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的基本架构

尽管奥古斯都体会到武力是政权最稳固的基础,但它毕竟还是让人讨厌的工具,因而明智决定要避免使用。他打起古代圣君贤相的名号进行统治,不仅适合他的个性,也符合政策的需要,在他个人身上巧妙地显现出文治的光辉。

基于这种见解,他接受了元老院授予他的终身执政官[149]和护民官[150],继任者也都如法炮制。执政官继承了古代罗马国王的地位,代表国家的尊严,主要职权在于监管宗教仪式、征兵和指挥军团作战、接见外国使臣以及主持元老院会议和人民大会,还要负责控制国家的财政。执政官虽然没有时间亲自处理审判工作,但被视为法律、正义和公众安宁的最高护卫者。此外,执政官也是国家最高官员,元老院就有关共和国的安全,应与他谘商军国大计。为了保卫人民的自由,他可以超乎法律之上,行使暂时的极权独裁。[151]

护民官的性质在各方面与执政官相反,所显现的外表应该温和谦恭,但是个人的职责却神圣不可侵犯,具备的权力不是为了主动执行而是为了反对和否决。设置此一官职的目的,在于维护受害者、赦免罪犯、起诉人民的公敌,以及基于迫切的需要,一句话就可以使政府机构停止运作。只要共和国还存在,执政官和护民官个别职权的巨大影响力所造成的危险,会因各种限制而日趋降低。首先是当选一年后任期届满权力消失,其次是执政官的职权由两人分担,而护民官更是多达10人。而且双方的利益无论在公、私两方面都形成对立,这种相对抗衡的状况,多半会增强制度的稳定与平衡。但是,如果执政官和护民官的权力联合起来,而且又终身落在同一个人的身上,军队的统帅又是元老院和罗马公民大会的政务负责人,那就无法阻止他行使帝王的特权,也不容易对他的权力加以限制。

除了这些愈来愈多的荣誉以外,奥古斯都运用策略增加了祭司长和监察官这两个最尊贵而重要的头衔。他经由前者来操控宗教,而担任监察官则可以合法地检查罗马人民的行为和财产状况。若是这些性质各异、独立行使的权力,彼此之间出现无法协调配合的状况,已经驯服的元老院随时会做出最大限度的让步,务求能够完全加以弥补。皇帝身为共和国最高负责人,许多对他造成不便的法令和制裁,也都完全予以取消和豁免。皇帝有权召集元老院的会议,可以在一天之内提出数个动议,为了国家的荣誉推举各种候选人,扩大城市的边界和范围,在他的指导下处理国家的财政、对外的宣战和媾和、批准与外国缔结的条约。此外还要附加一项极为广泛的条文,即有权执行认为对帝国有利的事务,处理公与私、人与神之间的所有问题。[152]

当国家行政的权力全集中到具有帝王身份的资深执政官身上时,共和国一般民选官吏便退居幕后,失去主动性和活力,几乎无事可做。奥古斯都以非常认真的态度,很细心地把古老官职的名称和形式全都保存下来。执政官、法务官和护民官都如数[153]在每年授职,继续担任无关紧要的工作。这种荣誉对爱好面子而又野心勃勃的罗马人而言,仍旧具有莫大的吸引力。就是历任皇帝,虽然终身享有出任执政官的权利,却也带着尊严的头衔,不惜纡尊降贵亲身参与就职典礼,与最有名望的公民一同分享殊荣。[154]奥古斯都在位时,人民参与这些官员的选举行为,完全暴露出恶性民主所造成的种种不便。那位手段高明的元首没有露出半点不耐烦的神色,还是很谦恭地为他自己和朋友拉票,全程参与所有的竞选活动以尽一位公民的责任。在他后来统治期间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由他自己成立一个最高会议,在这个会议上决定了要把选举移到元老院来处理,[155]人民会议从此撤除,皇帝就可以从这个危险的群众团体中脱身出来。罗马的暴民若是没有交出自由权,就可能会干扰捣乱,甚而危及已经建立的政府。

马略和恺撒宣称自己是人民的保护者,从而颠覆国家的体制。元老院要是一旦低声下气而且毫无力量时,我们马上发现,这样一个由五六百人组成的议会,根本就是统治者最听话的工具。奥古斯都和后续诸帝,运用元老院的尊严来建立新的帝国,不管在任何场合,都会装模作样地采用贵族的语言和行为准则,处理政务会咨询国务会议的意见,在至关重要的战和大计上更看起来像是完全听从元老院的决定。罗马、意大利和内地各行省直辖于元老院,有关民事问题由最高法院做出最后的裁定;至于刑事案件,如果罪犯是有社会地位的人士,或者所犯罪行损及罗马人民的和平与尊严,将由一个专门组成的法庭来审理。行使司法权成为元老院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要处理的重大案件,可以让他们表现古代雄辩之士的风范。元老院是国家的议会,也是一个法院,所以拥有相当的特权,它的立法权虽然在实质上代理人民,但同时也承认君王的权力存在于其中。元老院所具备的威严可以将各种权利下授,批准每项法律。会议通常在每月3个固定日期来举行,就是朔日[156]、初盈[157]和望日[158],在相当自由的气氛下举行辩论,而且皇帝也以首席元老的身份很光荣地列席,参与投票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