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3/8页)

然而,他好歹也干了一些活儿。拜伦相信,他身上不具备足够的能力让他精明地偷懒耍滑或者想要偷懒耍滑,因为一个人真还得具有过人的本事才装病装得在行;干任何事情都一样,甚至包括偷盗和谋杀在内,要干好都得有些本事。他得看准某个特定的目标,想方设法地为实现目标而努力。拜伦认为布朗不是这种人。他们听说了,他第一个周末晚上就下赌场掷骰子,一下子就输掉了整整一个星期的工钱。拜伦对穆尼说:“真奇怪。我以为他别的不行,掷骰子该有一手。”

“他?”穆尼说,“他连铲木屑这样轻松的活儿都不行,你咋会认为他干坏事会不错呢?他使铁锹都笨手笨脚,掷骰子那玩意儿他能糊弄过别人?”接着他又说:“噢,他干事不比别人强,我看不会有谁替他难过,因为他至少在什么事也不干这一点上比克里斯默斯强些。”

“当然啰,”拜伦说,“我看对懒人来说,规规矩矩是世界上最容易办的事。”

“我看他要学坏也挺快的,”穆尼说,“只要有人教,一教就成。”

“是呀,迟早他会找上那样一个人的,”拜伦说。他俩不约而同地转过头,瞧了木屑堆一眼。布朗和克里斯默斯正在那儿干活;一个人不紧不慢地想自己的心事,恶狠狠地挥动铁锹,另一个人手臂高高举起,轻飘飘地放下,就算走过场也做得不像,连自己都骗不过去。

“我想是的,”穆尼说,“但就算我想学坏,也绝不跟他搅在一块儿。”

同克里斯默斯一样,布朗来干活时穿的是上街的一身衣服。不同的是,他很久都没换他的装束了。“说不定哪个星期六晚上他会在赌场赢几个钱,够买套新衣服,还能剩五毛钱的钢镚儿可以在口袋里叮当响一阵,”穆尼说,“而后的星期一早上,咱们便不会再见到他了。”然而,布朗却继续穿着那套到杰弗生镇时就在身上的工作服来干活。周末他要么把一星期的工钱全输光,要么赢几个小钱,无论见到谁都照样傻乎乎地笑着大声招呼,对那些很可能在定期诈骗他的人也嘻嘻哈哈,笑笑闹闹。终于有一天,大家听说他赢了六十块钱。于是有人说:“好啦,这是咱们最后一次见到他了。”

“我看不一定,”穆尼答道,“六十块这个数目不对。要说是十块或者五百块,那也许你说对了,但六十块还不至于。现在他只会觉得自己在这儿站住脚了,总算每星期拿到的钱跟他的身价差不多。”星期一他果然来上班了,还是穿那身工作服。人们看见他和克里斯默斯一起站在木屑堆旁。自布朗来干活的那天起,人们就注意到他俩站在那儿:克里斯默斯慢吞吞地用力把铁锹插入木屑,像在剁一条埋在里面的蛇(穆尼说“也许是在剁人”);布朗则靠着铁锹,显然在讲故事或趣闻给克里斯默斯听,因为布朗很快便笑起来,纵声大笑,笑得前仰后合,而他身旁那个伙计却一声不吭,仍在粗暴地不停干活。然后布朗又动手干,以克里斯默斯的速度挥动铁锹,但一铲不如一铲,直到最后挥起铁锹连木屑都没沾上。接着他又靠上铁锹站着,显然在继续讲刚才还未讲完的故事,而对方却仿佛压根儿没听见他的声音。仿佛讲话人远在一英里之外,或者在讲着一种那人不懂的语言,拜伦想道。有时星期六晚上,人们会看见他俩一起呆在城里:克里斯默斯一身整洁端庄的哔叽西装,白衬衫,草编礼帽;布朗也穿上他的新西装(褐黄色,带有红色十字花纹,色彩鲜明的衬衣,帽子同克里斯默斯戴的一样,只不过多一条鲜艳的彩带)。布朗有说有笑,大嗓门响彻广场,回荡有声,有点儿像教堂里那种没有意义的声音,仿佛同时从四面八方传了出来。拜伦想,布朗在有意向大伙儿炫耀他和克里斯默斯是亲热的好朋友。接着,克里斯默斯会转过身,带着那副沉静阴沉的表情,摆脱布朗夸夸其谈的声音所招来的人群;布朗又跟上去,照样喋喋不休,笑个不停。每次遇到这种情形,一旁的工人会说:“好啦,下星期一他不会回去干活了。”但每次他都回去,星期一不再上班的首先是克里斯默斯。

他干了差不多有三年,连招呼也不打便在一个星期六晚上终止了这份工作。克里斯默斯不来干活的消息是由布朗告诉大家的。这些工人年龄不等,有的安了家,有的还是单身汉,都普遍过着丰富多彩的生活,然而他们在星期一早上总是带着严肃甚至是端庄的神情回来干活。他们之中有的人很年轻,星期六晚上要酗酒赌博,甚至还时常到孟菲斯去寻欢作乐。然而星期一早上,这些人仍然神志清醒、沉着冷静地回到工地,还换上干净的衬衫和工作服,静静地等候开工的哨子;他们不声不响地动手干活,仿佛还沉浸在安息日的绕梁余音里。无论一个人在安息日干了些什么,星期一早上整洁安静地回来干活已经成了共同遵守的信条,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