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英镑(第3/10页)

也随它去吧。不能断定的部分就是这样解决了。这个问题的其余部分却是明显的、不成问题的,可以算是确实无疑的。如果我要求英格兰银行把这张钞票存入它的主人账上,他们是会照办的,因为他们认识他,虽然我还不知道他是谁;可是他们会问我是怎么把它弄到手的,我要是照实告诉他们,他们自然会把我送入游民收容所,如果我撒一下谎,他们就会把我关到牢里去。假如我打算拿这张钞票到任何地方去存入银行,或是拿它去抵押借款,那也会引起同样的结果。所以无论我是否情愿,我不得不随时随地把这个绝大的负担带在身边,直到那两个人回来的时候。它对我是毫无用处的,就像一把灰那么无用,然而我必须一面把它好好保管起来,仔细看守着,一面行乞度日。即便我打算把它白送给别人,那也送不掉,因为无论是老实的公民或是拦路行劫的强盗都绝不肯接受它,或是跟它打什么交道。那两兄弟是安全的。即便我把钞票丢掉了,或是把它烧了,他们还是安然无事,因为他们可以叫银行止兑,银行就会让他们恢复主权;可是同时我却不得不受一个月的活罪,既无工资,又无利益——

除非我帮人家赢得那场赌博(不管赌的是什么),获得人家答应给我的那个职位。我当然是愿意得到那个职位的,像他们那种人,在他们的委任权之内的职务是很值得一干的。

于是我就翻来覆去地想着那个职位。我的愿望开始飞腾起来。无疑的,薪金一定很多。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以后我就万事如意了。因此顷刻之间,我就觉得兴高采烈。这时候我又在街上溜达了。一眼看到一个服装店,我起了一阵强烈的欲望,很想扔掉这身褴褛的衣服,让自己重新穿得像个样子。我制得起新衣服吗?不行,我除了那一百万镑而外,什么也没有。所以我只好强迫着自己走开。可是过了一会儿我又溜回来了。那种诱惑无情地折磨着我。在那一场激烈的斗争之中,我一定是已经在那家服装店门口来回走了五六次。最后我还是屈服了,我不得不如此。我问他们有没有做得不合身、被顾客拒绝接受的衣服。我所问的那个人一声不响,只向另外一个人点点头。我向他所指的那个人走过去,他也是一声不响,只点点头把我交代给另外一个人。我向那个人走过去,他说:

“马上就来。”

我等候着,一直等他把手头的事办完,然后他才领着我到后面的一个房间里去,取下一堆人家不肯要的衣服,选了一套最蹩脚的给我。我把它穿上。衣服并不合身,而且一点也不好看,但它是新的,我很想把它买下来,所以我丝毫没有挑剔,只是颇为胆怯地说道:

“请你们通融通融,让我过几天再来付钱吧。我身边没有带着零钱哩。”

那个家伙摆出一副非常刻薄的嘴脸,说道:

“啊,是吗?哼,当然我也料到了你没有带零钱。我看像你这样的阔人是只会带大票子的。”

这可叫我冒火了,于是我就说:

“朋友,你对一个陌生人可别单凭他的穿着来判断他的身份吧。这套衣服的钱我完全出得起,我不过是不愿意叫你们为难,怕你们换不开一张大钞票罢了。”

他一听这些话,态度稍微改了一点,但是他仍旧有点摆着架子回答我:

“我并不见得有多少恶意,可是你要开口教训人的话,那我倒要告诉你,像你这样凭空武断,认为我们换不开你身边可能带着的什么大钞票,那未免是瞎操心。恰恰相反,我们换得开!”

我把那张钞票交给他,说道:

“啊,那好极了。我向你道歉。”

他微笑着接了过去,那种笑容是遍布满脸的,里面还有褶纹,还有皱纹,还有螺旋纹,就像你往池塘里抛了一块砖那样;然后当他向那张钞票瞟了一眼的时候,这个笑容就马上牢牢地凝固起来了,变得毫无光彩,恰似你所看到的维苏威火山边那些小块平地上凝固起来的波状的、满是蛆虫似的一片一片的熔岩一般。我从来没有看见过谁的笑容陷入这样的窘况,而且持续不变。那个角色拿着钞票站在那儿,老是那副神情,老板赶紧跑过来,看看是怎么回事,他兴致勃勃地说道:

“喂,怎么回事?出了什么岔子吗?还缺什么?”

我说:“什么岔子也没有。我在等他找钱。”

“好吧,好吧。托德,快把钱找给他,快把钱找给他。”

托德回嘴说:“把钱找给他!说说倒容易哩,先生,可是请你自己看看这张钞票吧。”

老板望了一眼,吹了一声轻快的口哨,然后一下子钻进那一堆被顾客拒绝接受的衣服里,把它来回翻动,同时一直很兴奋地说着话,好像在自言自语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