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第2/4页)

房间里没开灯,情///事再荒唐再迷乱,一切都隐在昏暗中,尚能欲盖弥彰,掩耳盗铃,若灯光大量,女人独有的羞赧和小心思无处遁形。

*

宴随在卫生间的镜子前站了半晌,镜中的人,两颊有不正常的娇嫩潮红,双眸又媚又慵懒,含着盈盈水光,身体遍布他留下的痕迹,青的红的紫的,配合视觉效果,浑身上下传来的异样感越发强烈,他连她的脖子都没放过,上面大喇喇地留着两处暧昧的痕迹。

出门还得遮。

温水洗去一身黏腻,酸痛的肌肉也舒缓许多。宴随穿上浴袍,头发用毛巾包起来,重新站到镜前凝视自己。

终于不是那副被狠狠疼爱过的样子了。

一边哼着歌,闭眼用水冲洗面奶的时候,她听到卫生间的门被打开,有拖鞋在瓷砖上的踢踏声由远至近,停在她身后。

确认脸上不再有洗面奶残留,宴随关了水龙头,直起身来,面上水珠在地心引力作用下汇聚成一股股细细水流,顺着脸部轮廓往下流,凝在尖尖下巴,而她的目光凝在身后的男人身上。

傅行此随意套了件浅灰的浴袍,只是很平常的装扮,但因为身体关系的突破,她总觉得他好像有哪里不一样了,具体是什么,又说不上来。

傅行此搂住她的腰的一瞬间,手背刚好接住一滴落下来的水滴,他反手擦在她浴袍上,手臂更收拢些,亲昵地低头在她脖子上亲一下,靠在她肩上,镜中与她对视着问道:“我是哪种男孩子。”

“嗯?”宴随不解。

“明知爱这种男孩子。”傅行此把方才她唱的歌词用半生不熟的粤语念了一遍,重复问题,“哪种。”

——明知爱这种男孩子,也许只能如此。

杨千嬅的《野孩子》里的高///潮部分。

一旦答了哪种,便是承认了爱了。

宴随反问:“那我是你最牵挂的女子么。”

——但我会成为你最牵挂的一个女子。

「明知爱这种男孩子,也许只能如此」的下一句。

傅行此不再看镜中的她,直接看的实体:“我朝朝暮暮都在想着怎么训服你。”

——明知爱这种男孩子,也许只能如此。

但我会成为你最牵挂的一个女子,

朝朝暮暮让你猜想如何驯服我。

他用了同样隐晦的方式承认。

数秒安静对视后,傅行此捻着她垂落在耳边的一缕湿发,换了个话题:“粤语很标准。”

锦城距离粤语地区隔了好几个省,她是没有任何粤语基础的。

“在美国那会,香港朋友教的。”宴随作答。

朋友二字,看似坦坦荡荡,但是细究起来,微妙无比。

傅行此轻嗤道:“锦城的方言都不会,倒有心思去学别人的。”

原本傅家内部都是方言交流的,但因为宴随不会说,傅行此和傅明灼包括家中普通话半生不熟的管家和阿姨,都不得不为了迁就她,大大提高说普通话的频率。

宴随从学前就开始接受双语教育,很小的时候英文就溜得飞起,但是换了锦城方言,她只能大致听懂,顺带说几个最常用的简短词汇,音调还怪声怪气,根本没有半点身为土著的样子,导致她和普通话说不标准的老一辈交流很成问题。因为罗子琴觉得家乡话上不了台面,从来都不教宴随说,宴随学说话开始,罗子琴就要求宴其盛和家中保姆阿姨都用普通话交流,美名曰给孩子创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这点毫无疑问也无数次引发罗子琴和公婆之间的矛盾,宴随的奶奶和儿子控诉:“罗子琴就是不想阿随和我们走得近,故意不教阿随说锦城话,孙女根本听不懂我们说的话,我们也听不懂她说的,这下罗子琴满意了。”

罗子琴则死不承认,认定公婆是没事找事挑她刺。

总之,吵吵闹闹中,宴随就这样在罗子琴的教育理念下长大了,后来上中学了,尤其是和傅行此认识以后,她发现他们那伙人都会说方言,交流过程中普通话和锦城话无缝切换来切换去,他们一旦说的快些她便一知半解了,需要傅行此给她讲解翻译,但是有些方言话,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意思,是普通话无论如何都表达不准确的。

她为了融入内部,让傅行此教她说锦城话。

当然,那么短的时间内,学业又忙,她根本来不及学上几句。

印象最深的,是他教她的第一句话。

“我喜欢你”。

“喜欢”用锦城方言来说,恰好是反过来的“欢喜”。

我喜欢你,我欢喜你。

*

宴随搜罗着大脑内的信息,磕磕巴巴用一半锦城方言一半普通话顶了句嘴:“吃什么醋,女的。”

傅行此不动声色,四两拨千斤地偷换概念,一手抬起她的下巴奚落她的语言水平:“难听死了,土不土洋不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