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曾国藩的幕府制度

咸丰二年十二月(1853年1月9日—2月7日),湖南巡抚奉上谕命曾国藩“帮同办理该省团练、搜查土匪事宜”[1]。这道上谕标志着曾国藩镇压太平天国的军旅生涯的开始,也标志着幕府制度发展的转折点。曾国藩创制的先用于剿灭太平军后又用于遏制西方侵略的方针措施的贯彻施行只有在非官方的、灵活的、用私人纽带联结在一起的幕府制度下才是可行的。这些方针措施也改变了幕府制度本身的构成和规模。其基本标准一仍其旧,也就是说,它仍是由私人关系构成的,幕友具有专门知识,附属于地方官僚体制,但是它的职责范围扩大了。地方官吏卷入了由于西方入侵产生出的种种问题中,他们要和以往征收赋税一样,负责诸如与外国领事进行谈判、维持由数省组成的防务体系、或是经管轮船公司以争回中国经济利权等问题。为完成这些任务,他们需要越来越多的通晓西方政情和技术的专门人才——传统幕府中是没有这一类人才的——提供技术方面的建议。另外,前此幕府制度与官僚体制之间分明的界限也逐渐变得模糊了。通过由雍正帝畀以督抚、并未被其后任何皇帝取消的举荐特权,幕友开始以前所未有的规模进入官僚体制圈内。由内忧外患造成的国家的需要,迫使中央政府放松对幕友升擢的限制,迫使中央政府依靠幕友们的西学知识,迫使中央政府认可由地方督抚主持的西式企业的创办。在共同的敌人面前,非官方的幕府制度和政府紧紧团结在了一起,官僚政治(the realm of amateurs in politics,政治上的非专业性王国——译者)开始带上一种专业化色彩。为了形成这一局势,被提拔为官的幕友的忠诚和利益加强了幕友和幕主之间的纽带,而不是斩断它。具有相似想法(不管是政治上的还是技术上的)的督抚的荐举,使得幕友爬上官僚体制的阶梯不再那么困难,使得幕友的建议更易贯彻施行。因此,许多原来当幕友而现在已做了官的人不仅继续在外交、商务和军事方面为前幕主出谋划策,而且仍旧对前幕主俯首听命。这些变化肇始于曾国藩,而又为其他人效仿、改进,以至到达这种程度,即在清代幕府制度存在的余年中幕主本人也成了幕府制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太平军起义于1851年在广西爆发,清朝常备军八旗兵和绿营兵,马上就暴露出完全没有能力将其镇压下去。军队是它所产生的社会的反映,清朝军队亦不例外。努尔哈赤(1559—1626)以满洲原部落为基础,建立起八旗制度,其中各旗均由听他控制但又被迫分担一部分行政管理事务的世袭旗主个人指挥。[2]他的第八子兼继承人皇太极(1592—1643),原为八旗旗主之一,通过取得对八旗中三个旗的控制和褫夺另外五旗旗主的权力的手段,开始了中央集权的过程,[3]这一过程到顺治帝时完成,他在摄政王多尔衮(1612—1650)死后,将所有大权集于一身,委派自己的心腹亲信代替了那些世袭旗主。从此,八旗成了皇帝的私军。[4]开始时基本上是松散的部落组织的八旗由于对中国的征服和统治这一迫切需要而成为中央集权的军事组织。

清朝军队的另一支——绿营,最初是由在征服中国期间效忠满人的汉人组成的,也成为正规驻防军,置于兵部控制之下。绿营的将领是职业军人,归兵部升擢调转,其在役兵丁注册登记,终身为兵,世代相袭。官兵之间没有任何个人联系或效忠关系,因为绿营是中央集权的军事组织,忠于的是中央政府,不是地方统帅或将领个人。[5]

尽管清朝缔造了一支高度中央集权的军队,但是由于承平日久和满人作为征服者的特权地位,它却不能保持这支军队的战斗力。作为武装力量的八旗兵进占北京后不久便开始腐败了,到1796年镇压白莲教起义时,这支军队已经腐败至极,不堪一用。绿营兵的腐败虽然没有这么快,但是在白莲教起义(1796—1804)期间,它也暴露出了衰败的迹象,不得不依赖地方团练的奥援,鸦片战争则导致了绿营名誉彻底扫地。[6]

中国人素性看重地方观念和个人之间的关系,这就削弱了忠于中央政府的观念,而这对一个想维持战斗力的中央集权军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1850年太平军起义爆发时,清军内官兵之间、此军将领与彼军将领之间没有丝毫的互助互救或相互合作意识。这支军队缺乏内聚意识,缺乏目的性,胜则相忌,败不相救。统率军队的钦差大臣和战事所在地的广西巡抚彼此龃龉,给军队发布的命令互相冲突。[7]不用说,清军与起义军一接仗便四散而逃。随着起义军的发展,朝廷方面唯一有用的武装力量是地方团练,这一点很快便明朗化了。团练是由地方人士发起和组成的,目的是抵抗起义军和土匪,保卫家园。正是这些武装团体很快成为清政府依靠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