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第4/4页)

“我们给孩子起名叫弥加。”最后他说。

“我想过几个比较甜美的名字,也许可以叫大卫。”她建议道。

“就叫弥加。”艾伯纳答道。

“他壮实吗?”她虚弱地问道。

“托上帝的福,他十分强壮。”艾伯纳安慰她。两星期后,她就又去教课了。她又变成那个身材苗条、神采奕奕,在沉重的羊毛套裙下挥汗如雨的传教士姑娘了。

传教士有一个特点,就是在热带的夏威夷岛上,他们仍坚持一丝不苟地按照自己的老家——阴冷的新英格兰地区的方式来生活。他们仍然穿着笨重的衣服,做着同样多的繁重工作,而且只要能够找到食材,他们就吃跟过去一样油腻的饭食。在这个盛产各种波利尼西亚水果的地方,他们最大的乐趣就是从过往的船只上弄到一袋苹果干,好使他们能够享用一次油腻腻、甜滋滋的苹果派。夏威夷的山上到处都是野牛,可传教士只吃腌猪肉。水洼里到处都是游鱼,可他们却眼巴巴地苦等着从波士顿运来的干牛肉。他们连碰都很少碰一下面包果,还把椰子当成异教徒的食物。在茂宜岛上度过的那些漫长岁月中,只要不是整齐地穿着内衣、笨重的羊毛裤、长衬衫、长袜、马甲和沉重的燕尾服,艾伯纳就绝不开始他的神职工作。倘若跟人在外头见面,他还要戴上那顶巨大的海狸皮帽子。杰露莎的穿着也照着丈夫的规矩来。

但是最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每年的10月1日,夏威夷的夏天正是最热的时候,传教士夫妇都会神色泰然地穿上厚厚的羊毛内衣。他们遵循的是波士顿的习惯,在这里也不会改变。同样地,他们认为在清凉的环礁湖里游泳是那么的别扭,因为巴塞罗缪・帕尔所著的《伦敦医学辞典》中特别警告过他们:“游泳是一项体力消耗很大的运动,不应该继续推行,以防耗尽体力。对于人类以及四足动物来说,游泳都不是自然的行为,后者的游泳动作与它们行走时的动作是一样的。”

夏威夷人和传教士们之间某些尖锐的冲突就是由这些规矩所引起的。夏威夷人非常喜欢泡在水里,干活超过二十分钟就会痛痛快快地冲洗一番。他们发现传教士不仅不讲卫生,而且身上还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有时候玛拉玛被他们那种汗臭味弄得实在心烦,就建议艾伯纳和杰露莎在仅供阿里义专用、其他人禁止入内的海滩游泳,但艾伯纳拒绝了她的盛情,仿佛拒绝一个来自地狱的邀请似的。

就这样,传教士夫妇一点都不理会岛上的居民们世代积累起来的传统智慧。他们穿着笨重得令人难以置信的衣服挥汗如雨,他们对身边唾手可得、有益身体的食物视而不见。传教士们一门心思地干着繁重的工作,他们日益虚弱,积劳成疾,最后与世长辞。然而正是在这样的过程中,他们改变了一个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