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保皇会与港澳(第8/40页)

港澳总局虽然掌握机要,保皇会“大事仍由南佛主断”[76]。6月,康有为指示徐勤等人改变前此散款招人的做法,“专留款办械”,让徐勤与叶湘南熟商,但又担心办事人有异议,所以特别附言道:“吾已定意,姑令议之。然恐各人不知情形,徒生事也。”[77]

然而,尽管康有为掌握最后决定权,却必须通过港澳总局才能了解全盘情况,否则无法决策。恰好在这一关键环节上,保皇会上下沟通不畅,导致整个组织指挥不灵,行动不力。对于王觉任和徐勤掌局,康有为与梁启超的感觉刚好相反,梁启超对于王觉任等人主持下的港澳总局极少复函大为不满,康有为却指责徐勤道:“镜如昔任事,每水必有极详情形报我,汝乃绝无,真可怪也!”[78]对于康有为的来函,徐勤或者干脆不予理睬,或者虽有复信,避重就轻,答非所问。如丘逢甲归后,康有为的十七封来函徐勤“皆不复,即论待版筑诸议,汝一字不提,论广西诸议亦一字不提,但云不能复书”[79]。

对此,康有为一方面指示港澳总局健全机制,明确分工,一方面苦口婆心地教导徐勤等人做事方法:

汝任大事,但识一劳而已,乃至近来无书与我。我发交各件不复,汝若疾,亦应令湘南复我,安有此理!我虽不能遥制,亦当令我知之,或者愚者千虑,足为小补。我受天下之责望,其有失误,皆我之咎罪,人亦责我,而不责汝等。……汝不来报,令我不知各事,又不知西省情形,无从指挥,即如前数亦然。若曾来报,则它言固不能行,而一切截止,东牵西补,或调回上海之款,或请岛略添汇,亦可早成羽异军。徒以汝不报,我不知,至令束手,亦由不报之故。

他肯定徐勤精忠自律,不畏劳苦艰难,而批评其“性直躁,不能优柔而深思,一见人事即批驳,而不思中间之有故。又隘不容物,好言人失,言语太轻,不识人情,满肚子但是圣贤高义,而不知以人待人,皆与办事相反”。[80]告诫徐勤自己应注意劳逸相济,对人则“曲体人情,不必尽责高义……各办事人小费及家用皆当体贴及之”[81]。

可是,港澳总局似乎并无改善,“自十五团变以来,上海(忠、雅)电报络绎,书亦到矣。而雪无一字来,诸子亦无一字来,深可骇怪”,令康有为“如处幽室”,令新加坡热心志士“日夜狂思乱想,皆如梦中”。盛怒之下,康有为对港澳总局严词训斥,几近咆哮:

安有天下大事而若此乎?中国之大,吾受天下人之责,而乃在梦中,听汝诸狂儿骄子舞弄,不理不恤,有此理乎?令人气塞!似此性情才调而任大事,有倾亡而已。吾以身陪奉汝,岂能将天下陪奉汝乎?以此大事,托于骄子之手,此吾之谬而已。[82]

表面看来,徐勤等人不复信不报告只是运作问题。四五月间,康有为派梁炳光回粤办事,命港澳总局接应。[83]梁到香港后,徐勤等来函“驳以不可行,遂致令井上闲坐月余。既无存款数目报告,且并不函言此事,真乃奇绝。是我之权,竟不能行于诸子,电可不复,信可不复,数目可不报,徒令我焦急彷徨,坐哭大局,真可顿足切齿。当办大事之际,岂可令我日日相责”[84]。

徐勤等人的本意,是“撙节以专济羽异”,“专凑翼正饷,故不能分拨”[85],所以各路人马均不支款。这与康有为的计划并不矛盾。由于情报不通,致使保皇会内部上下隔阂,互相猜忌。康有为甚至因此而怪罪梁启超,指责徐勤等人“与卓近来骄谬专横已极,无事不如此……如前年属汝来坡,而汝必还滨之类,久而久之,纵成习气,违命不为不恭,专谬不为不敬,将来流弊,安知纪极。自政变后,汝等渐多此举动,实不可解也。若果再不改,吾不敢托。……市井人尚不至是,而谓学道者如是乎!违命专横既久,自忘其不可矣”[86]。他指示港澳总局:

任谬甚,至今尚不汇款来,一切大事之误,皆由之。菽颇有过言,可由刚、雪、湘、智四人合名电追,切要。[87]

梁启超是否存心敷衍,不无可疑。他自称在檀香山筹款,因当地华人经白贼劫火之后,损伤500余万,元气大耗,美洲华人又多工人而少巨商,“虽竭其力不能多有所助”,计划筹集10万,到3月下旬不过4万,而且尚未收款,须两三个月才能陆续收齐。直到6月中旬,梁启超筹款不过八九万,除以2万为本试图借贷大款外,余款已寄港澳14000,寄日本16000,还准备再寄日本14000。[88]不过,梁启超确实怀疑过港澳总局将美洲筹款挪作他用,如助《知新报》、开书局、办学堂等,而不用于勤王大业,将来无以谢天下之望,向华侨交代。[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