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鉴定和取证(第4/5页)

更可以想象,儿子的婚姻生活,未来的媳妇孙子,几乎就是她的全部心思,她老人家会很在意的。她老人家安排的这些人,受她老人家的嘱托,都会细心地帮子异把关。这些人,一辈子在王室宫内工作生活,熟悉王室婚姻,是懂得献姬娶女的规矩和门道的。特别是被称为“女阿”的老妈子,她们不但会照顾王子的生活,受王母的委托,对于王子的方方面面,甚至政治前途,都是会关照到的。(质子之“女阿”,可参见《战国策·楚策》第九章,楚顷襄王熊横为太子质于秦时。)

以古代献姬的惯例而言,吕不韦献赵姬给子异,是要“谨室”的。“谨室”,就是需要将所献之女单独居处,确认她没有身孕,然后才能送出去。经过“谨室”的赵姬到子异府邸以后,医官号脉,老妈子查月经,验明有无身孕的方法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如何隐瞒得过去?赵姬进入子异府邸成为子异的妻妾,工作人员要做登记;有孕以后,更是要做记录的。子异正式成为太子继承人以后,这些记录都得送到咸阳宫廷存档备案。

所以我们说,《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秦始皇帝者,庄襄王子也”“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于邯郸”,都是根据秦政府的正式档案文书写成,是可信的记载。

4. 太史公忽悠人

司马迁有“良史之才”,他不编故事,不制造绯闻。不过,司马迁爱听故事,力图将可信的故事作为信史写进史书中。有时候,他听了荒诞的故事将信将疑,在拿不准、吃不透的时候,会用曲折的笔法忽悠人,写下模棱两可的话来,要读书的人自己去作真伪的判断。吕不韦献有孕之女的故事,会不会是太史公忽悠人?

为了不被忽悠,我们退到问题的开端,再一次回到谁是秦始皇生父这件历史疑案的起点,重新阅读《史记·吕不韦列传》所载的这个离奇故事:

吕不韦取邯郸诸姬绝好善舞者与居,知有身。子楚从不韦饮,见而说之,因起为寿,请之。吕不韦怒,念业已破家为子楚,欲以钓奇,乃遂献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时,生子政。子楚遂立姬为夫人。

这个故事,是否肯定是司马迁写进去的,是否是《史记》的原样,我们暂时不去多说。有一位著名的历史侦探认为,如果我们仔细审阅这个故事的话,不难发现在这个离奇的故事后面,实际上隐藏着否认这个故事的机关。这个机关,就是“大期”这两个字。

我们前面已经说过,大期的意义,就是妇女足月分娩的日期,就是十月怀胎的十个月。赵姬与子异同居怀孕,十个月以后生下了嬴政,因为毫无问题,所以子异认可了自己的长子,册立赵姬为自己的夫人。

反之,如果赵姬已经有孕才被献给子异,嬴政就不是“大期”出生,而是应当在赵姬与子异同居八九个月后早产。一旦早产,子异必然生疑,就不会认可嬴政为自己的嫡长子,也不会立赵姬为自己的夫人了。也就是说,在“大期”这两个字的后面,隐藏着一个否认赵姬与子异同居以前已经有孕的故事。

发现这个机关的历史侦探,是清代的大学者梁玉绳,他对此有一个极为精辟的解释:

史公于《本纪》特书生始皇之年月,而于此更书之,犹云:世皆传不韦献匿身姬,其实秦政大期始生也。别嫌明微,合于《春秋》书“子同生”之意,人自误读《史记》耳。

这段话说,太史公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特别写明了始皇帝出生的年月,在这里之所以再次以不同形式改写,当是一种隐晦的写法,当今世上盛传吕不韦献有孕之女的流言,其实始皇帝是如期而生。太史公的这种写法,辨别嫌疑,指明细微,合于《春秋》书写嫡长子诞生的笔法,世人未能深入理解《史记》,陷于自我误读而已。

如此看来,吕不韦献有孕之女的故事,可以说是由两个故事构成的一个双重故事:一个张扬的大故事套着一个隐秘的小故事,隐秘的小故事的内涵是否认张扬的大故事的。如果确是这样的话,太史公真是忽悠人,话不明说,眨巴眼变戏法,要你仔细读书,要你体察表面文章后面的真意。

5. 第三条证据

讲到这里,秦始皇的生父究竟是谁的历史疑案,当是可以做最后的结论了。

不过,在此之前,我们温故知新,请大家回想我在本案开头时说过的一句八卦:“俗话说得好,两占不定,讲的是算命打卦,一卦凶一卦吉,你无法拿定主意。”对于谁是秦始皇生父的疑案,我们费了这样大的篇幅,花了这样多的时间,就是因为受了这句八卦的牵制,直接的证据不足,不得不用间接证据,使用理断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