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风气(第2/2页)

第一是过去造成社会风气的主流,所谓中层集团的渐趋消灭。这集团包括曾受教育的知识分子和小有产者。在历史上这个集团的政治意识是最保守的,下层民众的叛乱,多由这个集团负责任压制和敉平,元末豪族之抵抗香军,清代后期曾、胡、左、李诸人之对抗太平天国即是著例。这七八年来,这集团的人一小部分离开原来的岗位,长袖善舞,扶摇直上,爬到上层去了。大部分人则被自然所淘汰,固定的收入减为战前的百分之四,终日工作所得不及一引车卖浆者流,失去产业,失去过去可以自慰的优越感,鸠形鹄面,捉襟露肘,儿女啼饥号寒,甚至倒毙路旁,冤死床笫,被推落在下层。中间阶层将被肃清了。以后会只剩了上层和下层,一富一贫,形成鲜明的对比。

第二是道德观念的改变。前一时代的社会舆论,所称扬的是有才有能的人(这类人虽然事实上并不很多),并不一定以财富为标准,著名的贪官污吏,军阀劣绅,虽然满足于个人生活的享受,却也还知道清议可畏,不敢用圣经贤传的话来强自粉饰。现在则正好相反,能弄钱和赚钱最多的是合乎生存条件的优胜者,社会并不追问他的钱是由于贪污,由于走私,由于囤积,只要腰缠万贯,即使是过去不齿于乡党的败类,也可遨游都市,号为名流,经商入仕,亦商亦官,无不如意。至于遵守法纪,忠心职业的人,不是被排挤,就是困死病死,即使不死,也永远无声无臭,得不到社会的尊敬,更得不到朋友的同情、乡党的称誉。道德的观念,因社会的变革而需要重新估价了。

第三是职业的混淆与贪污。就几年来的见闻,靠固定收入来维持生活的人,逼于环境,非兼差或兼业不能生存,有人甚至于同时兼任三四个机关有给的职务,或者兼管有倍蓰利润的商业,不但学商不分,工商不分,连官商也不分了。东边画卯,西边报到,日夜奔波,以正业为副业,敷衍了事,以兼业为本分,全神贯注,习与性成,以为天经地义,无可非议。不但作事效率无从谈起,单就各行各业各机关的人事异动来说,人人都存三日京兆之心,随时都准备作乔迁之计,人不安业,业也不能择人,社会的国家的损失,在这种职业的混淆和流动之下,简直是不可以数字来计算。更进一步,若干败类借口于收入不足以赡家养身,公开收受贿赂,营私舞弊,破法坏法,贪污成为风气,置国法清议于不顾,大官小官,都成利薮,大事小事,尽是财源,上行下效,惘然不知廉耻之为何物,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如不纠正,未来的建国大业,恐怕会有无从下手的困难。

就以上所指出的几方面,综合起来,就历史系统而强为归纳,这时期所尚的恐怕是“利”!美名之为拜金主义。这是一个可怕的病态,比敌人的侵略更可怕的病症。目前如不努力设法转变,用社会的力量来移风易俗,则抗战虽然胜利,恐怕我们的损失将会比失败更为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