见它很小,好欺负,便扑上去咬它。那小狗反过来咬在某人的喉下,像是系在他脖子上的铃铛。直咬得大狗左右乱摆,嗥叫着到处乱窜,集市上的人想把它们分开也不行。一会儿工夫,两只狗都死了。两人一起来到阴曹地府告状,各执一词,争论不休。阎王说:“你们这样冤冤相报,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呢?我今天替你们化解了吧。”于是判定兴于唐来世做某人的女婿。某人投生到庆云府,二十八岁时中了举人。他生有一个女儿,性情娴淑文静,容貌姣好,当地的世族争相和某人订亲,某人全都不答应。偶然有一次,他经过邻近郡城,正碰上学使在为考生评判试卷,取在第一卷的考生姓李,实际上就是兴于唐。某人便将他拉到旅舍,给他优厚的招待,并问他成家没有,而他恰好没有结婚,于是两人订了婚事。旁人都认为某人是爱惜人才,却不知他们有一段宿缘。兴于唐将某人的女儿娶回去,夫妻俩相得甚欢。但是,女婿自恃有才,动不动欺侮岳父,常常一两年不到某人家拜望。某人也能够容忍他。后来,女婿中年时命运窘迫,苦于不能够中第,岳父为他千方百计地打点,这才使他在名利场上得志。从此以后,两人和好,如同父子一般。

异史氏说:一世被黜,竟然三世都不能和解,怨毒之情竟然厉害到如此地步!阎王调停的方法虽然妥善,但是殿阶下千千万万,是那样众多,是不是天下人的爱婿,就都是在阴曹地府中悲愤号叫的人呢?

  1. 【注释】

  2. 令尹:明清指知县。秦汉后一县长官称县令,元代改称县尹,后因以令尹作为知县的别称。
  3. 闱场入帘:做乡试同考官。宋以后科举制度,凡乡会试同考官名帘官。见《明史•选举志》。闱场,指乡试,详《陆判》“秋闱”注。入帘,指任负责阅卷的内帘官。
  4. 黜落:除其名使其落榜。黜,免去。
  5. 其同病死者:谓同因黜落冤愤而死者。
  6. 衡文:审阅评定文章优劣。
  7. 总裁:官名。明代直省主考、清代会试主司(主试官),均称“总裁”。见梁章钜《称谓录•总裁主考》。
  8. 房官不荐:清科举制度,乡试分三场考试。头场考毕,其试卷由外帘封送内帘后,监试请主考官升堂分卷。正主考掣房签,副主考掣第几束卷签,分送各房官案前。然后分头校阅试卷。房官可取其当意者向主考推荐,正副主考就各房荐卷批阅,再合观二三场,互阅商校,确定取中名额。因此,房官不荐,则不能取中。房官,为乡会试的同考官。因分房批阅考卷,故称房考官,简称房官。
  9. 相诿:互相推诿。
  10. 例合笞:依例应受笞刑。
  11. 戛然大号:指声屈鸣冤。戛然,象声词。大号,大叫。
  12. 抗言:高声而言。
  13. 蠡(lí离)胸:剖胸剜心。蠡,浅割。
  14. 兵巡道:官名。明代各省下均分为数道,由按察司副使、按察佥事等官员分别巡察,称作按察分司,有分巡道、兵巡道、兵备道等。清废副使、金事等官,仍设分巡诸道,简称巡道。详《续通志•职官•按察分司诸道》。
  15. 禄:禄命。古指人一生应享禄食(俸禄)的运数。古时迷信认为人一生兴衰贵贱,都是命中注定的。
  16. 草菅(jiān尖)人命:谓轻易杀人。草菅,草茅,喻轻贱。《汉书•贾谊传》:“其视杀人若艾草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