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察举的低落

我们已经看到,由于九品中正制与“清途”的配合而构成的优遇权贵士族的仕途的兴盛,察举在选官体制中已被置于较低地位;这从入仕方式、官职除授和所获乡品上,都已经昭然可见。下面,我们进一步对察举入仕者的社会成分与仕途发展进行分析,并由此观察察举的地位与作用的变动原因与结果。

一、察举入仕者的社会成分

曹魏时期由察举入仕者,我就史传作大略统计,考得孝廉24例,秀才8例,计吏14例,合计46例;一人曾应数科之举者,则做数例计。然后将之大致区分为高官贵戚子弟(从子弟在内,下同),中级官僚子弟,下级官吏子弟及普通士人4类。高官指四品以上官僚,贵戚指曹氏、司马氏姻族;中级官僚指五、六、七品官僚,下级官吏指八、九品官吏;父祖无当朝官位者,则为普通士人。其统计结果略如表9—1:

表9—1

由此表可见,曹魏时应察举者之父祖,在朝居高官者、居中下级官者与无当朝官位者,约各占三分之一。考虑到材料阙略造成的误差,可以认为秀才与计孝在此比例略同。但还须说明,“普通士人”中所列之人虽未见其父祖有当朝权位,但有的其父祖却曾仕于汉朝,或是汉代州郡著姓。为求全面反映情况,再将应察举者之父祖曾仕汉者,或其家族为汉之著姓名族者区分出来,见表9—2:

表9—2

由表9—2可见,汉代官僚名族子弟,在曹魏时有较多得举机会,但家族在汉代无官位族望者,也依然有相当的得举可能。

综合二表,可以看到在曹魏之时的察举一途,既包括高官世族子弟,也有普通士人,较为广泛地容纳了各个阶层的人士。被举者中,既有司空卢毓子卢钦,尚书、太仆杜畿子杜宽,司空、太尉司马孚子司马望,太守羊耽子羊琇、从子羊祜,司空王昶子王沦,太仆庾嶷子庾峻等名门高官子弟,也有杨丰、王基、杜挚、侯史光、崔游、陈劭、孙该等父祖不详之普通士人。《三国志·魏书·高堂隆传》:“犊民酉牧,年七十余,有至行,举为计曹掾,帝嘉之,特除郎中以显焉。”“犊民”当指牧牛之民户。又《初学记》卷二十引虞预《晋书》:“何桢字元,为弘农郡守,有扬嚣生为县吏,桢一见便待以不臣之礼,遂贡之天朝。”是其时犊民、小吏也有机会与高门同应察举。在汉家族无族望官位可纪,当朝父祖亦不居官者占23.9%,近四分之一。而据黄留珠之统计,汉代察举中平民占15.7%,贫民占8.7%,合计24.4%。(1)可见曹魏察举在从各阶层广泛取人这一点上,大致承袭了汉代的传统。作为对比,同期发展起来的清官入仕迁转之途,就在相当程度上为高官权贵所占据。两种仕途,已表现出了不同的倾向性。

西晋时期,我就史传做大略统计,其家世情况较为清楚、尚可资参考者,约有贤良方正直言等特科29例,秀才47例,孝廉、计吏、良吏、廉吏55例,合计131例。西晋时期,有一批蜀吴士人入仕晋廷,这些“亡国之余”具有特殊的政治身份,故统计时单列一项。另外,《华阳国志》记有蜀亡后其地之一批察举仕晋者,因其专记一地,如一并统计则会使此类人物比例偏大。为使统计中各类人士之比例多少接近事实一些,这些人均未计入(下同)。统计之结果略如表9—3:

表9—3

这里没有列入“下级官吏”一项,因为此项只考得一例。这未必说明八、九品官吏子弟应举者少。其原因,可能因为至晋时高级官位已大为增加,如三公变为八公,散骑常侍、侍郎变成六散骑,还增设了不少高级军职,八、九品官至此已无足轻重,家族成员如仕仅至此,其政治地位已相当低下,故史传常加省略。所考得之一例,并入下层士人计算。

西晋时期一大批蜀吴士人出现于察举之途,这涉及西晋并吞蜀吴后对其地士人的政策,是一种绥抚手段。蜀亡之后随即就有杜轸、陈寿、李密、谯秀等一批蜀士察举入洛。李密《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促其出仕,“急于星火”。《华阳国志》记有蜀亡之后其地人士应秀孝等科察举者37例。《大同志》称泰始二年春,“武帝弘纳梁、益,引援方彦”。李密、文立都曾表请晋廷优假梁、益人士。《晋书·文立传》记其请故蜀大臣名勋之后五百家不豫厮役,叙用其子孙流徙中畿者,“一以慰巴蜀之心,其次倾吴人之望”,事皆施行。孙吴灭亡后晋廷仍照此办理。华谭父祖皆孙吴高官,太康初华谭举秀才入洛,晋武帝亲加策问曰:“蜀人服化,无携贰之心;而吴人趦睢,屡作妖寇……今将欲绥静新附,何以为先?”华谭对曰:“吴始初附,未改其化”,“所安之计,当先筹其人士,使云翔阊阖,进其贤才,待以异礼……可以永保无穷,长为人臣者也”。于是武帝特加奖擢,“时九州秀孝策无逮谭者”(事见《晋书·华谭传》)。这次秀才对策决不止于一次人才考核,其意义几近乎于一次政治谈判。在这一背景之下,一大批东南名士被察举贤良秀孝入洛,在晋廷中占了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