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第2/4页)

除任用地主做官收粮以外,朱元璋还采用汉高祖徙天下豪富于关中的政策。洪武三年移江南民十四万户于凤阳(这时凤阳是中都),其中有不少是地主。洪武二十四年徙天下富户五千三百户于南京。(24)三十年又徙富民一万四千三百余户于南京,称为富户。元璋告诉工部官员说:“从前汉高祖这样做,我很不以为然。现在想通了,京师是全国根本,事有当然,确实不得不这样做。”(25)

江南苏、松、杭、嘉、湖一带的地主被迫迁往凤阳,离开了原来的乡里田舍,还不许私自回去。这一措施对于当时东南地主阶级是绝大的打击。旧社会的地主阶级离开了原来占有的土地,也就丧失了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相对的,以朱元璋为首的新地主阶级却可以因此而加强对这一地区人民的控制了。这些地主从此以后,虽然不敢公开回到原籍,却伪装成乞丐,以逃荒为名,成群结队,老幼男妇,散入江南诸州县乞食,到家扫墓探亲,第二年二三月间又回到凤阳。年代久了,也就成为习惯。五六百年来凤阳花鼓在东南一带是妇孺皆知的民间歌舞。歌词是:

家住庐州并凤阳,凤阳原是好地方。 自从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26)

地主们对做官、做粮长当然很高兴,感激和支持这个维护本阶级利益的政权。但是,地主阶级贪婪的本性是永远也不能改变的,他们决不肯放弃任何一个可以增加占领土地和人力的机会,用尽一切手段逃避对皇朝应纳的赋税和徭役。例如两浙地主所使用的方法,把自己的田产诡寄(假写)在亲邻佃仆名下,叫作“铁脚寄诡”,普遍成为风气,乡里欺骗州县,州县欺骗府,奸弊百出,叫作“通天诡寄”。(27)此外,还有洒派、抛荒、移丘换段等手段。元璋在处罚了这些地主以后,气愤地指出:

民间洒派、抛荒、诡寄、移丘换段,这等都是奸顽豪富之家,将次没福受用财赋田产,以自己科差洒派细民;境内本无积年荒田,此等豪猾买嘱贪官污吏及造册书算人等,其贪官污吏受豪猾土财,当科差之际,作包荒名色征纳小户,书算手受财,将田洒派,移丘换段,作诡寄名色,以此靠损小民。(28)

地主把自己的负担通过舞弊手段转嫁给“细民”“小户”“小民”,也就是贫苦农民,结果是富的更富,穷的更穷了。(29)地主阶级侵占了皇家统治集团应得的租税和人力,贫苦农民加重了负担。皇朝一方面田赋收入和徭役征发都减少了,一方面贫苦农民更加穷困饥饿,动摇和侵蚀了统治阶级的经济基础。阶级内部发生矛盾,斗争展开了,地主不再是良民,而是“奸顽豪富之家”,是“豪猾”了。

朱元璋斗争的对象是地主阶级中违法的大地主。办法有两条,一条是用严刑重法消灭“奸顽豪富之家”,一条是整理地籍和户口。

洪武时代大地主被消灭的情况,据明初人记载,如贝琼说:

三吴巨姓享农之利而不亲其劳,数年之中,既盈而覆,或死或徙,无一存者。(30)

方孝孺说:

时严通财党与(胡惟庸党案)之诛,犯者不问实不实,必死而覆其家……当是时,浙东、西巨室故家,多以罪倾其宗。(31)

吴宽说:

吴……皇明受命,致令一新,富民豪族,刬削殆尽。(32)

长州情况:

(城)东……遭世多故,邻之死徙者殆尽,荒落不可居。(33)

洪武之世,乡人多被谪徙,或死于刑,邻里殆空。(34)

有的大地主为了避祸,或则“晦匿自全”(35),或则“悉散所积以免祸”(36),或则“出居于外以避之”(37),或则“攀附军籍以免死”(38),但是这样的人只占少数。浙东西的“富民豪族,刬削殆尽”。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是十分残酷的。

另一方面,经过元末二十年的战争,各地田地簿籍多数丧失,保存下来的一部分,也因为户口变换,土地转移,实际的情况和簿籍不相符合。大部分田地没有簿籍可查,大地主们便乘机隐匿田地,逃避皇朝赋役;有簿籍登载的田地,登记的面积和负担又轻重不一,极不公平合理。朱元璋抓住这中心问题,对大地主进行了长期的斗争。方法是普遍丈量田地和调查登记人口。

洪武元年正月派国子监生周铸等一百六十四人往浙西核量田亩,定其赋税。(39)五年六月派使臣到四川丈量田亩。(40)十四年命全国郡县编赋役黄册。二十年命国子监生武淳等分行州县,编制鱼鳞图册。(41)前后一共用了二三十年时间。才办好这两件事。

丈量田地所用的方法,是派使臣到各州县,随其税粮多少,定为几区,每区设粮长,会集里甲耆民,量度每块田亩的方圆,作成简图,编次字号,登记田主姓名和田地丈尺四至,编类各图成册,以所绘的田亩形象像鱼鳞,名为鱼鳞图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