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财务总管(第4/5页)

看起来直到此时,暹罗政府里还没人想到这个“中国佬”会处于另一国政府的保护之下,住在这个城市里的其他各国人士也几乎没人能想到这一点。从市长那里出来几小时后,在《华暹日报》报社一位朋友的陪同下,他拜访了美国大使馆。这次会见的时间很长,其间,他的那位朋友一直在外面等候。会见中,博士提到,这是他第一次在东方国家提起他与美国政府之间的关系。人们很快就会发现,暹罗是孙逸仙发现的第一个美国拥有司法裁判权的国家。孙逸仙博士毕业于香港医科学校,他从小就希望能够到美国接受教育,只不过,由于对基督教过于狂热,他父亲拒绝了他的请求,并把他打发回了中国。现在他已经不再公开宣称信仰基督教。他的英语说得非常好,只是略带一点儿口音。他为人机智,意志坚强,机警果断,而且相貌俊秀,举止高雅,态度温和,始终彬彬有礼,还有他没有留辫子。

……

孙逸仙博士出生在夏威夷,父母都是中国人。(随信附上他的护照和出生证明)他曾两次到达美国,第一次以中国人的身份,1904年第二次去的时候则是以美国公民的身份,不过他在入境时遇到了一些麻烦——他承认,这次遇到麻烦是因为他的身份发生了变化:上次他是以中国人的身份入境,而这一次却持有美国护照。最终,1904年12月4日,孙逸仙离开了美国,从那之后,他便周游四方,到处宣讲“共和体制,向海外华人灌输他的思想,鼓吹用共和政府取代当下体制,鼓吹中国人掌权,中国是中国人的中国”等思想。他崇拜美国,在演讲中常以美国政府的各种事例来佐证自己的观点。

他在日本待了几个月,得到了很多人的同情和各方面的支持。但是,应中国政府的要求,日本方面要求他离境。在日本,他为自己的革命活动打下了广阔而又令人欢欣的基础。

后来他来到法属印度支那,参与了云南省的起义。他自称得到了法国殖民官员的同情,但在北京政府的压力下,法国政府也要求他离开。在交趾支那有16万中国人,而在东京和安南则几乎没有。[2]

来曼谷之前,他曾在马来联邦和新加坡开展活动。新加坡是他自己主动离开的,因为当时他已获悉中国政府要求英国政府责令他离境……

他父亲是夏威夷一位富有的种植业主,孙逸仙和他哥哥在那里都有自己的产业,不过全都由他哥哥一人负责打理,他的妻子和三个孩子也住在那里。

应他要求,在此我将他的登记申请递交给国务院,这非常有助于我进一步处理此事。其出生地在他出生时并非美国领土,但后来却纳入美国版图,因此我建议,可以按照本土出生的公民标准来对待他的申请。若国务院能采纳我的建议,我将非常高兴。随信一并附上他的护照及出生证明。

这封让人忍俊不禁的信件表明,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孙文是多么轻而易举地捏造了事实,又是多么从容地宣誓效忠美国。他还带去了各种发誓是真实的文件材料,其中包括一些声称自从他在夏威夷“出生”就认识他的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美国政府无从辨认孙文提供的资料是真是假,国务院也没有将他的护照和伪造的出生证明予以没收,而是在三个月后退回到曼谷。在给汉密尔顿·金的信中,国务院指出,孙文是真正的美国公民,但他的行为一点儿也不像美国人。

很显然,根据1900年4月30日通过的《国会法案》第四条关于“在夏威夷地区成立政府”的规定,孙逸仙已经成为美国公民。不过,他现在是否已经有权受到保护则是另一个问题。公民资格在享受各种权利的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孙逸仙必须在政治关系所涉的责任和血缘关系决定的权利方面做出选择。而现在,他似乎已经选择了后者,把自己视为一个中国人。他不但没有履行任何美国公民所应承担的责任,甚至全身心地投入到中国的政治运动之中。另外,他还在反对一个与美国友好的政府的运动中担任领导人的角色。

……孙逸仙是否已经放弃原籍可能还存在一些争议,但只要他仍继续从事目前的活动,国务院就会认为他没有资格持有美国护照或以美国公民的身份注册登记,也不会给他提供任何保护。

换句话说,美国国务院承认孙文的美国公民身份,即使他无限期地待在国外,也不会丢失公民资格。不过,如果他继续煽动百姓滋事,就别指望美国政府会给他提供任何保护。

如果美国国务院不嫌麻烦,把这封信转给驻北京的美国大使馆一份,一定会使那里的工作人员火冒三丈。美国驻北京的大使一直称孙文为“臭名昭著的革命分子”,如果知道他被认定为美国公民,一定会惊得目瞪口呆。