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黄犬之叹(第4/5页)

 

刽子手虽然为即将杀死李斯而激动不已,但另一方面,他却又对李斯充满同情。在他看来,李斯为帝国立下了那么大的功勋,怎么也不该沦落到这样的下场。然而,这些都是朝廷的事,他对此没有任何发言权,他所能做的,就是尽量把刀磨得锋利些,把活儿干得漂亮些。

 

时已正午,监刑官拖着长音,道,“时辰到,行刑。”

 

真的就要死了吗?李斯的眼睛,依依不舍地望着咸阳宫的方向。

 

刽子手知道李斯在想什么,李斯还不甘心,他还在盼望着胡亥能在最后一刻改变主意,派人前来将他赦免。

 

这种绝望的希望,刽子手再熟悉不过,于是劝李斯道,“丞相,不用再等了,该上路了。咸阳宫内也不会有恩典出来,这是现实生活,并非格里菲斯的电影,会有最后一秒钟的营救发生。”

 

李斯惨笑,他何尝不知道,一切都已经无可改变。他看向跪在身边的李瞻,强笑着说出了他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最后一句台词:“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言毕,却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父子二人相拥痛哭。

 

死亡是一杆秤,用以衡量那些逝去的光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浮现在李斯脑海的,居然不是他一生中所做出的那些丰功伟绩,而是年轻时那些简单而纯粹的快乐。那时候,他总是和两个儿子一起,牵着一只黄狗,出上蔡东门,在野外追逐狡兔。那时候,他还以为自己将在家乡上蔡终老一生,作一个安分守己的普通人。倘若就那样平凡地了却一生,难道就真的比他现在所过的一生要不幸许多吗?这个问题,李斯无法回答。

 

李斯最终离开了上蔡,走上了一条流血的仕途,达到了个人价值的巅峰,成为了天下第二人——帝国的丞相。然而那又如何,今天他的结局,正应验着杜甫的那一句诗:官高何足论,不得收骨肉。如果让李斯重新选择一次,他会不会仍然选择从故乡出走?这个问题,没人能够回答。

 

刽子手好不容易才将李斯父子分开。李斯面色平静,不再说话,他从来都是一个务实的人,他将坦然接受自己的失败。腰斩就腰斩吧,一死而已,犯不着像别的死刑犯那样,临死前非得喊上那么一嗓子,“过了二十年又是一条好汉!”用以换取围观人丛中如豺狼嗥叫似的喝彩叫好。他是李斯,他没那必要。

 

刽子手剥去李斯的衣衫,但见他背上青紫相间,伤痕纵横交错,无有一块好肉。刽子手也是心中一酸,李斯这么大把年纪,真不知这些酷刑他是怎么熬过来的。好在,不用再熬了,一切的功与罪,一切的苦与乐,都将一刀两断,归于虚无。

 

李斯闭目不语,初冬的风,罕见的滚烫,吹拂在他苍老的脸庞。

 

刽子手拍了拍李斯的肩,道,“请老丞相放心,不会痛的。”说着,他的助手将一盆凉水猛地泼在李斯的身上。李斯猝不及防,浑身一激灵,正当此时,刽子手的大刀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带着反射的阳光,砍入李斯的腰间,其势不衰,竟穿越而出,将一个完整的李斯斩成两段。

 

李斯的上半身颓然倒地,却仍有残存的知觉。他在地上睁开眼来,果然不痛,只觉得热乎乎的,再定睛一看,原来是因为血的温暖。血正在从他的身体里往外汩汩地涌,而他,浸没在自己的血泊之中。

 

随着李斯的倒下,刑场立即变为屠场,十把刀此起彼落,李氏一门,老的老,小的小,皆在刀下鲜血横飞,变成一段又一段的尸体。李斯最疼爱的孙儿,只有五岁,同样被砍下头颅,而他的鲜血,飞溅到了李斯的唇边。李斯伸出舌头,舔向那血,是咸是甜,他却已无法分辨。

 

与此同时,胡亥正在咸阳宫内,喜滋滋地望着他新近搜罗来的一位绝色美人。美人也深谙卖弄风情之道,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赵高则在他的郎中令府中,提前试穿起丞相的朝服,并告诉他的裁缝,袖子还需要再加长半尺,腰带也需要再加宽三寸。而在千里之外的彭城,楚怀王正与其麾下诸将盟誓相约:谁能先攻破咸阳,谁便可以道孤称王。

 

李斯感到自己的血渐渐冷却,而他的意识,也和他的那些亲人一样,逐渐离他远去。

 

在三天之后,赵高代替李斯,进位为丞相,总揽朝纲。十个月后,赵高弑君,杀死了二世皇帝胡亥。十一个月后,子婴继位为秦王,车裂赵高。十二个月后,刘邦攻入咸阳,子婴投降,秦国灭亡。十四个月后,项羽抵达咸阳,杀子婴,烧宫室,屠咸阳。六十二个月之后,项羽垓下兵败,自刎而死。六十四个月之后,刘邦称帝,天下再次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