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恢复土地改革

毫无疑问,争取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支持是中国共产党在1945年和1946年间最重要的目标之一。中国共产党的战略重心在内战期间发生了第二次重大转变——即从农村回到城市,是否能得到知识界的支持因此变得更加重要了。然而,在争取知识分子之前,共产党必须巩固和扩大它在抗日战争期间取得的农村根据地。为了完成这一任务,共产党放弃了抗日战争期间较为温和的减租减息政策,开始重新在农村推行土地改革。

我们已经看到,自由知识分子对国民党政府的批评之一是它在农村的失败。他们在作品中描述了农村的经济是如何糟糕,甚至无法维持农民的生活,更不用说支付政府和政府军队的开销了。或许出于他们意识形态方面的倾向,知识分子批评最严厉的是政府本身的腐败、政府对农村的冷漠态度以及战争给已经十分贫困的农民带来的更大的负担。自由知识分子一般都支持“耕者有其田”原则,但在内战期间,地主和农民的关系问题并没有引起他们同等程度的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在20世纪20年代以后,“农村问题”——中国落后的农业水平和农民的极端贫困——从来没有成为学者和政治官员调查和讨论的对象。他们对农村问题的看法和处理意见可以分为两种。一部分人坚持认为,总体而言,城乡关系和农村社会经济体系在本质上是具有剥削性的。另一部分人主要关注农业生产的技术问题。总的来说,左翼人士持前一种观点,右翼人士持后一种观点。自由主义者则是分别对这两种观点的一部分表示赞成,可以说介于两者之间。[1]

1946年10月在上海举行的第八届中国农业协会年会上,这两种观点被同时提了出来。中国农业协会是一个无党派团体,成员大约有4000人,它的宗旨是促进中国的农业发展、民主和国家现代化建设。但这次会议上,尤为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参加会议的各党派代表都详细阐释了它们有关土地问题的政策。

来自社会部、上海市社会局、国民党中央总部以及国民党上海市党部的代表阐述了政府的农村政策。国民党上海市党部代表的发言显示出十足的愚昧无知,他们扭曲了政府最开明的政策。一位绅士情绪激动地坚称,中国的农村没有任何冲突。他声称,和习惯待在家里、甚至不知道邻居姓名的城市居民不同,乡下的人情味要重得多。即使是地主和农民,也相互之间保持着友好的关系。而且,城市知识分子从来不能肯定,他们关于农村情况的分析是否是正确的。这位绅士主张教育农民,使他们对自己有一个正确认识。国民党的主要观点是,只要改进农业生产技术,就能解决中国的农村问题。国民党代表特别提到共产党,谴责后者采取暴力解决农村问题以及出于政治目的操作农村问题的做法。[2]

这些发言与其说代表了国民党的官方政策,不如说反映了人们对国民党政策实施状况的普遍态度。在国共两党第一次分裂之前的1926年,25%的减租政策被明确写入了国民党党纲。共产党在抗战时期的减租政策就是以此为蓝本的。国民党最初的方案将主要农作物的最高地租限定为收成的50%。25%的减租是在50%最高地租的基础上进行的。也就是说,在减租之后,主要农作物的最高地租将不超过收成的37.5%,非主要农作物将不缴纳地租。尽管这些条款被写入了1930年的全国《土地法》里,但它们从来没有得到广泛的实施。

1937年,政府对《土地法》进行了修订,目的是进一步削减地租,并且如同孙中山最初主张的那样,将土地所有权逐步转移到农民手中。根据1937年的土地法修正案,地租不得超过土地价值的8%。但这一次的修正案同样没有得到认真实施,日本人的入侵成了最直接的借口。日本投降后,在1946年1月的政治协商会议上,减租减息和“耕者有其田”的目标被正式写入国家重建大纲。不仅如此,同一年制定的新土地法和宪法当中也有同样的规定。

同一时期,中美农业技术合作团也提出了一项建议,要求对当前的地租条款进行改革。[3]即使在美国人的督促下,国民党政府的地租改革从来没有超越实验阶段,直到局面已经无法挽回,国民党从大陆撤到台湾以后,它才开始真正实施这一改革。

与此相对应的是,在中国农业协会会议上,共产党代表华岗声称,农业改革是工业化的先决条件,改变生产关系是农业改革的关键。提高生产力和农业技术首先必须改变一小部分不从事生产的人拥有大部分土地和控制广大农民的“封建的生产体系”。中国农民之所以贫困,技术之所以落后,是因为他们的收益都以高额地租、利率、政府限价以及不合理税赋的形式落到了地主、放债者、商人、官员的口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