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伦·邦奇记得三年前一个星期五早上的情景:正在刨木棚里干活的几个工人抬起头来,看见一个陌生人站在那儿观望。他们不知道他站在那儿多久了,他看上去像个流浪汉,但仔细看来又不像。他的鞋沾满尘土,裤子也弄脏了,但裤子却是哔叽料子缝的,裤缝笔挺;衬衣脏了,但原是件白衬衣。他结着一条领带,一顶还挺新的硬边草帽歪斜地戴在头上,面部毫无表情,显得既傲慢又邪恶。尽管他一身流浪汉的打扮,却不像个地道的流浪汉;他的神态清楚表明,他无根无基,行踪靡定,任何城镇都不是他的家园,没有一条街、一堵墙、一寸土地是他的家。而且他总是像打旗号似的显示他十分明白自己既无根又无基,带着一种严峻而又冷漠的、几乎是孤傲的神情。正像人们后来说的那样:“他好像刚走了霉运,既不打算倒霉下去,又懒得去管应该如何爬起来。”他年轻。拜伦瞧他站在那儿,两眼盯着大汗淋漓、工装湿透的工人,嘴角叼着根香烟,面部晦暗阴沉,鄙夷不屑,略微歪斜着避开纸烟冒出的烟气。过了一会儿,他连手也不抬便将叼在嘴上的纸烟一口吐掉,转身往工厂办公室走去;身穿又脏又旧的工装的工人都带着困惑不解的愤懑神情望着他的背影。“咱们应该把他推进刨床去,”工头说,“说不定那会刨掉他脸上那股子神气。”

他们不知道他是谁。从来没人见过他。“当着众人的面摆出那副神色,可是件冒风险的事,”有人说道,“他顶好收拾起那副脸色;要是他忘了,遇上一个不喜欢看的人,麻烦就大了。”这之后人们不再理会他了,至少不再谈论他,大家在皮带呼呼飞旋、车杠嘎嘎转动的工棚里又重新干了起来。可是不出十分钟,工厂的总管走了进来,背后跟着那个陌生人。

“给这人活儿干,”总管对工头说,“他说他会使铲子。你可以叫他去木屑堆干活。”

谁也没停下手上的活儿,但工棚里的人都一齐重新注视这个陌生人,他身穿弄脏的城里人常穿的衣服,一张难以容忍的阴沉沉的面孔,脸上满是冷漠傲慢的神气。工头迅速打量了他一眼,目光同那人的一样冷淡。“他就穿这身衣服干活吗?”

“这是他的事,”总管说,“我雇的不是他的衣裳。”

“好吧,他爱穿什么就穿什么,你要是不介意,我也无所谓,”工头说,“行啦,先生。到那边去拿上铁锹,帮大伙儿铲木屑吧。”

陌生人一声不吭地转身去了。旁边的人瞧着他走过木屑堆消失了,过一会儿扛了把铲子出来干活。总管和工头在门边交谈。他们分手后,工头回答说:“他的名字叫克里斯默斯。”112

“名叫什么?”有人问道。

“克里斯默斯。”

“是个外国人吗?”

“你没听说过叫克里斯默斯的白人?”工头问。

“从来没听说有人叫过这名儿,”那人说。

拜伦记得,那是他第一次意识到一个人的名字——原以为只是一个人的称呼而已——还可以预示他的作为,要是别人能及时领悟其含义的话。在他看来,他们大家在听见这个名字以前谁也没有特别注意过这个陌生人。可一旦听见他的名字,仿佛那名儿的声音里有样东西在暗示人们应当期待什么;而且他自身还带着一种无可回避的警告意味,就像一朵花带着香气,一条响尾蛇尾巴会发出响声,只不过谁也没有足够的智力领会它。他们以为他只是个外国人。他们见他在星期五这天的其余时间里仍然结着那条领带,戴着那顶草帽,穿着那条笔挺的裤子,于是彼此议论纷纷,说他那个国家的人就是这样穿戴干活的;虽然也有人说:“今儿晚上他就会换衣服的,明早来干活就不会穿节日礼服了。”

星期六早上,晚来者赶在上工哨子吹响之前到达,人还未走过来已经在问:“他来了没有——在哪儿——”旁边的人用手一指。陌生人正独自站在木屑堆里,铁锹放在身旁。他仍然穿着昨天那身衣服,傲慢地斜戴着草帽,嘴里叼着香烟。“我们到时他已经在那儿了,”第一批到工地的人说,“就像现在这样站着。甚至好像他通宵没睡觉似的。”

他绝不同任何人讲话,也没有谁想理睬他。但是,人们都意识到他在那儿,不紧不慢地挥臂弯腰干活。(他干得挺不错,一副没好气的样子,却又克制着不停地干。)中午时分到了,除了拜伦,今天谁也没带午餐盒;大家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准备下班,下星期一再来。拜伦拿着饭盒独自往水泵房走去,这是工人通常午休进餐的地点。他坐下来用餐。不一会儿,有什么东西引他抬起头来。就在不远的地方,那个陌生人正靠着一根柱子抽烟。拜伦知道他进屋时陌生人早站在那儿,而且毫无走开的意思。更糟的是,他像是故意站在那儿,对拜伦的存在视而不见,仿佛他是另一根柱子。拜伦问:“你不想歇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