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关于居住在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状及对其可能拥有的未来的思考[1](第6/37页)

混血儿的出现格外有利于欧洲人的习惯在这些印第安人之间的迅速传播。[32]混血儿拥有父亲的知识,但又没有完全放弃母方种族的野蛮习惯,他们形成了文明与野蛮之间的天然纽带。凡是混血儿较多的地方,野蛮人都在逐渐地改变他们的社会状况和民情。[33]

因此,切罗基部落的成功证明印第安人有能力接受文明,但其决不能证明他们能够获得成功。[34]

印第安人难以在接受文明方面获得成功主要源于一个他们无法摆脱的普遍原因。

如果你仔细阅读历史,你会发现一般来说野蛮民族都是靠自己的努力逐渐走向文明的。

当它们主动向外族汲取知识的时候,它们总是处于征服者的行列,而非处于被征服者的行列。

当被征服的民族是开化的民族,而进行征服的民族是半野蛮的民族时,比如罗马帝国被北方蛮族入侵时,或者当中国被蒙古人入侵时,胜利赋予野蛮民族的权力足以使其达到文明人的水平,并使其达到与文明人所处的水平相当的水平;一个凭借的是武力,另一个凭借的是智慧;前者钦佩被征服者的技术和学科,后者羡慕征服者的权势。最后,野蛮人把文明人引入了他们的宫殿,而文明人则对野蛮人开放他们的学校。但是,当拥有物质力量的民族也拥有智力优势的时候,被征服的一方很少能够变得文明,他们不是后退便是走向灭亡。

因此大体上,你可以说野蛮人手持武器寻找知识,而不能说他们凭借自己寻找知识。[35]

如果现在居住在大陆中部的印第安部落能够凭借自己的力量走向开化,他们或许能够获得成功。当时,他们优越于周围的野蛮部落,他们可以逐渐获取力量并累积经验,而当欧洲人后来出现在他们的边界之上时,即使他们不能够维持自己的独立,但至少他们能够使他们的土地所有权得到认可并与征服者融为一体。但是,印第安人的不幸之处在于他们在同一个最开化的民族,我再补充一句,同全世界最贪婪的民族接触的时候,他们仍然处于半野蛮的状态;也就是说,印第安人找到的老师要成为他们的主人,他们在接受文明的同时也接受了压迫。[36]

自由地生活在森林中的北美印第安人是贫困的,但他们并不觉得自己次于任何人;当他们试图进入白人的社会阶层之后,他们只能处于最下层;因为当他们走进一个被知识和财富所统治的社会时,尚处于无知而贫穷的状态。在经历了激动不安、充满了灾祸和危险,同时又令人高兴和自豪的生活之后[37],他们必须服从于单调无味的、浑浑噩噩的、堕落的生活。在他们的眼中,在羞辱中通过劳动赚来的供他们糊口的面包就是他们所赞扬的文明带来的唯一成果。

而他们并非总是能够获得这样的成果。

当印第安人开始效仿邻近的欧洲人,并开始像他们那样耕种土地的时候,他们很快就遭受了激烈的竞争对他们造成的严重损害。白人精通农业技术,而印第安人则刚刚开始接触一门他们以前从未掌握过的技术。白人轻而易举就能够获得丰收,而印第安人则要费尽力气才能够使土地上长出庄稼。

欧洲人生活在与自己具有同样的生活需要的人们中间,而且他们也了解这种需要。

野蛮人生活在与他们为敌的白人中间,而他们对白人的民情、语言和法律一无所知,但他们的生活又离不开白人。他们只有同白人交换物品才能够获得生活所需的物品。因为他们的同胞不再能够向他们提供本来就微薄得可怜的帮助。

因此,当印第安人想要出售自己的劳动成果时,他们并非总是像白人农户那样寻找买主,而且他们只有付出较高的代价才能够产出白人以低价出售的产品。

这样一来,刚刚摆脱野蛮民族的不幸的印第安人,再次面临开化民族造成的更大的悲惨境遇,他们认为在我们的富裕环境中生活,困难程度几乎不亚于他们生活在森林之中。

此外,他们四处漂泊的生活习惯还没有被完全丢弃。他们的传统还没有失去作用,他们对狩猎所拥有的热情还没有被彻底熄灭。昔日在森林深处享受的野蛮乐趣现在只是在他们的模糊的记忆中留下了鲜明的痕迹;他们以前在森林中遭受的困苦在他们看来似乎反而不可怕了,以前在森林中遇到的危险也不算大了。他们以前在彼此平等的人民中所享有的独立与他们如今在文明社会中所处的奴隶地位形成了鲜明对比。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们曾经长期自由生活的荒野仍然在他们身边,他们只需步行几个小时就能够回到那里。如果他们的那块半荒半垦的土地被他们的白人邻居以一笔在他们看来相当可观的款项买去,而欧洲人给他们提供的这笔钱可能使他们远离白人过上幸福而安宁的生活。那么,他们就会放下犁头,重新拿起武器,永远地回到荒野之中。[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