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第2/3页)

弗莱明博士的事儿就这样处置停当了,现在有必要物色一个继任人。如果从本校教师中挑选,那是违背学校传统的。全体教员一致希望推举预备学校校长沃森先生出山:很难把他算作皇家公学的教师,再说,大家认识他已有二十年,不用担心他会成为一个讨人嫌的角色。但是,牧师会的决定却让他们大吃一惊。牧师会选中了一个叫珀金斯的无名之辈。起初,谁也不知道珀金斯是谁,珀金斯这个名字也没给谁留下什么好印象。然而惊愕之余,他们猛然省悟过来:这个珀金斯原来就是布店老板珀金斯的儿子!弗莱明博士直到午餐前才把这消息正式通知全体教师,从他的举止神态来看,他本人也不胜惶遽。那些留在学校里用餐的教师,几乎是一声不响地只顾埋头吃饭,压根儿不提这件事,一直等到工友离开了屋子,才渐渐议论开来。那些在场的人究竟何名柯姓,不说也无妨大局,好在几代学生都知道他们的雅号叫"常叹气"、"柏油"、"瞌睡虫"、"水枪"和"小团团"。

他们全都认识汤姆·珀金斯。首先,他这个人算不上有身分的绅士。他过去的情况大家记忆犹新。他是个身材瘦小,肤色黝黑的小男孩,一头乱草堆似的黑发,一双圆滚滚的大眼睛,看上去活像个吉卜赛人。那会儿念书时,他是名走读生,享受学校提供的最高标准的奖学金,所以他在求学期间,连一个子儿也不曾破费。当然罗,他也确实才华横溢。一年一度的授奖典礼上,他手里总是捧满了奖品。汤姆·珀金斯成了学校的活金字招牌。这会儿,教师们不无心酸地回想起当年他们怎么个提心吊担,生怕他会甩开他们,去领取某所规模较大的公学的助学金。弗莱明博士甚至亲自跑去拜见他那位开布店的父亲--教师们都还记得设在圣凯瑟琳大街上的那家"珀金斯-库珀布店--而且表示希望汤姆在进牛津之前能一直留在他们那儿。皇家公学是"珀金斯-库珀"布店的最大主顾,珀金斯先生当然很乐意满足对方要求,一口作出了保证。汤姆·珀金斯继续青云直上。他是弗莱明博士记忆之中古典文学学得最好的尖子学生。离校时,他带走了学校向他提供的最高额奖学金。他在马格达兰学院又得到一份奖学金,随之开始了大学里的光辉历程。校刊上记载了他年复一年获得的各种荣誉。当他两门功课都获得第一名时,弗莱明博士亲自写了几句颂词,登在校刊的扉页上。学校教师在庆贺他学业上的出色成就之时,心情分外满意,因为"珀金斯-库珀"布店这时已交上了厄运。库珀嗜酒如命,狂饮无度;而就在汤姆·珀金斯即将取得学位的当口上,这两位布商递交了破产申请书。

汤姆·珀金斯及时受领圣职,当起牧师来了,而他也确实是块当牧师的料于。他先后在威灵顿公学和拉格比公学担任过副校长。

话得说回来,赞扬他在其他学校取得成就是一码事,而在自己学校里,并且还要在他手下共事,那可完全是另一码事。"柏油"先生常常罚他抄书,"水枪"先生还打过他的耳刮子。牧师会竟然作出这等大谬不然的事儿来,实在令人难以想象。谁也不会忘掉他是个破产布商的儿子,而库珀的嗜酒贪杯似乎又往他脸上抹了一层灰。不说也知道,坎特伯雷教长自然是热情支持自己提出来的候选人罗,所以说不定还要设宴替他接风呢。可是,教堂园地内举行的那种赏心悦目的小型宴会,如果让汤姆·珀金斯成了座上客,是否还能保持同样的雅趣呢?兵站方面会有何反应?他根本别指望军官和上流人士会容许他进入他们的生活圈子;如果真的进入了,对学校的危害简直无法估量。家长们肯定会对此表示不满,要是大批学生突然中途退学,也不会令人感到意外。再说,到时候还要称他一声"珀金斯先生",实在太有失体面!教师们真想集体递交辞呈以示抗议,但是万一上面处之泰然,真的接受了他们的辞呈,岂非弄巧成拙?!想到这里义只得作罢。

"没别的法子,只得以不变应付万变罗,""常叹气"先生说。五年级的课他已教了二十五年,至于教学,再找不到比他豆窝囊的了。

教师们和新校长见面之后,心里也未必就踏实些。弗莱明博士邀请他们在午餐时同新校长见面。他现在已是三十二岁的人了,又高又瘦,而他那副不修边幅的邋遢相,还是和教师们记忆中的那个小男孩一模一样。几件做工蹩脚的衣服胡乱地套在身上,一副寒酸相。满头蓬松的乱发还是像以前那样又黑又长,显然他从来没学会怎么梳理头发;他一挥手,一跺足,那一绺绺头发就耷拉到脑门上,随后又猛地一抬手,把头发从眼睛旁撩回去。脸上胡子拉碴,黑乎乎的一片,差不多快长到了颧骨上。他同教师们谈起话来从容自在,好像同他们才分手了一两个星期。显然,他见到他们很高兴。对于他新任的职务,他似乎一点儿也不感到生疏。人们称他"珀金斯先生",他也不觉着这里面有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