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1] 美国人如何在宗教上应用“利益的正确理解”原则[2]

如果“正确理解的利益”原则只考虑到现世,那还是根本不够的,因为人们在现世的很多付出都无法得到回报,只能等到来世。不管你多么努力地去证明德的功用,你也很难让一个不想死的人去行善。

因此,对于“正确理解的利益”原则,我们必须知道它是否可以相对容易地与宗教信仰相调和。

那些倡导这个原则的哲学家会这样劝说世人:想要获得生活的幸福,就得抑制自己的激情,将其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要想获得长久的幸福,就只能放弃那些稍纵即逝的享乐活动;而克制自己就是在更好地关心自己。

几乎所有宗教的创始人都是这样说教的。但是,他们在劝说人们向善时的指导方法并无更新或改变,而只是把目标向后移了。也就是说,他们不是让人们在今世付出并在今世得报,而是等到来世。[3]

但是,我认为,那些依靠宗教精神修德行善的人并非都是为了得到回报。

我遇到过一些虔敬的基督徒,他们一生都以忘我的态度为所有人造福;我也听到他们说,只要这样做,就可以在来世得到善报。但是,我又不得不认为,他们实际上是在自暴自弃。因为我对他们十分敬重,所以只好相信他们。

的确,基督教向世人宣称,只有舍己助人才能升入天堂。但是,基督教又宣称,人施惠于他人仅仅是因为自己对上帝的爱。后一种说法是很好的。这说明人是通过自己的智慧而体会上帝的意旨,了解到上帝的目的在于让一切有序,并欣然参加上帝的这一伟大计划的。而且,在为实现万物有序的这个美好计划而牺牲个人利益时,人们对其充满信任,并为此感到愉悦,从不希冀其他任何回报。

因此,我不相信利益是宗教人士的唯一动力。不过,在我看来,对于宗教来说,利益其实是一种用来指导人的行动的主要手段,并且,我肯定,这也是宗教之所以能够深得人心并且广为流传的原因。

因此,我认为没有确切的证据能证明说“正确理解的利益”原则会使人失去宗教信仰。刚好相反,我认为有充分的理由去证明这个原则会使人趋向宗教信仰。

如果有一个人,他为了获得现世的幸福,并且无时无刻都能与自己的本能进行斗争,在日常生活中能冷静处事,而不是感情用事,并且习惯了牺牲暂时性的利益来获得终生的长久利益的习惯。

这样的人一旦皈依了他所信奉的宗教,服从这一宗教的戒律对他而言绝非苦事。他会从理智上会劝导自己服从,而习惯也为此打好了基础。

即使后来他开始怀疑自己的目的,他也不会轻言放弃,而是会认为,用现世一些财富做赌注,在来世得以继承巨额财产是很明智的行为。

帕斯卡尔说过:“认为基督教是真的会带来一些不大的损失;但认为基督教是假的则将损失严重!”[4]

一方面,美国人既不会隐瞒自己对来世的关切之心;但是另一方面,也没有忽视他们想要避开的那些危险。

因此,在进行宗教活动时,他们既不会认为这是一种可耻的事情,也不会觉得自己是软弱无力的。虽然他们很虔诚,但是在这种虔诚之中还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坦然,他总是按部就班地行事,显得胸有成竹,以至人们会认为是理智而非信仰在指引他们走进教堂。[5]

美国人不仅基于利益而信奉宗教,而且往往认为他们今世就能从这种信仰中得到益处。在中世纪,神职人员说的都是来世,他们根本无法去论证基督徒会在今世就得到福报。美国的神职人员则完全相反,他们经常告诉宗教信徒,在今世就可以成为有福之人。并且,他们往往需要费尽一番努力才能把信徒的关注焦点从今世移开。

他们经常向听众说明信奉宗教对自由和公共秩序是有益处的,希望听众会因此而动心,他们布道的时候根本说不清宗教的主旨是追求来世的幸福还是今世的健康与快乐,所以听众也无法据此来判断宗教的主旨。

注释


[1]1. 如果正确理解利益的学说只考虑现世的生活那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我们必须弄清楚这是否与宗教是对立的,因为宗教可以对现世之外的事物进行考虑而引导人们的行为。

2. 如果你仔细观察你会发现利益几乎是所有信仰宗教的人的行为动机,也是几乎所有宗教创立者所使用的工具。

因此正确理解利益的学说本身是不与宗教相对立的,因为宗教只是在以另一种方式应用这种学说。

想要证明接受这种学说的人要比其他人更倾向于顺应宗教信仰和实践也是非常容易的。

3. 以美国人作为例子(YTC,CVf,第28—29页)。这一章没有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