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江

本篇写农家孩子于江父亲被狼所食,他为父报仇,连杀四狼的故事。于江所杀四狼的地点、时间、工具、方法大致相同,而且具有连续性,蒲松龄写起来却绘声绘色,富于感情色彩,叙述得摇曳多姿,读后不仅对于主人公的孝行油然起敬,而且由于故事虽单纯但不单调,曲折而引人入胜,令人百读不厌。

乡民于江,父宿田间,为狼所食。江时年十六,得父遗履,悲恨欲死。夜俟母寝,潜持铁槌去,眠父所,冀报父优。少间,一狼来,逡巡嗅之。江不动。无何,摇尾扫其额,又渐俯首舐其股。江迄不动。既而欢跃直前,将其领。江急以锤击狼脑,立毙。起置草中。少间,又一狼来,如前状。又毙之。以至中夜,杳无至者。忽小睡,梦父曰:“杀二物,足泄我恨。然首杀我者,其鼻白;此都非是。”江醒,坚卧以伺之。既明,无所复得。欲曳狼归,恐惊母,遂投诸眢井而归。至夜复往,亦无至者。如此三四夜。

忽一狼来,啮其足,曳之以行。行数步,棘刺肉,石伤肤。江若死者。浪乃置之地上,意将腹。江骤起锤之,仆;又连锤之,毙。细视之,真白鼻也。大喜,负之以归,始告母。母泣从去,探眢井,得二狼焉。

异史氏曰:“农家者流,乃有此英物耶?义烈发于血诚,非直勇也,智亦异焉。”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白话]有一个农民叫于江,他的父亲夜里睡在田间,不幸被狼吃掉了。于江当时只有十六岁,他捡到父亲丢下的鞋子,悲恸欲绝。这天夜里,于江等到母亲睡着了,拿着大铁锤悄悄地走出了家门,来到田间,躺在父亲遇难的地方,等待机会为父报仇。不久,来了一只狼,它在于江的身边走来走去,东嗅嗅西嗅嗅,于江一动也不动。过了一会儿,狼开始用它毛茸茸的大尾巴扫于江的额头,然后又渐渐地低下头,去舔他的大腿,于江还是一动也不动。紧接着,狼欢快地跳到了于江面前,正要张口咬他的脖子。于江猛然挥起铁锤击狼的头部,狼立即毙命倒地。于江一跃而起,把狼的尸体藏在草里。过了一会儿,又来了一只狼,跟前面那只狼一样,先嗅再扫,然后欲咬,于江把它也杀掉了。这时已是半夜时分,不再有狼的踪影。忽然一阵睡意袭来,于江打了个盹,梦见父亲对他说:“你杀了两只狼,已足以泄我心头之恨。但是带头杀害我的那个恶狼,鼻头是白色的,现在毙命的这两只都不是。”于江醒后,坚持躺在那里等待那只白鼻子的恶狼来。就这样一直等到天亮,还是没有等到。于江想把那只死狼拖回家去,却害怕惊吓着母亲,于是就把狼扔到一口枯井里才回家。第二天夜里,于江又去田间等候,还是一无所获。就这样又过了三四个夜晚。忽然一只狼来了,咬住于江的脚,拖着他走。刚走了没有几步远,荆棘刺进他的肉中,石头划破了他的皮肤,于江忍着,一动不动,像死人一样。狼这才把他扔在地上,想要咬他的腹部。于江突然跃起,举起铁锤向恶狼猛砸过去,恶狼倒下了,于江又连砸几下,狼被砸死了。于江这才仔细观察这只狼,果真长着白鼻头。于江大喜,扛起恶狼回到家里,这才把复仇的经过告诉母亲。母亲流着眼泪跟他来到了现场,于江从枯井中拽出了两只狼的尸体。

异史氏说:乡下农家的孩子中,竟然有这样的杰出人物!他的侠义和刚烈发自于血性孝心,不仅仅是勇敢胆大,而且他的智慧也非同一般啊!

  1. 【注释】

  2. 槌:同“锤”。
  3. 逡巡:迟疑徘徊。
  4. 舐(shì市):舔。
  5. 其领:咬于江的脖子。
  6. 又毙之:据二十四卷抄本,底本无“之”字。
  7. 首杀:领头杀害。
  8. 眢(yuān渊)井:枯井。《左传•宣公十二年》:“目于眢井而拯之。”注:“废井也。”
  9. 啮(niè聂):啃。
  10. 英物:杰出的人才。
  11. 发于血诚;出于父子天性。血,血缘。诚,本心。
  12. 直:只,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