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一个疯狂书生引发的文祸(第4/7页)

在晚清的野史和武侠小说中,江南八大侠中有一个叫吕四娘的女侠,传说这女子就是吕留良的女儿。还有独臂神尼,传说是崇祯砍断手臂的女儿,后来她练就一身武艺,深夜入宫,一剑砍掉雍正的首级,将雍正的脑袋放到吕留良墓前祭奠。最后,雍正下葬时不得不用黄金人头代替。这些当然都是传说,不足为信,反映了人们内心对于雍正的痛恨。

张熙供出师傅曾静和一些来往亲友的地址后,岳钟琪立即快马加鞭让人向雍正报喜。雍正一方面奖赏岳钟琪,一方面立即派人去湖南缉拿相关犯人。

雍正让副都统海蓝去湖南,会同湖南巡抚王国栋一起缉拿案犯。海蓝到达长沙后,当天晚上就采取行动,在宁远县捉拿了嫌犯刘之行和他的学生陈立安,在永兴县缉拿主犯曾静,在安仁县捉获张熙的父亲张新华及张照、张勘等人,在华容县查拿嫌犯谯中翼。

张熙的父亲张新华时年六十岁,原名张仕璜,以前考中了秀才,后来因为例考不到被除名。由此可见,张家虽然贫穷,也是耕读世家。根据张新华的供认,张熙是他的二儿子,跟着曾静读书,这些年来,张新华发现儿子言语越来越狂妄,经常说出一些出格的话,张新华干脆把他扫地出门。之后,张熙就住在曾静家里,师徒二人,臭味相投。今年,张熙回来将家里的薄田拿出去典当做盘缠,说是要到陕西投书。

张新华的供词:我被曾静所愚,儿子做出这样的事情,我不能管束,实在该死。

张熙的哥哥张照的供词:我只晓得种田,他们做的什么事情,我不知道。

曾静虽然是一个穷酸秀才,但是也有骨气,他把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说是一人做事一人当,跟其他人没太大关系。曾静五十岁,是个秀才,每次例考都名列前茅,有一次考试却被列为第五等,也就是最末等,因此遭到除名。曾静说自己有好几年前就有投书的想法,可谓是酝酿已久。

第一次审讯时,海蓝问了他一个迫切的问题:“你说六省一呼可定,有什么凭据吗?”曾静回答说这是跟张熙商量的,当时看到一些地方流行瘟疫,有可能会天下大乱,所以就这么说,并没有什么周密的计划。

海蓝将审讯的情况及时上报给雍正,并将在张新华家里搜出的曾静逆书交给雍正。海蓝在奏折末尾,把曾静比作禽兽,说如果不是皇上的恩威,只怕抓不住犯人,因为犯人想自尽。

雍正怪招处理

谁也没有想到,曾静案牵出了一场惨烈的文字狱,整个案子持续四年之久,直到雍正十年十二月才宣告结束。

曾静、张熙谋逆案在所有朝代几乎都是死刑,重者可能灭族。当时,朝廷上下也都主张将案犯处死,认为这两人如果不杀的话不足以平民愤。雍正的判决让大家大跌眼镜,他竟然不追究他们的罪过,宣布无罪释放。

接着,雍正就和曾静公开辩论,就投书内容辩论,雍正本着“平等”的态度要从思想上说服曾静,之后,将辩论的内容编成《大义觉迷录》,让曾静师徒二人回到湖南宣讲《大义觉迷录》。雍正还特别告诫地方官员,不要嘲笑讥讽这师徒俩,并留下一份奏折,让自己的子孙不要因为他们诋毁自己而追究杀戮。

这个结果发生在以刻薄寡恩著称的雍正身上,确实让人感觉很意外。乾隆上台之后,将曾静和张熙凌迟处死,收缴《大义觉迷录》,宣布为禁书。

曾静的书中,给雍正罗列了十大罪状。雍正把曾静的观点分为四个部分,逐条批驳。

首先,曾静认为雍正是个失德的暴君,罪恶滔天,禽兽不如,谋父、逼母、弑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淫荡、怀疑忠良、任用奸佞。在曾静看来,这十条罪状证据确凿。曾静相信康熙是被雍正害死的,雍正母亲也是被逼死的,甚至废太子胤礽都是雍正杀的,总之一切罪名都往雍正头上堆。

其次,华夷之分大于君臣的伦常。这个观点已经不再是针对雍正了,而是针对整个清朝统治的合法性。根据封建伦常,做臣子的应该对君主忠诚,曾静也赞同,但曾静认为华夷之分是更大的伦常。曾静说明朝皇帝丧失德行,臣子也失去操守,所以导致中原陆沉,夷狄乘虚而入,窃取神器,如此大变,天地震怒,鬼哭狼号。在曾静看来,清军入关是天地间最大的不幸。在《知新录》中,曾静引述孔子评价管仲的话,管仲背弃以前的主人,侍奉齐桓公,孔子还赞许管仲,为什么呢?就因为无论是公子纠还是公子小白都是华夏之人。曾静主张,对于夷狄应该赶尽杀绝,除了砍杀之外没有其他办法。思想可以说非常偏激。

再次,百姓困苦,造反是吊民伐罪替天行道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