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宦官优特罗皮乌斯的弄权与乱政(395—399 A.D.)(第3/3页)

像这样一段话,大可拿来侮辱全人类富于同情的天性,但皇帝(或是他宠爱的宦官)却把它当成温和的法律大加赞赏。何况对于赞同或没有揭发假想的阴谋活动的人员,此一恶法也让他们的子女受到同样不人道和不公正的处罚。罗马法有些最高贵的规定都已消失无踪,但是这份成为官僚和暴政最方便而有力的工具的诏书,倒是很小心地被保存在《狄奥多西法典》和《查士丁尼法典》之中。类似的立法精神在现代又死灰复燃,用来保护日耳曼的选侯和罗马教廷的红衣主教。[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