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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真的很挂心这件事。”她说道。

“露易莎,毛姆先生很会拿捏分寸的,跟他说什么都不必担心。我是觉得鲍伯·尼尔森和拉里不大亲近,但是关于一些事情,我和露易莎都认为最好不要告诉他。”

“艾略特你别多嘴。”

“你都说这么多了,干脆就一次讲完。刚才在晚宴上,不晓得你有没有注意到格雷·马图林?”

“他的块头很大,想不注意都难。”

“格雷是伊莎贝尔的情人。拉里从军的时候,他非常照顾伊莎贝尔。伊莎贝尔也喜欢他,如果战争再打得久一点,两人很可能就结婚了。格雷其实也向她求过婚,但她不置可否。露易莎猜想,她应该是想等拉里回来再做决定。”

“格雷为什么没当兵呢?”我问道。

“他以前踢足球的时候伤到了心脏,虽然不严重,但部队不敢收他。反正呢,拉里退伍回家后,他就没机会了。伊莎贝尔直接拒绝了他的求婚。”

我一时不知该做何反应,只能沉默以对。艾略特继续说着,他睿智的外表加上牛津口音,俨然是位资深的外交官。

“拉里当然是好孩子,能跑去加入空军也挺有种的,但我阅人的功夫堪称一流……”他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接着竟开始暗示自己凭着买卖艺术品致富,这也是我印象中他唯一一次这么表示,“要不然,我手上就不会握有一堆政府债券了。我认为,拉里绝对成不了大器,既没财产,又没地位。格雷·马图林可就不一样了,不但有响亮的爱尔兰名字,家族中还有主教、剧作家和好几位杰出的军人和学者呢。”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事的?”我问道。

“一般人要知道也不难吧,”他随意地说,“其实,我前几天刚好在会所翻《英国传记辞典》,恰巧看到他们家族的名字。”

我立即想起晚餐时苏菲说的,格雷的祖父是名爱尔兰穷光蛋,祖母则是瑞典侍者,但总觉得该少管闲事,因此并未向他们提起。艾略特接着说下去。

“我们都认识亨利·马图林先生好多年了。他为人耿直,十分富有。格雷又即将进入芝加哥一流的公司,未来前程似锦。他想娶伊莎贝尔,而从女方的角度看来,这样才刚好门当户对。我完全赞成这桩婚事,露易莎一定也是吧。”

“艾略特,你离开美国太久啰,”布雷德利太太说,脸上挂着苦笑,“你忘了啊,现在的女孩子如果想结婚,可不会看妈妈或舅舅的脸色了。”

“这没什么好得意的,露易莎,”艾略特语气尖刻,“就我三十年来的经验,我可以告诉你,婚姻这档事啊,依照地位、财富和社交圈来安排,绝对远远好过只因为两情相悦就结婚。要是在法国,这个全世界唯一的文明国家,伊莎贝尔势必二话不说就嫁给格雷了。过个一两年,她还是可以找拉里当情夫,格雷也可以在奢华公寓养个上流社会的情妇,岂不皆大欢喜吗?”

布雷德利太太也是个聪明人,她忍俊不禁地瞧着眼前的兄长。

“美中不足之处呢,艾略特,就是纽约剧团来这里演出的时间不长,少了生活娱乐,格雷的高级公寓怕是留不住人哪。这样想必对各方都不太方便。”

艾略特笑了笑。

“格雷可以在纽约证交所谋一个职位,毕竟如果真要住在美国,纽约大概是唯一的选择。”

之后没多久我就告辞了,但离开前不知为何,艾略特竟问我是否愿意跟他与马图林父子吃顿午餐。

“亨利是美国最厉害的商人,”他说,“我觉得你应该认识他,他管理我们家的投资好多年了。”

我并没有特别想认识他,但也无理由回绝,便欣然答应了他的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